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恐慌的情緒並未蔓延太久,衙役們是經年的查案老手,在蘇三家發現了藏起來的二十兩銀子,又順著銀子的來處,摸到了馮家頭上。
馮家人自然是不認的,對二十兩銀子也只說是受了蘇三的威脅,不得已為之,但衙役又不是傻子,這年頭,什麼樣的秘密得值二十兩銀子,窮些的百姓家就是將一家人賣了都湊不齊二十兩,為此殺人也是有可能的。
架不住馮父馮母一個勁哀嚎,自家一個受害者反倒要被縣衙官差欺壓,迎來鎮民們好一波同情。
可惜,同情沒能持續多久,衙差就在鎮上一處小山坡發現了染血的衣裳,經查驗後,證實是馮冠曾經在外穿過的。
霎時,訊息傳得沸沸揚揚,幾乎所有人都不相信,一向溫和老好人的馮冠竟然會持刀行兇,見過蘇三家當時慘狀的人,不少回去都做了好幾天噩夢,但馮冠這個始作俑者卻沒露出半點破綻,不得不叫人驚悚。
事已至此,狡辯沒有任何意義,只馮家為何殺人,衙役們一直沒能調查出來,馮家三人一口咬死是擔心再次被蘇三勒索銀錢,但這個理由顯然不足以說服眾人。
還是後來,聽說馮母一開始還想頂罪,可那明顯的男式衣袍做不得假,至於馮父,得知兒子殺人,比一般百姓還要害怕,更遑論替兒子頂罪。
且他的理由也十分強大,面對馮母的期盼和指責,他振振有詞,“若我進去,咱們馮家的香火可真就要斷了。”
初聽到的人不理解,待回味過幾番,終於發覺不對勁。
按理,若馮父進去坐牢,外面的馮冠還年輕,完全可以娶妻生子重新開始,相反,馮冠進去,馮父馮母年紀大了,未必還能再生,與馮父所說正好相反。
那麼唯一的可能就是馮冠不能生,聯想到其已經和離過一回,兩年的婚姻未能有一點兒女訊息,不免讓人生出幾分相信。
至此,整件事情的脈絡也就大概清楚,當時蘇三不知從哪得知了馮冠不能生的秘密,以此為要挾,他還算有幾分腦子,借了鏢局周轉,所以第一次沒能發現,但不該有第二次。
以此勒索威脅,馮家願意息事寧人,第二次,馮父無奈在馮母的逼迫下,還是咬牙出了十兩銀,但馮冠本人不幹了,不知怎麼摸到是蘇三幹的,一時激憤下,動手殺了蘇三。
事情發展到這步田地,是阮柔沒想到的,但阮父來信不僅僅是告知,更擔心作為馮冠前一任妻子,她會被衙門傳召問話。
而事實上,的確如阮父預料,收到信的當天下午,從鎮上回來的衙役們回來,縣衙當即提審此案,阮柔沒能躲過。
不過她問心無愧,從始至終,她都沒向外人透露過馮家的訊息,蘇三會知道那肯定是馮家人洩密,人選無需懷疑,只有馮父這個可能。
猜測的那一瞬間,馮冠的眼神兇惡到喝不得把親爹生吞活剝了,在此前,饒是被衙役找上門,也不見其有多少驚慌來著。
馮父被唬了一跳,躲開身子,不滿嘟囔,“老子把你養那麼大還欠了你的。”
馮母只一個勁哭訴,懺悔兒子只是一時沖動,並未有意殺人,懇請縣令大人輕判。
但一條人命官司,也非縣令可以輕輕揭過的,鑒於蘇三威脅在前,沒判馮冠死刑,可流放三千裡,與死刑孰輕孰重也難說。
案子判下來,阮柔走出縣衙的那瞬間,只感慨命運無常,少了她這麼個冤大頭,馮家竟就淪落到這地步,看著一氣憤一哀傷的馮父馮母,再沒了原主記憶中的兇惡可怕,又覺暢快無比。
馮母猶自不甘心,待在縣衙前,哀求讓自己與兒子見面說說話,馮父卻是受夠了周圍人的視線,逃似地溜走。
再之後不久,馮冠被流放,馮父馮母皆回了壽康鎮,只是,家裡出了個殺人犯,家中的雜貨鋪再也無人敢關注,雖然他們自認為沒有蘇三手段低劣,但保不齊馮家人就想不開痛下殺手了呢。
開了十幾年的雜貨鋪沒了,一輩子沒在外賺過一文錢的馮父馮母彎不下腰來低三下氣,只得在家中坐吃山空,好在蘇三拿去的二十兩是預備娶媳婦用的,還沒來得及花用,被還了回來,馮家才不至於拙荊見肘。
本就生計艱難的時刻,夫妻便當同心才是,馮父馮母卻不然,彼此互生怨懟不說,馮父惦記著香火不能斷,還鬧騰著要娶個二房回來,本就汙糟一片的馮家更是鬧得雞飛狗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