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位山民,全都是那馬村的,他們自己叫“寨子”,是山丹鄉最偏遠的行政村,聚集了大約四百多人口。
周邊山林裡零星散布的幾個自然村寨,全部都合並在那馬行政村。
這個事情還比較複雜。
被指為人販子的女子,叫石美春,今年二十八歲,那馬村人。但是在十三年前趕集的時候“失蹤”,後來確定是被人販子拐賣,被拐去了萬裡之外的黃海省。
在那裡,石美春被賣給一個三十出頭的老光棍為妻。
她的故事,前半段和大多數被拐賣女子的情況差不多,後半段就開始變味了。
石美春在黃海結婚生子,開始的時候還有反抗,等連生兩個孩子之後,也就安定下來,逐漸融入到夫家,也不想著要“逃跑”。
這麼多年過去,她已經完全適應了夫家的生活,在外人眼裡,變成了一個十分正常的家庭,村裡人雖然都知道她是被拐賣來的,也都對她沒有了什麼防備。
“既然這樣,你為什麼不跑呢?”
衛江南問道。
彆看江南市長見多識廣,還是“先知”,對拐賣被拐賣這種事,印象也比較刻板。
“俺為什麼要跑呢?”
石美春奇怪地反問道。
好嘛,在黃海生活了十三年,她現在已經變成“混合口音”,天南人可不自稱“俺”。
“俺家裡的日子,比這邊好太多了。每天都能吃飽飯,還有肉吃。俺隻要照顧孩子,在家裡做事就行,不用下地。下地是俺男人的事……婆婆對我也好,俺為什麼要跑?”
“俺要回家來看看,他們也不攔著,還給俺錢……”
看得出來,石美春對在夫家的生活是很滿意的。
雖然剛被拐賣過去的時候,她也挨過打,但對她來說,這都已經是過去很多年的事了,記憶早就模糊。
而那馬村貧困艱難的日子,卻深深刻在她的腦海中。
兩相對比之下,她自然願意留在夫家生活,對於回到那馬村已經沒有任何執念。
而且她在黃海那邊已經生了兩個孩子,有兒有女,這也是無法割舍的。她如果拋家棄子回到那馬,以後也還是要嫁人的。一個已婚已育的二十幾歲女子,想都想得到,在這邊能找個什麼好人家?
所以從情理上分析,隻要夫家對她不是特彆暴戾,她基本上就不會考慮離開了。
石美春說她婆婆平時跟村裡人開玩笑,說她打都打不跑。
那個中年男子,也就是年輕女孩三妹子的父親,氣憤地說道:“你自己不回來就不回來,你為什麼要拐走我家三妹子?”
“俺帶她去俺們村裡嫁人,過好日子!”
石美春理直氣壯地說道。
“胡說!”
中年漢子更加憤怒。
“你就是人販子,就是想把我家三妹子拐走賣錢……”
“領導,她自己都說了,她夫家當年買她花了三千多。她想要把我家三妹子也賣掉……我們不同意,她就帶著三妹子跑了,要不是我們發現得早,三妹子真就被她拐走了……她就是人販子!”
“俺不是人販子!”
石美春同樣十分憤怒地反駁,滿臉漲得通紅。
“俺不會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