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聯邦武裝力量最高軍事法庭
庭審記錄副本節選)
案件編號vks2026010482ct
案件名稱
俄羅斯聯邦訴彼得羅夫少校、瓦西裡·彼得連科上尉、德米特裡·奧爾洛夫中尉違抗軍令及瀆職案
庭審日期2026年1月15日
庭審地點莫斯科,軍事法庭第3審判庭
法庭組成
·主審法官斯捷潘·伊萬諾維奇·普羅寧將軍軍法)
·法官葉蓮娜·彼得羅夫娜·索科洛娃上校軍法)
·法官阿列克謝·瓦西裡耶維奇·費多托夫上校軍法)
·國家公訴人伊戈爾·謝苗諾維奇·馬克西莫夫上校軍法)
·辯護律師為保護程序公正,暫由軍方指定法律顧問擔任)
·書記員奧莉加·米哈伊洛夫娜·伊萬諾娃
被告人
1.彼得羅夫,前聯邦安全局fsb)"a"部門阿爾法)少校。
2.瓦西裡,前聯邦安全局fsb)"a"部門阿爾法)上尉。
3.德米特裡,前聯邦安全局fsb)"a"部門阿爾法)中尉。
\庭審記錄開始
1015庭審開始,全體起立,法官入席。
普羅寧法官請坐。書記員,請確認所有參與人員到庭。
伊萬諾娃書記員確認所有人員到庭。
1017主審法官宣讀案件基本信息及指控。
普羅寧法官……綜上所述,被告人彼得羅夫、彼得連科、奧爾洛夫,在代號“多瑙河之影”的行動中,明確接收並理解了對目標人物,朝鮮籍人員李海鎮,實施“最終解決方案”的直接命令。然而,三人合謀,蓄意違抗此項命令,擅自改變行動計劃,試圖將目標帶離敵方控製區,其行為嚴重觸犯《俄羅斯聯邦軍人誓詞》第19條及《俄羅斯聯邦刑法》第332條第2款“戰時違抗上級命令”,並因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同時觸犯第285條“濫用職權”及第293條“玩忽職守”。被告人,你們是否理解指控?
彼得羅夫理解,法官同誌。
彼得連科理解。
奧爾洛夫理解。
1023國家公訴人馬克西莫夫上校宣讀起訴書要點。
馬克西莫夫公訴人……命令是明確的,不容置疑的!目標李海鎮已成為不可控的風險因素,其存活本身即構成對國家安全的潛在威脅。彼得羅夫少校,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軍官,不僅未能履行職責,反而煽動並組織了下屬共同違抗命令。這是一種對軍事紀律最根本的背叛!其行為直接導致:
第一,我方未能消除明確存在的安全風險。
第二,行動暴露,引發不必要的外交糾紛,甚至導致一名北約情報官死亡,局勢複雜化。
第三,向外界,尤其是向我們的對手,傳遞了一個危險信號:即我方人員可能在關鍵時刻因個人情感而違背指令!
這種行為的危害性,遠超過任何他們可能帶回來的、未經證實的情報價值!必須嚴懲,以正軍紀!
1035辯護律師進行初步陳述。
指定辯護人代表)法官同誌,我的當事人承認未執行“清理”命令,但這並非出於惡意或瀆職。現場情況瞬息萬變,目標人物的狀態與原計劃預設條件已發生重大變化。彼得羅夫少校作為現場最高指揮官,行使了其在一定範圍內的臨機決斷權。他們的首要任務是確保行動成功並最大限度獲取利益。帶回一個活著的、掌握敵方大量一手情報的目標,其戰略價值可能遠超消除一個風險。這是基於專業判斷的抉擇,而非簡單的抗命。
1042對被告人彼得羅夫的訊問開始。
馬克西莫夫公訴人彼得羅夫少校,請向法庭陳述,在科爾尼延科中將向你下達命令時,措辭是否清晰?你是否明確理解“清理”的含義?
彼得羅夫命令措辭非常清晰。我理解“清理”即意味著物理上消滅目標李海鎮。
馬克西莫夫公訴人既然如此,是什麼讓你認為自己有權拒絕執行?是誰賦予你權力,可以擅自評估“戰略價值”並以此淩駕於命令之上?
彼得羅夫沒有人賦予我權力。但現場指揮官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戰術以實現戰略意圖。當時我們認為,帶回李海鎮比殺死他,更能服務於國家利益。
馬克西莫夫公訴人“你們認為”?法庭需要的是服從,而不是個人或小團體的“認為”!如果每個軍官都像你這樣“認為”,軍隊將成為一盤散沙!你難道不明白,李海鎮的存活,就像一顆定時炸彈?
彼得羅夫我們評估過風險。他也是一名受過嚴格訓練的軍人,他頂住了一個月的酷刑……
馬克西莫夫公訴人打斷)那是你的評估!事實證明呢?他現在精神崩潰,幾乎無法交流,你的“戰略價值”在哪裡?!反而,我們不得不投入資源去照顧一個廢人,還要承擔他隨時可能被對方反向利用的風險!這就是你所謂的“服務於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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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對被告人彼得連科的訊問。
索科洛娃法官彼得連科上尉,你在團隊中負責技術和情報分析。你當時是否向彼得羅夫少校提供了支持其決定的情報依據?
彼得連科是的,法官同誌。我分析了目標監獄的安保係統,評估了強行突入和撤離路線的可行性。同時,基於對李海鎮大尉已知訓練水平和過往表現的了解,我判斷其即使在遭受酷刑後,其大腦中儲存的關於sbu審訊技術、北約情報合作模式等信息,仍具有極高價值。滅口是永久性喪失這些信息。
馬克西莫夫公訴人又是“判斷”!你們所有的理由都建立在空中樓閣之上!技術軍官的職責是提供數據支持,而不是參與戰略決策,更不是合謀抗命!
1118對被告人奧爾洛夫的訊問。
費多托夫法官奧爾洛夫中尉,你在行動中主要負責武力支援。當彼得羅夫少校決定改變計劃時,你是否提出過異議?
奧爾洛夫語氣激動)異議?為什麼要提異議?我們去救自己的戰友,有什麼錯?!李海鎮和我們一起在基輔拚過命!他為了不拖累我們,差點死在那個展廳裡!現在他被折磨得人不像人,我們把他帶回來,天經地義!難道要我們親手乾掉他?那和那些雜碎有什麼區彆?!這身軍裝穿著還有什麼意義?!
馬克西莫夫公訴人嚴厲地)奧爾洛夫中尉!注意你的言辭!這裡是軍事法庭,不是情感傾訴會!你的忠誠是對國家,不是對某個外國人!你的話恰恰證明了你們的行為是出於危險的個人英雄主義和感情用事,完全背離了軍人的職責!
1130法庭暫時休庭,合議庭認為控辯雙方爭議巨大,需查閱相關法律條文及過往案例。庭審記錄顯示,法官們頻繁交換意見,並指示書記員調閱《軍人紀律條例》、《戰時狀態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1345庭審繼續。傳喚證人,聯邦安全局fsb)中將謝爾蓋·鮑裡索維奇·科爾尼延科出庭。
普羅寧法官科爾尼延科中將,請向法庭陳述,您向彼得羅夫少校下達命令時的考慮。
科爾尼延科聲音平穩,不帶感情)法官同誌,命令是基於對全局戰略風險的評估後做出的。李海鎮大尉掌握了俄朝雙方部分敏感行動模式與合作細節。其落入敵手並存活,本身就是不可接受的風險。確保這些信息不泄露的最高效、最可靠方式,就是物理消除源頭。這個命令是清晰且必要的。
馬克西莫夫公訴人中將同誌,您認為彼得羅夫少校的行為屬於什麼性質?
科爾尼延科毫無疑問,是嚴重的違抗命令。他忽視了明確指令,將個人情感和未必成熟的戰場判斷置於國家利益之上。作為他的上級,我對此表示遺憾。軍隊的基石在於服從。如何判決,是法庭的職權,我尊重法庭的決定。我僅確認命令本身無可指摘,且出於國家安全的最高考量。
科爾尼延科的證詞無疑給被告人帶來沉重打擊,他完全沒有為舊部開脫的意思。)
1420鑒於庭審陷入僵局,主審法官普羅寧將軍宣布進行單獨提審。首先提審彼得羅夫少校。地點改為小型訊問室,僅普羅寧法官、書記員及彼得羅夫在場。
普羅寧法官放鬆點,少校。這裡沒有公訴人,我們隻是談談。我從1989年就在軍事司法係統工作,見過很多……複雜的案子。告訴我,拋開那些法律條文,在伊茲梅爾那個地下管網裡,當你看到李海鎮的樣子時,你腦子裡第一個念頭是什麼?
彼得羅夫長時間沉默)……我不能把他留在那裡,法官同誌。那不是一個人該待的地方,更不是一個戰士該有的結局。
普羅寧法官即使他可能已經瘋了,廢了,甚至可能反過來成為我們的負擔?
彼得羅夫即使如此。有些線,跨過去,就回不來了。我們和敵人最大的區彆,不應該是我們還記得自己是誰,記得為什麼而戰嗎?如果為了安全就可以犧牲一切,包括基本的人性和對戰友的道義,那我們所扞衛的,到底是什麼?
普羅寧法官道義……很奢侈的詞。科爾尼延科說你是出於個人情感。
彼得羅夫他坐在莫斯科的辦公室裡,看到的隻有風險和表格。我們在戰場上,麵對的是活生生的人。李海鎮不僅僅是“風險因素”,他是一個證明——證明我們的戰士即使在最絕望的情況下也不會屈服。帶他回來,是給所有在外麵拚命的人一個交代:國家不會拋棄為你流血的兒女。
普羅寧法官緩緩地)即使這個“兒女”……來自朝鮮?
彼得羅夫在那一刻,他是我的戰友。這就夠了。
普羅寧法官你知道你的選擇,很可能終結你的軍旅生涯,甚至讓你進監獄嗎?
彼得羅夫再次沉默,然後點頭)知道。但我無法做出第二種選擇。如果重來一次,我還會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