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遠河覺得擇時不如撞日,既然何大姐想要接下他的店鋪,那就趁熱打鐵,當場就盤點給她了。
何大姐也不是那種趁火打劫的人,該怎麼算就怎麼算,倒是也沒讓梁遠河吃太大的虧。
不過大幾十塊的損失肯定是有的,梁遠河也不在意了,反正這個生意失敗得太徹底,能夠快刀斬亂麻地放棄,也算是一種解脫。
等他籌夠了錢,他一定會卷土重來。
下一次,他絕對不會再允許失敗了。
給自己打了打氣,梁遠河沒有回家,而是帶著身份證去了信用社去掛失了存折。工作人員告訴他,掛失之後要等三天才能拿到新存折。
“那我存折上的錢還在嗎?”梁遠河問。
“存折上沒有錢。”工作人員道。
什麼?
梁遠河如遭雷擊,心都是哇涼哇涼的:“是什麼時候取走的?誰來取走的?”
“這個我們無權告訴你……”
“那是我的存在,怎麼就不能告訴我?”梁遠河都要瘋了,大聲道,“而且那是我的錢啊,我的錢被彆人取走了,你們不但沒有阻止,連告訴我是誰取的都不行嗎?”
“我們的規定是,隻要拿著存折過來,並且提供密碼、有效身份證明,且取款金額不超過五萬元,我們就給取錢。”工作人員道,“如果你需要知道是誰代取了這些錢,你必須先去派出所報案,然後通過公安機關調查。”
梁遠河整個人都不好了。
本來他還覺得自己隻要來信用社掛失,就能保住那兩千塊,可萬萬沒有想到,竟然有人已經把他的錢取走了!
肯定是他老娘在拿著存折跑的時候,就被賊人給盯上了,從她那兒偷了存折,又去他家裡偷了身份證,這才取走了錢。
這兩天家裡可是一個人都沒有,那小偷隻需要夜裡翻圍牆進去,到他家想怎麼翻找就怎麼翻找。
當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船遲又遇打頭風。
這次開這個店不但一分錢沒賺到,加起來還虧了兩千多塊。
“我建議你去報警,然後查到是誰取走了你的錢。”工作人員道,“趁錢被取走的時間不多,說不定還能追回來。”
“追?”
梁遠河搖了搖頭。
現在可是86年,整個京城都沒有幾個監控攝像頭,全國各地的公安係統也沒有聯網,公安那邊不可能為了他這區區兩千塊錢,就給全國發協查通報。
所以就算知道是誰取走了錢,也隻限於在京城範圍內追捕,但人家賊也不是傻子,肯定早就拿著錢跑路了,還會在家裡等著警察去抓嗎?
那可是兩千塊,足夠一個人去另外一個城市,美滋滋的生活好幾年了!
所以他決定還是算了吧。
他梁遠河也是見過大錢的人,也是注定要賺大錢的人,所以這兩千塊對他來說雖然重要,但他沒重要到不惜一切去追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