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四十八章 狩獵

聰明人,一向是比較難對付的。

李延慶轉念想到:觀昨夜宴席上王爽與王重霸那一唱一和、配合默契的樣子,這兩人應該達成了某種共識,而王重霸對韓倫的惡意根本就不加遮掩,這兩人也確實積怨已久......

如此情況下,王爽還去與那王重霸合謀,難道王爽也對韓倫有所圖謀?

王重霸估計是想借朝廷之手除掉韓倫,那王爽也有這個想法麼?

李延慶思緒百轉,很快又想到:王爽這人靠著各種下作手段,在洛陽城外兼併了近兩千畝良田,就他這嗜土地如命的性子,盯上韓倫手裡的千畝肥田也是很合理的......

在現代以前,土地都是普通百姓賴以為生之根本。

豪門勳貴為了維持家族門第不落,最好的方法,當然就是不斷兼併土地。

歷朝歷代的朝廷,為確保民生與稅收,自然要想方設法禁止豪強兼併土地。

如今之周朝,當然也有遏制土地兼併的律法。

打個比方,洛陽的張三有良田五十畝。

某一日,張三的老母病了。

張三沒錢請郎中,自然就想到了要賣土地給老母看病。

在此時,土地買賣受到官府的嚴格監管。

張三要想賣田,首先要過問親屬的意見,比如他表哥王五。

如果王五要買,那這田張三就必須先賣給王五。

親屬不買,那第二順位購買者,便是張三的鄰居。

鄰居再不買,往下就是同村的鄉鄰。

只有上述三種人都不肯買的情況下,張三才能賣給外村的購買者,也就是地主豪強。

就算地主豪強想買,按照此時律法,他們也必須徵求張三鄰居的同意。

如果張三的鄰居不點頭,這土地,地主豪強也是很難得逞的。

這時候的豪強要想在官府的監管下兼併土地,頗有難度。

王爽在洛陽十餘年,費勁千辛萬苦,才搜刮到兩千餘畝良田。

這還是王爽用盡了各種骯髒手段,從許多普通百姓手中巧取豪奪來的。

但豪強間的大宗土地轉讓,通常不受到朝廷的監管。

所以,王爽盯上韓倫手裡的千餘畝肥田,是很正常的。

若是王爽真對土地感興趣,那用土地來誘惑他與韓倫徹底決裂,或許不失為一條好計策,不過這得等棋局來到第三步,才能試一試,現在還遠未到時候......

李延慶收攏思緒,將報告鎖入抽屜。

第二日一早,李延慶腰跨橫刀,揹負強弓,領著李石等六名親衛,大大方方從西門離開洛陽城。

吳廷祚在洛陽西北有一片私家山林,李延慶選了此地為狩獵地點。

......

“什麼,狩獵?”

聽聞李延慶一大早就帶隊出城狩獵,王爽差點將口中的茶水全噴了出來。

王爽勉強憋住,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角,望向前來報信的眼線:“剛進城就出城狩獵,這李延慶到底是怎麼想的?他不是留臺監察御史嗎?你確定你看清楚了?”

眼線單膝跪地,回道:“小的確定看清楚了,那李延慶揹著長弓,隨行的親衛也都揹著弓,從西門出城。”

奮鬥在五代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