姜莉雅用一個優雅的動作翻開書,揚起眉毛瞟了一眼張鵬:“姐夫,你學過法律嗎?”
“沒有,我是一個法盲。”
“那好,我幫你輔導一下。”
她清了清嗓子念道: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張鵬皺著眉頭,瞧著她的嘴巴動,心裡好煩,“莉雅,你學這個東西有什麼用呢?”
姜莉雅沒有回答,繼續念道: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張鵬故意大聲說道:“菜來了,菜來了,快吃!”
菜陸續上桌,一盤鮑魚,一盤雞尾蝦,一盤羊肉,一盤深海黃花魚,一盤蒸肉,一盤鳳凰雞爪,幾個蔬菜,十分豐盛。
姜莉雅拿起筷子,一聲不吭地吃。
沉悶的氣氛讓張鵬感覺難受,他察言觀色,見小姨子吃了一個鮑魚,因為口味好似乎露出一絲笑意的時候,他戰戰兢兢地問:“莉雅,最近工作忙嗎?”
“空。”
姜莉雅一邊呷著現榨蘋果汁,一邊翻著書,看得很認真。
“莉雅,最近身體好嗎?”
“好。”
“最近經常跟王曉燕在一起嗎?”
“一起去過野狼谷。”
“那兒好玩嗎?”
“狼很多。”
“野狼可是很兇殘可怕的,要小心點。”
“人比狼更可怕!”
張鵬心裡咯噔一下,尷尬地笑笑,話幾乎聊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