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然知道公公婆婆待我的好,只是,沒個孩子,夫君他在下面也無人幫忙燒紙孝敬,總是不好的,所以,我就想著收養一個孩子,過到我和夫君名下,以後也有個指望。”
林母這才明白大兒媳的算盤,原來是想過繼一個孩子。
她思忖起其中的可能性來,從本心來講,她覺得過不過繼不重要,她總共生了四兒一女,沒了老大,還有三個兒子,老大沒孩子,那以後叫他侄子供奉一分香火,也就夠了,但大兒媳顯然想有屬於自己的孩子。
倒也不是不可以,就是家裡還要多養活一個外人,總覺得浪費了自家的糧食,糾結之下,半晌拿不定主意,不由得看向林父。
林父自己向來是沒什麼主意的,而且,作為一個男人,他覺得給早逝的大兒子過繼一個子嗣是一件好事,於是對著林母點點頭。
“親家,你們的意思呢?”林母又看向阮父阮母,說不清是想他們阻止還是拒絕。
阮母實話實說,主要她不覺得女兒跟林家有什麼太大矛盾,“親家母,我也不瞞你們,我本心是想雁子跟我們回去的,可她放不下,我們做爹孃的總不能叫她以後一個人孤零零的過,有個孩子,好歹有個盼頭。”
林母點點頭,表示認同,為人父母,做什麼不都是為了子女嘛。
話說到這裡,其實也沒有林母拒絕的餘地,因為阮母的意思很明白,過繼不了孩子,那大兒媳就會回孃家另嫁。
不管出於不想讓大兒子的媳婦改嫁的念頭,還是希望家中有個勞動力的期望,林母只能選擇同意。
“好,那就過繼一個,在村子裡族裡找找,總有願意的。”
這年頭,過繼可不是隨意的事,從宗族禮法上來講,過繼的人一旦認了新父母,哪怕血緣關系還在,卻也完全跟原先的父母脫離了關系,所以,不是所有人都願意讓自己的孩子過繼,想要找到合適的人選,還得細細斟酌。
但其實,阮柔早就有了自己的選擇。
原主在林家足足待了幾十年,知曉不少關於後世的記憶,阮柔挑中的,是林氏宗族一個小孤兒,叫林松,算下來,今年應該才三歲,從輩分上來說,屬於原主的侄子輩。
林松命苦,一歲死了爹,三歲死了娘,偏是父母的老來子,爹孃走了後,兄嫂都不願意養,一年後就被送給其他村一戶生不出孩子的夫妻,一開始日子還能過得去,如珠如寶地養著,還送去讀了幾年書,可後來人家有了自己的孩子,這小娃就開始了泡在苦水裡的日子,飯都吃不飽,還要天天捱打做活,倒不是那戶人家缺錢,而是嫌他礙眼擔心佔了自己孩子的財産,所以故意苛待想把人送走。
林松不是個不知趣的,小的時候不知道,等上了十歲,知曉自己的身世,就辭別了養父母回到了孔興村,一窮二白的,除了身上補丁烙補丁的舊衣裳,什麼都沒有,還是林氏族人一戶沒了後人的荒屋裡過活。
這般艱苦的環境,林松自己養活自己的同時,竟還考中了秀才,可惜,常年來的饑餓勞累傷了身,考中秀才沒兩年一場風寒去了。
阮柔想選他,一來,是因為對方的讀書天分,都是養,何不養一個天分好回報高的,二來嘛,這孩子著實可憐、年紀合適,也是兩人的緣分到了。
“娘,我聽說,望秋叔留下的那個小兒準備送人,要不我去問問吧。”
林母神色複雜,竟連人選都想好了,也不知考慮多久,不會兒子還在的時候,兩人就商量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