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語
前番蕭燊革新內閣票擬製度,以“附實情、附成例、附民生核算”的“三附”鐵規為政令立尺,使中樞決策如春風化雨——江南漕船過閘不再滯留,糧耗從三成壓至半成,蘇州糧棧的米價穩了;西北軍餉按月足額發放,邊軍冬衣厚實如新,平虜堡的烽火台再無斷薪之虞。新政成效漸顯,各地“善政奏報”如雪片般遞至紫宸殿,字裡行間儘是“吏治清明、百姓安居”的盛景。
然這份熱鬨裡,太子蕭燊卻嗅到了異樣的沉寂。都察院左都禦史虞謙深夜送來的暗訪密報,如一盆冷水澆醒了朝堂的暖意:地方巡按禦史多成“衙署常客、田間稀客”,出巡時州縣官紅氈鋪地、酒肉相迎,百姓攔轎訴冤反被驅趕;更有甚者與地方官勾結,將“虛收實欠”的賦稅瞞報為“足額上繳”,把“流民失所”粉飾成“歸田安居”——本為中樞“耳目”的巡按,竟成了官場積弊的“遮羞布”。
壓垮虛假太平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一封染著暗紅血漬的麻紙。江南蘇州民婦王氏,為救被縣令誣指“貪墨田賦”的丈夫,在巡按衙署外跪了三日,遞上的冤狀石沉大海,最終咬破手指寫下血書,托貨商輾轉送抵東宮。血字歪扭卻泣血:“巡按閉眸聽官語,百姓呼天無人應,夫死田沒家將破,唯盼太子照寒燈”,末尾二十餘枚鮮紅的村民指印,如烙印般燙在蕭燊心上。
他翻出蘇州巡按張霖的複命奏疏,這位前魏黨餘孽舉薦的官員,竟在文書中大書“蘇州吏治澄明,民皆頌聖”,落款處還蓋著都察院的審核印章。“政令如尺,需監察為目;目若蒙塵,尺再準亦難正偏。”蕭燊攥緊血書,指節泛白,“新政根基在吏治,吏治根本在巡按——今日不除這‘閉目之弊’,明日百姓便要寒了心。”當晨光穿窗映亮血書時,他已下定決心:一場劍指官場積弊的吏治整肅,自此拉開序幕。第一節血書驚殿察弊端
巡按秉綱行九州,繡衣仗節氣淩秋。
民聲作鏡究奸由,稅冊詳核除偽弊。
冤鼙親聆解民愁,逐村察俗分良莠。
三責立規清吏治,一編民籍固金甌。
清風儘掃官場穢,萬姓歡顏滿陌頭。
夫巡按者,天子耳目,代天巡狩,秉綱紀而察四方,行風化以正萬民。值此承平之世,吏治民生,關乎國本,巡按之責,尤顯重焉。
巡按奉詔,持節出行,遍曆九州之域,如鷹隼展翼,俯瞰山河。身著繡衣,彰顯朝廷恩威;仗節而行,氣勢凜冽若秋霜。其氣宇軒昂,凜不可犯,所到之處,奸佞聞風而膽寒,良善望之而心安。
民聲者,國之鏡也。巡按深知此理,以民聲為鑒,悉心究察奸佞之源由。每至一處,廣開言路,傾聽民瘼。田間隴畔,市井閭閻,皆留其身影。民有疾苦,必詳加問詢;事涉奸邪,定窮根究底。以公正之心,斷是非曲直;憑果敢之態,懲惡揚善。
稅賦者,國之命脈。稅冊之真偽,關乎民生國計。巡按詳核稅冊,明察秋毫,不容偽弊隱匿其間。或有狡黠之徒,妄圖欺瞞朝廷,侵吞民脂民膏,巡按一經發覺,必嚴懲不貸。查賬目之虛實,究款項之出入,使稅賦歸於正途,惠及萬民。
冤鼓之聲,動人心弦。巡按聞之,親往聆聽,視民之冤如己之冤,力求解民於倒懸。升堂問案,燭微察隱,不為權勢所屈,不為利誘所動。每斷一案,皆以律法為準繩,以公正為依歸。使冤者得雪,屈者得伸,民心大快,頌聲載道。
風俗者,一地之精神風貌。巡按逐村察俗,於細微處見真章。辨善惡,分良莠,揚正氣,黜邪風。見有善行義舉,必褒獎宣揚,以為眾人楷模;遇有不良習俗,當曉以大義,勸其改正。使鄉風淳樸,民心向善,社會和諧有序。
為澄吏治,巡按立定三責之規。一責官員奉公守法,廉潔自律;二責其勤於政務,造福百姓;三責其公正無私,明辨是非。有違者,依律懲處,絕不姑息。自此,官場風氣為之一新,官員兢兢業業,克己奉公,吏治清明,百姓稱快。
又編訂民籍,詳錄百姓信息,使民有所依,國有所統。民籍既成,如金甌無缺,國家根基穩固。此舉措,不僅便於管理,更使百姓安居樂業,各安其分。
巡按所到之處,清風滌蕩,官場穢氣儘掃。昔日之貪腐奸佞,無所遁形;今朝之清正廉潔,蔚然成風。萬姓感其恩,頌其德,歡顏洋溢於陌頭巷尾。所經之地,政通人和,百業興旺,儘顯太平盛世之象。
讚曰:巡按之職,重若泰山。秉持公正,洞察秋毫。究奸除弊,解民憂愁。澄吏治而正風俗,編民籍以固金甌。其功也偉,其德也馨,誠為國家之棟梁,百姓之福星。願後世為官者,皆以巡按為楷模,共築清平盛世,永享國泰民安。
中樞新政推行半載,太子蕭燊的東宮書房裡,各地奏報堆成了小山。戶部呈報“江南賦稅增兩成”,吏部誇讚“州縣官考核全優”,工部喜報“水利工程進度超前”,一派欣欣向榮之景。蕭燊卻總覺不安——前幾日都察院左都禦史虞謙送來密折,言及“巡按出巡,州縣官前呼後擁,百姓難近其麵”,與這些光鮮奏報判若兩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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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日清晨,新政諫言箱的值守官捧著一個錦盒匆匆入殿,盒內不是尋常諫章,而是一張染著暗紅血漬的麻紙。“此乃江南蘇州民婦所遞,說巡按禦史張霖到任後,隻在知府衙署飲酒,見她攔轎訴冤便命人驅趕,其夫被縣令誣賴貪墨田賦,已關入大牢待斬。”值守官話音剛落,蕭燊已攥緊了血書,指節因用力而發白。
血書上的字跡歪歪扭扭,卻字字泣血:“巡按老爺閉著眼,官官相護黑了天,夫死田沒我何去?隻求太子為我言!”末尾附著二十餘名村民的指印,鮮紅刺眼。蕭燊翻出張霖的複命奏疏,上麵竟寫著“蘇州吏治清明,百姓安居樂業,查無貪腐情事”,落款處還蓋著都察院的審核印章。
“巡按乃中樞耳目,若閉目塞聽、與官勾結,吏治何由清明?百姓何談安居?”蕭燊怒擲奏疏,案上的硯台被震得嗡嗡作響。他即刻傳召吏部尚書沈敬之與虞謙,二人見血書亦是震怒。“張霖乃前魏黨餘孽舉薦,雖無實據牽連,卻向來敷衍塞責。”沈敬之沉聲道,“此非個例,多地巡按皆以‘查無實據’搪塞民情。”
蕭燊走到窗前,望著宮外熙攘的街市,心中已有決斷。“新政根基在吏治,吏治根本在監察。若巡按失職,再好的政令也會被歪嘴和尚念歪。”他轉身對二人道,“今日內閣議事,我必奏請父皇,重塑巡按權責,絕不能讓百姓再受這般冤屈。”此時晨光穿窗而入,照在他堅毅的臉上,如淬了鋒芒。
當日午時,內閣議事堂氣氛凝重。首席閣老周伯衡剛念完江南漕運的利好奏報,蕭燊便捧著血書與張霖的奏疏走了進來,將兩份文書重重拍在案上:“諸位請看,這便是所謂的‘吏治清明’——百姓含冤泣血,巡按粉飾太平,若再放任不管,新政成果終將付諸東流!”
閣臣們傳閱文書,神色各異。掌監察的楊啟滿臉愧色:“是都察院督導不力,未能察覺巡按失職之弊。”戶部尚書周霖則憂心忡忡:“巡按不查賦稅實繳,地方官虛報墾田、虛收實欠,長此以往,國庫充盈便是空賬。”中書令孟承緒沉吟道:“巡按權責虛浮,根源在‘無規可依、無責可追’,當務之急是明確其職責邊界。”
“孟公所言極是。”蕭燊接過話頭,高聲提出“巡按三責”之策,“其一,查賦稅實繳——需逐戶核對魚鱗冊與完稅憑證,對照戶部底冊,杜絕‘虛收實欠’‘瞞報漏報’;其二,核官吏政績——不憑文書彙報,需實地查驗農桑長勢、水利工程質量,走訪農戶商戶,以實績定優劣;其三,聽百姓怨言——每到一州,必設‘鳴冤鼓’於衙署外,每日辰時親赴值守,不得委派下屬代勞。”
此策一出,有老臣顧慮:“巡按權責過重,恐生擅權之弊。”蕭燊當即反駁:“權責對等方能成事。前謝淵將軍鎮守西北時,‘軍權雖重,監察更嚴’,如今巡按掌監察之權,更需有剛性約束。”他看向楊璞:“楊閣老精研律法,可即刻擬定配套條例,確保三責落地。”楊璞躬身應下:“臣必以《大吳律》為基,讓條款嚴謹無漏。”
議事結束後,蕭燊攜“巡按三責”奏疏入宮麵聖。蕭桓閱罷血書,氣得拍了禦案:“張霖這廝,竟敢欺君罔上!”待聽完“三責”之策,他的神色漸緩,握著蕭燊的手道:“你抓準了吏治的要害。朕準奏,即刻傳旨,讓都察院配合你推行新政,凡阻撓者,以魏黨餘孽論處!”
得了蕭桓的旨意,蕭燊卻未急於頒旨,他深知“徒法不足以自行”,若沒有嚴苛的考核機製,“三責”終將流於形式。回到東宮,他即刻命人搬來《都察院典則》《前朝監察案例》等典籍,閉門三日,親手擬定《巡按考核細則》,連飯食都由內侍送到書房,常常是涼了都忘了吃。
細則的第一條便直擊要害:“巡按出巡,每省駐留不得少於兩月,其中半數時間需深入州縣鄉村,不得滯留府城;到任當日,需將巡查日程、值守鳴冤鼓的時間地點張貼於各城門,接受百姓監督,若有更改需提前三日公示。”蕭燊特意注明,此條由六科給事中隨機核查,一旦發現違規,即刻召回問罪。
最引人注目的,是“民聲冊”製度。細則規定,巡按回京複命時,除常規奏疏外,必須附帶裝訂成冊的“民聲冊”——冊中需詳記百姓所訴冤情、訴求,注明投訴人姓名、住址、聯係方式,每一條都需巡按親筆簽名畫押,若有隱瞞、篡改、遺漏,一經查實,“與貪腐官員同罪,革職流放,家產充公”。
擬定過程中,蕭燊特意請來虞謙與錢溥參與修訂。“錢給事中曾赴蘇州督查賑災銀,深知百姓訴求。”蕭燊指著“民聲冊”條款,“若百姓反映的問題未解決,巡按能否複命?”錢溥直言:“當增設‘問題辦結時限’——凡民聲冊中記載的冤情,巡按需督促地方官在一月內處置,確有難度的需上報中樞,不得不了了之。”蕭燊當即采納,在細則中補充此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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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日深夜,細則終成定稿。蕭燊將墨跡未乾的細則呈給蕭桓,蕭桓逐頁翻閱,見其中“考核結果與升遷直接掛鉤,三次考核優等者優先入閣,一次不合格者降職,兩次不合格者罷官”的條款,讚許道:“賞罰分明,方能激勵百官。這細則,比十道禁令都管用。”次日清晨,《巡按考核細則》便以聖旨名義頒行全國。
細則頒行後,最先感受到壓力的便是各地巡按。浙江巡按吳謙接到聖旨時,正與臨海縣令在酒桌上推杯換盞。得知“民聲冊需簽名畫押,隱瞞民情與貪腐同罪”,他驚出一身冷汗,當即撤了宴席,帶著隨從趕赴台州——那裡是浙江賦稅最重、百姓投訴最多的地方。
抵達臨海縣的第一日,吳謙便在縣衙外立起“鳴冤鼓”,張貼出巡查日程。起初百姓半信半疑,畢竟前幾任巡按都是“鼓響無人應”。直到第三日清晨,一名老農顫巍巍地敲響了鳴冤鼓,哭訴“縣令虛報墾田五百畝,強征自家口糧抵稅”,吳謙當即起身,帶著隨從與老農趕赴田間,身後跟著聞訊而來的百姓。
在老農的指引下,吳謙找到了所謂的“新墾田”——竟是一片荒草叢生的坡地,土中連麥種都未曾播撒。他隨即傳訊臨海縣令,命其交出魚鱗冊與賦稅賬簿。縣令百般狡辯,稱“荒田是暫未耕種”,吳謙卻拿出戶部存檔的舊冊,上麵明確標注此處為“不可耕種的坡地”,又傳召幾名糧差,逼其說出“強征口糧”的實情。
證據確鑿,縣令癱軟在地。吳謙當即下令將其鎖拿,由浙江按察使顧彥審理,同時親自帶著隨從逐村核對賦稅。他白天翻山越嶺查田畝,晚上在油燈下核賬簿,手上磨出了血泡,腳上沾滿了泥土。有下屬勸他“不必如此辛苦”,他搖頭道:“太子殿下的細則寫得明白,‘民聲冊要見真章’,我若敷衍,便是自尋死路。”
半月後,吳謙查明臨海縣共虛報墾田兩千畝,克扣災糧三千石,涉及三名縣令、五名縣丞。他將查核結果與詳細的“民聲冊”一同上報中樞,蕭燊見冊中不僅有百姓訴求,還有問題處置進度,當即下旨:“臨海貪腐官員革職查辦,所扣糧稅加倍返還百姓;吳謙查案有功,記一等功。”消息傳到浙江,百姓無不拍手稱快。
浙江的動靜傳到陝西時,新任陝西巡按李默正準備出發。李默曾因彈劾魏黨被貶,複職後一直以“務實”為信條,接到《巡按考核細則》後,他特意帶上了陝西按察使董聞的書信——董聞久守西北,熟悉各州縣官吏品性,信中詳細標注了“需重點核查”的地區。
抵達西安府的次日清晨,李默便在衙署外立起“鳴冤鼓”,自己身著便服,坐在鼓旁的長凳上,麵前擺著筆墨紙硯。鼓聲響了三次,卻無人敢上前——百姓們怕又是“走過場”,反而惹禍上身。直到午時,一名中年商人猶豫著上前,低聲道:“巡按老爺,稅吏每月多收我三成苛捐,我若不交,便查抄我的貨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