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林肯公園附近的一棟聯排彆墅。
朗安站在客廳裡,手裡拿著手機,剛掛斷電話。
窗外是灰蒙蒙的天,芝加哥的冬天總是這樣,風大,雲厚,太陽躲在後麵不肯出來。
劉蘊從廚房走出來,手裡端著一杯熱茶。
“誰的電話?”
“鳴哥。”
劉蘊把茶放在茶幾上,看了他一眼。
“讓你過去?”
朗安點點頭。
“明天我就過去。”
劉蘊沒有說話,在沙發上坐下來。
她今年四十出頭,保養得不錯,頭發燙成大卷,穿著一件米色的羊絨開衫。
在芝加哥住了這麼多年,早就習慣了這種生活。
也習慣了朗安這種“說走就走”的節奏。
“去哪兒?”
“瑞士。”
“什麼時候回來?”
朗安想了想。
“不知道。可能一周……”
劉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沒有再問。
她知道不該問太多。
有些事情,朗安會告訴她的就會告訴她,不會告訴她的問也沒用。
結婚這麼多年,她早就明白這個道理了。
朗安走到沙發旁邊,在她身邊坐下。
“家裡的事你看著辦,有什麼問題打我電話。”
劉蘊點點頭。
朗安站起身,往樓上走。
走到樓梯口的時候,劉蘊在身後說了一句。
“路上小心。”
朗安停了一下,沒回頭。
“知道了。”
然後他上了樓,開始收拾行李。
……
溫哥華,市中心一家五星級酒店的套房。
唐雪站在衣櫃前,把衣服一件一件疊好,放進行李箱裡。
她動作很快,手法利落,像是做過很多次。
麻子靠在沙發上,手裡夾著一根煙,吐出一口煙霧。
“機票幾點的?”
“明天早上七點。”
“七點?”麻子皺了皺眉,“那不是五點就得起床?”
“四點半。”唐雪頭也不抬,“溫哥華到蘇黎世,中間要在法蘭克福轉機,全程十五個小時。”
麻子歎了口氣,把煙按滅在煙灰缸裡。
“總算能離開這破地方了。”
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裡帶著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在溫哥華住了快兩個月,他一天都不想多待。
剛來的時候,唐雪說這邊環境好、空氣好、適合養老。
他信了,跟著來了。
結果呢?
環境是好,空氣是好,但有什麼用?
出門買個東西,說不了兩句話。
他不會英語,當地人不會中文,比劃半天都說不明白,隨時要找個翻譯跟著。
一個大活人,出門連話都說不利索,這叫什麼事?
還有吃的。
溫哥華的中餐廳他吃了個遍,沒有一家合胃口的。
要麼太淡,要麼太甜,要麼搞些亂七八糟的“創新菜”,看著像中餐,吃起來完全不是那個味兒。
他想吃一碗正宗的牛肉麵,想吃一盤地道的紅燒肉,想吃一頓像樣的早茶。
找不到。
麻子又點了一根煙。
“我跟你說,這地方不適合我們這種人。”
唐雪沒接話,繼續收拾行李。
“語言不通,吃的不行,認識的人一個沒有。”麻子吐出一口煙,“在國內的時候,我走到哪兒都有人認識,辦什麼事打個電話就行。到了這兒呢?什麼都不是,跟個瞎子、聾子似的。”
唐雪把最後一件衣服放進箱子,拉上拉鏈。
“瑞士也差不多。”
“瑞士不一樣。”麻子說,“瑞士有鳴哥。”
唐雪直起身,看了他一眼。
麻子把煙灰彈進煙灰缸裡。
“有鳴哥在,就有事做。有事做,就不會閒得發慌。”
他說的是實話。
這兩個月他最難受的不是語言不通,不是吃不慣,而是閒。
太閒了。
每天睜開眼睛,不知道該乾什麼。
看看新聞,刷刷手機,出門逛逛,然後呢?
沒了。
他這輩子沒這麼閒過。
從二十幾歲跟著楊鳴開始,這麼多年,什麼時候閒過?
不是在忙這個就是在忙那個,腦子裡永遠有事情要想,手上永遠有事情要做。
現在突然停下來,反而不知道該怎麼活了。
唐雪走過來,在他旁邊坐下。
“鳴哥這次叫你過去,應該是有事要安排。”
麻子點點頭。
“肯定有事。不然他不會把人都叫過去。”
他頓了一下。
“朗安去嗎?”
“去。”
“老五呢?”
“也去。從韓國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