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語
《大吳會要·肅貪錄》載:大吳新政三載,江南初沐惠風,河工漸興,農桑方旺。秋七月,工科給事中程昱銜命巡閱江南水渠,攜工科主事陶芷親赴太湖流域,踏遍鬆江、常州十七處堤岸,核工程、查工餉,於蘇州府漕運官署賬冊中,窺得驚天弊案。
漕運總督陳言,自新政元年接掌漕運以來,暗結蘇常豪強與鹽商,借河工修繕之名,克扣下撥銀二十萬兩——半為磚石款,半為工匠餉;更私吞去年蘇常澇災朝廷撥發的賑災糧萬石,轉售於糧商牟利。程昱遣人密查其私宅,於後院銀杏樹下掘出地窖,內藏贓銀折合五十萬兩,約抵江南布政使司三月正稅之額,金磚碼砌如牆,綢緞裹銀堆若丘,皆為民脂國帑。
奏疏八百裡加急入都,蕭桓於紫宸殿禦案前覽之,擲疏於地,龍顏震怒。時內閣閣老周伯衡、尚書令楚崇瀾侍立側畔,帝拍禦案怒斥:“魏進忠伏誅未久,餘毒竟蝕及漕運中樞!此等饕餮之徒,食民脂、噬國帑,若不嚴懲,新政何存?百姓何依?”
即日頒下明詔:命刑部尚書鄭衡、左都禦史虞謙、大理寺卿衛誦三法司會審,務窮其黨羽、追繳全贓;另命玄夜衛指揮使陸冰率緹騎即刻南下,鎖拿陳言及其親隨,不得走漏一人。詔末嚴諭內閣:“牽頭六部,十日之內擬就反腐新規,補律法之漏、堵財賦之隙,務使‘貪腐者無隙可乘,清廉者有章可依’。”
此詔既出,朝野震動。緹騎揚鞭南下之日,江南百姓聚於驛道兩側,爭傳“陛下要斬貪腐蛀蟲”,而一場滌蕩吏治、固穩新政的肅貪風暴,亦自此席卷大吳疆域。
誌存高遠
海闊雲濤逐浪高,憑魚縱躍領風騷。
天涯浩渺晴空碧,任鳥翱翔展俊髦。
心向九霄淩壯誌,身如鵬鵠破重霄。
豈懼征途多險阻,長風萬裡夢昭昭。
秋晨的紫宸殿,氣氛比寒潭更冷。程昱的彈劾奏疏攤在禦案中央,上麵“克扣河工銀二十萬兩”“私吞賑災糧萬石”的字句,被蕭桓用朱筆圈得鮮紅,墨跡幾乎要透紙背。階下百官垂首而立,連呼吸都放得極輕,唯有殿角銅漏滴答,像是在細數貪腐的罪證。
“陳言任漕運總督三年,朕念他曾隨蒙傲平叛,委以重任,”蕭桓的聲音打破死寂,帶著壓抑的怒火,“可他倒好,江澈在江南累死累活修水渠,他在背後挖牆腳;李董在蘇州勸農桑,他卻把賑災糧當私產賣!這樣的蛀蟲,與魏進忠何異?”
左都禦史虞謙出列,鐵麵如霜:“陛下,臣已命都察院暗查半月,陳言不僅克扣河工銀,還與江南鹽商勾結,私設‘漕運附加費’,每船抽銀五十兩,三年累計貪墨逾五十萬兩。其府邸後院挖有地窖,贓銀堆積如山,連家仆都穿綾羅綢緞。”
尚書令楚崇瀾上前一步,沉聲道:“漕運乃江南命脈,河工銀關乎民生,陳言此舉,不僅貪墨國帑,更動搖新政根基。如今江南百姓剛見起色,若不嚴辦,恐寒了民心,也負了謝公當年治水護民的心血。”
蕭桓猛地拍案,朱筆擲在奏疏上:“傳朕旨意!即刻將陳言革職拿問,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會審,徹查其黨羽,贓款儘數追繳,用於江南水渠修繕!另外,命內閣牽頭,六部配合,十日之內,擬出完善反腐的章程,朕要讓天下官員知道,新政之下,貪腐者必無葬身之地!”
刑部大牢的鐵門“哐當”關上,陳言被鐵鏈鎖在石柱上,昔日風光的漕運總督,如今麵色灰敗,官袍上還沾著被搜捕時蹭的泥汙。審訊堂內,刑部尚書鄭衡端坐主位,左側是虞謙,右側是大理寺卿衛誦,三法司主官齊至,足見此案分量。
“陳大人,這是從你府邸地窖搜出的贓銀清單,”鄭衡將一本賬冊推到陳言麵前,“五十萬兩贓銀,每一筆的去向都寫得清清楚楚,有鹽商的行賄記錄,有地方官的分贓簽字,你還有何話可說?”
陳言眼珠亂轉,試圖狡辯:“陛下曾賜我良田百畝,這些銀錢是租稅所得,並非貪墨!”話音剛落,虞謙便冷笑一聲,命人呈上一疊書信:“這是你寫給鹽商的密信,裡麵寫著‘漕運費再加一成,河工銀可扣三成’,還有你與江西按察使江濤的舊部勾結的證據,你還要抵賴嗎?”
衛誦翻開另一份卷宗,語氣嚴肅:“江南水渠第三段堤岸,因你克扣銀錢,用了劣等石料,上月秋雨衝垮三丈,淹沒良田二十畝,百姓流離失所。這是受災農戶的證詞,還有江澈的工程核查奏報,鐵證如山,你縱有百口,也難辯其罪。”
陳言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癱坐在地,哭聲道:“臣一時糊塗!是魏黨餘孽引誘臣,說‘新政雖嚴,貪腐難查’,臣才……”鄭衡打斷他:“魏黨已滅,你卻甘當新的蛀蟲,今日的下場,是你咎由自取!”三法司當即議定,將陳言罪證整理成冊,呈請蕭桓定奪。
陳言的供詞,像一把鑰匙,打開了江南貪腐的黑箱。蕭桓下旨“凡與陳言勾結者,無論官職高低,一律嚴查”,都察院副都禦史鐘銘親赴江南,與浙江布政使秦仲、按察使顧彥聯手,展開一場“清汙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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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大人,這是陳言供出的蘇州府通判王懷安,”鐘銘將供詞遞給秦仲,“他幫陳言倒賣賑災糧,從中分贓五萬兩,如今還在偽造賬目,試圖掩蓋。”秦仲麵色凝重,當即命人封鎖蘇州府衙:“新政推行,最忌地方官與奸佞勾結,此人若不除,江南百姓難安。”
顧彥帶著按察使司的人,直奔江南鹽場,將與陳言勾結的鹽商一網打儘。“這些鹽商壟斷鹽價,每斤鹽比市價高兩文,百姓苦不堪言,”顧彥查抄鹽商家產時,發現竟有不少魏黨遺留的鹽鐵經營權憑證,“原來他們是借著新政的幌子,延續魏黨的貪腐老路。”
江澈正在修繕衝垮的堤岸,聽聞陳言案審結,感慨道:“謝公當年說‘治水先治人,人不清則水難安’,如今總算應驗了。”他將工程剩餘的銀錢登記造冊,交給前來督查的戶科給事中錢溥:“請錢大人核查,每一筆都要用在刀刃上,絕不能再出紕漏。”
短短十日,江南便查處涉案官員十七人,鹽商九家,追繳贓銀三十萬兩。當鐘銘將清汙結果奏報京城時,蕭桓正在翻看謝淵的《民生策》,看到“懲貪腐以安民心”的字句,提筆批注:“今日江南清汙,方不負謝公遺誌。”
內閣議事廳內,楊璞內閣閣老,精研律法)將修訂後的《大吳律》草案攤在案上,周圍圍坐著周伯衡、徐英等閣老。“陳言案暴露出律法的疏漏,”楊璞指著草案,“舊律對‘漕運貪腐’‘工程克扣’量刑過輕,且沒有明確的監察細則,此次修訂,新增了六條重罪條款。”
“你看這一條,”楊璞指向其中一款,“‘凡主管漕運、河工、賑災等民生要務者,貪腐銀錢滿萬兩,斬立決;滿五千兩,流放三千裡,永不敘用’,這樣才能形成震懾。”周伯衡點頭:“還要加上‘連坐製’,若下屬貪腐,上官失察者,降三級調用,這樣才能倒逼官員互相監督。”
徐英總管財政)補充道:“光有律法不夠,還要有財政監管。我建議在戶部設‘廉政司’,專門核查民生工程、軍餉、賑災等大額款項的流向,實行‘款到即核、完工再查’的雙重審計,從源頭杜絕貪腐。”
薛沐宸中書省左侍郎)負責草擬相關詔令,他將律法條款與財政監管措施結合,擬定出《反腐五事詔》:“一曰重刑懲貪,二曰設司監財,三曰上官連坐,四曰百姓舉報有獎,五曰新官廉政培訓。”這樣既有懲戒,又有預防,還有激勵。
楊璞將修訂後的《大吳律》與《反腐五事詔》一並呈給蕭桓,蕭桓閱後,在詔書上批下“準奏”二字:“律法是治國之綱,此次修訂,要讓百官人手一冊,日日研讀,知敬畏,存戒懼。”
吏部衙署內,沈敬之正在主持涉案官員的任免會議,案上擺著江南十七名涉案官員的名單,有通判、知縣,還有兩名知府。“陳言案是警鐘,”沈敬之敲了敲名單,“這些官員,有的是靠裙帶關係上位,有的是考核時弄虛作假,如今卷入貪腐,證明選官時的品行考察還不夠嚴。”
溫庭玉吏部左侍郎)上前道:“沈公,我們已重新修訂選官‘三考標準’,在‘實績考’‘資曆考’之外,新增‘品行考’,由都察院協同考核,若有貪腐前科或品行不端者,一律不得錄用。”他遞上一份新的考核表,上麵明確寫著“廉政承諾”“財產申報”等欄目。
陸文淵吏部右侍郎)負責舉薦替補官員,他將一份名單放在沈敬之麵前:“這些人都是寒門出身,有實乾實績,比如江寧知縣李默,在任三年,清廉自守,百姓稱他‘李青天’,可補蘇州府通判之缺。”沈敬之翻看李默的政績冊,看到“拒收禮金百次”“興修水利二十處”的記錄,滿意地點頭。
吏科給事中趙毅前來督查,他建議道:“沈公,不如設立‘廉政檔案’,每位官員的廉政情況都記錄在案,作為升遷貶謫的重要依據。若有官員清廉政績突出,可優先提拔,形成‘以廉為榮’的風氣。”
沈敬之采納了趙毅的建議,當即命人製定《官員廉政檔案管理辦法》。“謝公當年說‘選官當選廉吏,廉吏安則百姓安’,”沈敬之望著窗外的晴空,“我們不僅要查處貪腐,更要選拔清廉之士,讓吏治清明,才是對新政最好的守護。”
戶部衙署內,算盤聲劈啪作響,徐英正帶著周霖戶部尚書)、王硯戶部郎中)核查全國的財政賬目。陳言案暴露出的財政漏洞,讓這位總管財政的閣老憂心忡忡:“漕運銀、河工銀、賑災銀,每一筆都是民生錢,卻成了貪腐者的肥肉,必須從賬目上堵死漏洞。”
“徐公,我們發現舊賬的問題在於‘賬實不符’,”周霖指著一本漕運賬冊,“賬麵寫著‘河工銀足額發放’,實際卻被克扣三成,而且沒有明細台賬,很難核查。”王硯補充道:“我建議推行‘三聯賬冊製’,戶部存一份,主管部門存一份,地方監察部門存一份,三方對賬,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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