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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大廳裡一片死寂,我依舊機械的撕著,那一堆五顏六色的紙在我的手中碎成片,碎成屑,母親也不說話,就靜靜的看著我撕,由著我碎。我將這一把碎屑散撒開來,一時之間,仿如一場花雨紛紛洋洋,漫天飛舞。

“蘊茹,你這是何苦。”母親衝上來擁住了我。

我任由她摟著,蒼涼的笑著,看落英繽紛終歸平靜,只留一地悽惶。

“換個環境,從頭再來,不好嗎?”母親嘆息著問。

“媽媽,我不能一走了之。他答應過我,會回來;我答應過他,好好的等在這裡。他不會食言,我也不會。”我一個字一個字的對母親說,“不管他身在何方,我總不負了他便是。”

這是我的承諾,一個稚嫩但堅定的承諾。因這個承諾,我們纏綿一生。

接下來的日子,大家都平靜的彷彿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一般。施家上上下下再沒有一個人提起過莊恆這個名字。至少,在我面前,沒有。只不過眾人看我的眼神裡摻雜了太多複雜的東西,或同情,或嘆息,或不解,或嘲諷。我已然無所謂了,索性大大方方的任他們看個夠去。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他們全然不知,但只一件事在他們看來昭然若揭,施家的大小姐被人棄了。

我不欲作任何的解釋。有什麼好解釋的?從前出雙入對,濃情蜜意;現如今孤身一人,形單影隻。這是不爭的事實,藏不住,裝不得。我既不打算離開,就早該預料的到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正常的返學上課,練舞學琴;正常的出席施家的每週例餐;正常的與施蘊晴、施蘊荻他們周旋。只不過他們快意的眼神分明的顯示,他們多了個分量極重的籌碼,而我多的卻是至深至痛的創傷。除了這些,我剩下的只有回憶和等待。

噢,對了,還有酒。在這場看不到頭的等待裡,我發現了世界上最美妙的東西—酒。我以前還從來都不知道,自己居然很有當酒鬼的潛力,且天分極高。

父親愛喝酒,酒興上來,那是止也止不住的。我小時候就好幾次撞見醉酒的父親,喝得東倒西歪的,由人扶著走那大大的之字路線,還大著舌頭講些誰也聽不懂的、不著邊際的話。每每此時,母親就會指揮著眾人將他安頓好,將解酒茶給他灌下,然後冷冷的吩咐下人們好生照顧著,便自去另尋一間房住了。

我有時都在懷疑,父母之間之所以會生生插進個容姨來,說不定就是父親酒後迷失的產物了。所以說,我對酒著實沒有一丁點好感。以致和莊恆在一起後,我還曾明明白白的告訴他,不準愛上這鬼玩意兒,我絕對不要去服侍個酒鬼。總之有酒沒我,有我沒酒。當時他還笑著點我的鼻子,戲言:“這可得好好掂量掂量了。美酒佳人,缺其一可都是大大的失色了。”我氣得對著他狠狠的胡錘亂打了一陣。他吃笑著看我似嬌還嗔的蠻橫樣兒,半晌抓了我的手腕,定在身前,深深地望進我的眸子,定定的道:“傻丫頭,不會發生你擔心的那種事的。對我而言,你是最重要的。”言罷,擁我入懷。我偎在他寬厚的胸膛上,幸福,安心。

其實莊恆酒量很好,也並不貪杯,尋常等閒的酒他也不見得會喝。要說愛,他獨愛茅臺。他家裡的酒櫃裡儲的全是各個不同年份的茅臺。要知道,在那個中國改革開放才剛剛起步的年頭,大陸與香港之間的貿易交往還著實少的可憐,普通物品尚且如此,更何況是菸酒這等高階消費品呢。能收藏有這麼多的茅臺,想見的他是十分鐘意這酒的了。我曾經問他為什麼,他答:“因為總理最愛的酒便是茅臺。”說這話時,他的眼中閃著奪人的光。“總理?”我有幾分不解。“是的,周總理。那是我最敬仰的偉人。在我來香港之前,國內正搞著文化大革命。我們當時一群小學生都是紅小兵。有一次父親上北京,我也跟去了。天安門前檢閱衛兵的時候,遠遠的見過總理一面。雖然我只有七八歲的樣子,但總理的音容笑貌是我這輩子都無法忘記的。”

我曾纏著他將這位總理的事蹟樁樁件件細細講來。那都是我長這麼大以來,從來沒有從學校學到過的。我們的老師只會告訴我們英女皇的“豐功偉績”,只會教育我們要忠誠於大英帝國的統治,只會給我們講述中國大陸是何等的落後與混亂,只會讓我們覺得那一條鐵絲網的相隔儼然是天堂與地獄的差別。而莊恆告訴了我全然不同一個世界,全然不同的一種偉大,全然不同的一種信念。我直聽得肅然起敬,也總算明白為什麼這兩年的一月八日,他總是一身的黑衣,胸前佩著小小的白色絹花,那是對一位偉人至真至誠的追思。

可現如今,我愛上酒,絕對的無關偉大,無關信仰,只為了酒這東西能讓我麻木的發冷的心在茫然的現實中解脫,能讓我在恍惚中一遍遍做一個很美的夢。夢中,我不再孤獨;夢中,我依舊被愛著;夢中,有人共夢。

剛剛開始的時候,我也只吹點啤的,來點紅的。結果我忽然發現自己根本喝不醉。這醉不了人還能算什麼酒啊?於是乎我不再去沾那些飲料般的液體,轉而喝白的。我也沒莊恆那麼挑剔,非茅臺不可。我是有什麼來什麼,能醉就成。

施家是有個儲酒室的,平常負責照管著的似乎是福媽介紹來的遠方親戚。我倒暗自高興,福媽的人,我去弄酒應該不會有什麼困難吧。到時候在威逼利誘她不得上報便是了。可當我第一次跑到那儲酒室去的時候,當值的那個小丫頭見了我居然驚的瑟瑟發抖。我不禁好笑,我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可怕了。該不是下人們都傳遍了,大小姐失戀了,狂性大發,喜怒無常吧?可我自覺平素還是挺正常的啊。正摸不著頭腦間。那小丫頭撲通一聲朝我跪下了,不停的磕著頭道,“大小姐,我不是故意要偷酒的。是我爹爹前兩天跌傷了。診所的大夫不給打止痛針,只給包了幾片止疼片,還說疼得厲害了就讓拿烈酒給他喝,燒一燒就好了。我”

我恍然明白過來了。平時為了預備著不定時地應酬、宴會,家裡從來都是備著大量的酒類的。酒廠定期也會往家裡送酒。都不見得是什麼極品,但也可算是上得了檯面了。容姨在飯桌上也向父親提過這酒類的儲存,大家聽也就聽了,誰也沒個概念,也沒人關心過。時間長了,出得少,進的多,一箱箱的,怕是連容姨自己都弄不清楚家裡到底有多少酒。這對於我們,不過是一種奢侈的慣例罷了。

“大小姐,我真的只拿了3瓶,都是廠里拉來的。逢年過節上面也會發給我們的那種。我都不敢跟爹爹說是我偷拿的,只說這是東家獎給我們的。否則他會打死我的。”小丫頭已然是泣不成聲了。

我看著跪在地上的小女孩,說不出來的酸楚,只能暗歎,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活在這世上,誰又容易。真真假假無需再究,得饒人處且饒人罷。

我扶了她起來,輕輕地道,“把淚擦乾。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

“福慶。”她怯怯的答。

“好了,福慶,今天的事我不會告訴任何人。只是,這樣的事,下不為例。你有需要不妨來找我,能幫的,我儘量幫。”縱然情有可原,但這等偷雞摸狗的事絕不能聽之任之。

她已說不出話來,指激動地又跪下連連磕頭,“謝謝大小姐,謝謝大小姐。福慶以後給大小姐做牛做馬來報答您。”當時的我絕對沒有想到,這個叫福慶的小丫頭,還真是跟了我二十多年,至今仍在身邊。當時的我只是覺得好笑,找酒喝也能理出這樣一樁事情來。不過有了這小丫頭,我要喝酒還真是方便的很了。想我就是住在酒房裡,以酒為生,她也不會出賣我的。天時地利連人和都有了,我樂得海陸空混著喝,直直從酒鬼的級別給喝成酒仙酒聖的境界。

半年的時間就這麼流逝著。這期間發生了很多事。我高中畢業了,18歲那天的畢業典禮我獨自一人參加;父親放棄了讓我赴美讀書的念頭,轉而將港大的入學通知交給了我。也罷,我也沒打算就此輟學,路總是要走下去的;莊綺的孩子終是流掉了,醫生的診斷是母體憂思過重。自打那次得知莊恆失去了蹤跡後,我再也沒有去過黎家,也沒有見過他們夫婦。只是莊綺讓華叔給我傳過一次話,說她會讓黎隆源加緊找緊找尋莊恆,有訊息會通知我的。我聽了只能苦笑,讓黎隆源找莊恆,找的到才見鬼。突然傳出莊綺小產的訊息,我已經不知道該作何反應了。夾在丈夫與弟弟之間,莊綺只怕是最苦的一個吧。不久之後,我便得知莊綺搬出了黎家大宅,自己住到石澳的一間別墅裡休養去了。我去看了她一次,蒼白但依舊美麗。見了我,她很高興,握了我的手,把下午茶開在了別墅裡的玻璃花房內。

“我暫時還吹不得風,只能讓你陪我在這裡坐坐了。”她柔聲道。

我望向她的眉眼處,倒找不出想象中的痛楚,只平添了一抹看破紅塵的淡然。我沉默良久,終是道,“莊姐,對不起。”我始終都覺得如果不是我跟黎隆源說的一席話,莊綺也許會被黎隆源瞞得很好,起碼可以平平安安的生下孩子,起碼不會與黎隆源分開。

“傻瓜,蘊如,這與你有什麼關係?遲早都是要讓我知道的啊。倒是你,你為了莊恆所作的一切我做姐姐的,只有感激感動。只是,你還年輕”

“莊姐”我打斷了她還沒有出口的話。“這是我自己選的,沒什麼好說的。”

她不再說話,只是拍了拍我的手背,眼裡似有熱淚盈眶。

我沒有再問她和黎隆源是怎麼回事,又將何去何從。別人的家事又怎麼是我理會的了的。只是看別墅的情景,黎隆源對莊綺還是照顧的很好的,起碼吃穿用度上是如此。那也就沒我什麼好擔心,又能幫上忙得地方了。

我原以為日子就會這麼一天天的過下去了,可是上天終究沒有將我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