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珊珊不得不接。
這個案子,其實沒有什麼好爭論的。
35噸大貨車,運送貨物去港城碼頭。
荷載是35噸。
可是大貨車超載了一倍。
港城碼頭的地磅,顯示是70噸。
他們給司機下達兩萬的罰單,甚至上報港城運輸署。
港城碼頭,屬於港城國際貨櫃碼頭有限公司。
那是合黃集團旗下的公司。
而合黃集團的掌控者,正是港城最強大的家族。
合黃李家。
沒有人敢去招惹李家。
哪怕李家企業有什麼問題,只要不太嚴重,也是睜隻眼閉隻眼過了。
再加上這次是超載,沒什麼好說的。
運輸署將大貨車查扣了。
還追加了兩萬的港城官方罰款。
運輸署把司機的駕駛證也吊銷了。
除非司機繳納了這四萬罰款。
否則,車和貨都拿不回來了。
如此事實清晰的處罰,大貨車司機卻是拼了命喊冤。
他不認罪,堅持自己沒有超載。
這個罪一認下去,他不但是要繳納四萬塊錢,駕駛證也沒了。
工作丟了,才是他最不能接受的!
司機請不起律師,只能前去法律援助署。
法律援助署把案子派到了大律師公會。
案子輾轉到了張珊珊的名下。
這個案子,真沒有什麼好打的。
超載罰款,這是法律。
合黃李家,更是強權。
可張珊珊才剛晉升法務主管。
這是她升職後的第一個案子。
她是實在不想輸的太難看。
只好找到黃庭,尋求幫助了。
法律上解決不了的問題,只能依靠法律外的合法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