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行在又從大理寺分離出來兩個部門。
原身大理寺專門負責抓捕、調查、審理那些一般的罪犯,至於定罪。
則是要有法院來根據大宋律法定罪。
在這法院內,除了法官之外,還會有各自的狀師。
狀師的作用,便是要為自己的責任人減輕罪犯,又或者是為責任人狀告的對方加重罪罰。
至於刑部,則是成為了處理官員以及大型犯罪的部門。
當然,也會協同大理寺一起辦案,畢竟人口多了,犯罪率自然也會隨著提升。
只不過,在這個沒有高科技的時代,很多案子,是沒有辦法完全調查清楚的。
畢竟在荒郊野外犯下了錯,沒有監控,也沒有證人,更沒有指紋鑑定又或者是血液堅定等等,想要查處真兇,那是非常困難。
但是大部分的犯罪,大理寺還是能夠調查清楚的。
在這之後,地方上的官職又進行了細分,那就是州牧不能掌握地方上的財政。
一切賦稅以及財務,都會由戶部掌控。
當地官員的俸祿,自然是戶部來撥款下發,而賦稅也是當地的戶部官員負責收取,不會經過州牧之手。
也算是再一次削弱了州牧的權柄。
沒有了兵權,州牧自然不可能擁兵自重,當然也可能暗中招兵買馬。
但是沒有了財政,州牧也就很難自己籌備錢財。
因為監察部可是能夠監督州牧的,一旦州牧斂財,是可以直接上報。
到時候朝中的監察部的尚書、刑部尚書、大理寺少卿會親自形成三司會審。
對州牧進行調查。
要是發現了州牧犯錯,自然會對州牧的所有罪行進行上報。
官家會給出一定的懲罰。
在多重嚴格的監督之下,真想要擁兵自重,是不太可能的。
有了這樣一個保障。
大宋的發展自然也是越發的有序,有了秩序,速度自然也就快了起來。
發展的速度快了。
按照中原百姓們的想法,必然是要把自己的小家發展成為一個豪族。
所以這人口的增長其實也在加快。
江楓的聲望值也就能夠一直提升,進度條也在加快。
建造盛世。
在皇權至上的時候,還有這一個強大的系統,其實也並不是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