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穩婆走街串巷時,逢人便講保育院裡的消毒法子、福利院的米粥稠度,連最固執的老嬤嬤都忍不住念叨。
“或許這新衙門真能讓娃娃多活幾個,尤其是那難產的,能平安就比啥都強。”民眾的觀念正一點點鬆動,上門谘詢的產婦家屬漸漸多了起來。
然而,就在這新舊交替的暖意中,一樁駭人聽聞的案子卻驟然打破了平靜。
西城貧民區的深夜裡,一陣壓抑的啼哭被巡夜的更夫聽見,緊接著便是水花潑濺的悶響。
次日一早,一封匿名舉報信便送到了警察局——有人在自家水缸中溺殺剛出生的女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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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京城治安的警察局接到報案,連夜帶著警員上門緝捕。
踹開院門時,隻見那戶婦人張氏正躺在床上,麵色蒼白虛弱不堪,其丈夫徐海站在床邊,眼神躲閃不敢直視警員,桌上還放著未擦乾的水漬。
經鄰居指證與張氏哭訴,此事正是徐海因嫌棄又是女嬰,趁妻子產後無力私下決意溺殺。
證據確鑿之下,徐海當即被鎖拿歸案。
此事很快驚動由刑部剛剛改製而來的北京市法院。
審判席上,法官詢問案情時,徐海始終低頭沉默,唯有代理律師起身辯解。
“被告家境貧寒,育有三女,實因無力撫養才犯下錯事,望法院念其一時糊塗,從輕發落。”
話音剛落,法官便厲聲駁回。
“朝廷剛設育嬰福利院,無依嬰孩皆可送入官養,官家供給衣食教養,何來‘無力撫養’之說?他竟敢頂風作案溺殺骨肉,絕非一時糊塗!”
此時陪審團代表站起身,呈上鄰裡聯名證詞。
“據查證,徐海此前便有溺殺女嬰的行為,此次絕非初犯,其心可誅!”
代理律師試圖反駁“證詞缺乏實證”,但麵對水缸裡的殘留物證與鄰居的當庭指認,辯駁終究蒼白無力。
最終,法官依“故殺子孫”律加重判罰,徐海被判處二十鞭刑,押至菜市口示眾三日,以儆效尤。
消息傳回養心殿,弘曆將奏報拍在禦案上,語氣帶著冷厲。
“朕早說過,推廣保育、育嬰兩院,既要施恩,也要立威。
刑罰不是目的,是要讓天下人知道,嬰孩是大清的根,誰也不能傷!”
弘曆對身旁李玉道。
“傳旨內閣,將此案卷宗謄抄後發往各省,讓所有州縣張貼告示,把溺嬰之罪、保育院、福利院之益講清楚——朝廷既給生路,便絕不容忍殘害性命之事。”
幾日後,隨著鞭刑示眾的震懾與官差反複宣講“送嬰入福利院可得溫飽、免刑罰”。
京城百姓對育嬰福利院的態度漸漸轉變。
以往藏著掖著棄嬰、溺嬰的人家,開始有猶豫者悄悄將嬰孩送至福利院門口。
那些曾持觀望態度的穩婆,見官家對溺嬰嚴懲不貸,更是儘心在鄰裡間勸說。
“如今有保育院保平安,有福利院養娃娃,犯不著拿自家性命試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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