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清將那張寫著“訴狀”二字的白紙,連同一份擬好的電子版打印稿,一同推到林默麵前。
“訴狀初稿,你看一下,有沒有需要補充的。”
林默拿起那幾頁紙,快速瀏覽。
狀書寫得滴水不漏,邏輯清晰,引經據典,完美地闡述了彩禮返還的法律依據。
這是一份穩妥的、教科書般的民事訴狀。
【太穩了。穩得像一潭死水,激不起半點浪花。這隻能要回錢,但救不了袁鐘。】
“韓律師的水平很高。”林默放下訴狀,拿起一支筆,“但這份訴狀,是用來打一場必勝的民事官司的。而我們現在要麵對的,是一盆潑在當事人頭上的臟水。”
韓清沒有說話,隻是身體微微後傾,做了一個“請繼續”的手勢。
林默拔開筆帽。
“所以,我們的要求,不能這麼溫和。”
他將訴狀翻到最後一頁的訴訟請求部分,筆尖在上麵劃掉一行字。
“第一,要求被告歸還全部彩禮及戀愛期間贈與,共計三十一萬四千元。”
“第二,要求被告賠償我方當事人袁鐘,精神損失費十五萬元。”
韓清的眉毛挑動了一下,這筆精神損失費要得有些高了。
林默沒有停頓,繼續在紙上寫著。
“第三,請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我方當事人巨額財物的詐騙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筆尖落下,辦公室裡死一般寂靜。
連門外偷聽的趙文都差點把手裡的杯子掉在地上。
【沒錯,就是要這麼離譜。你不是要玩輿論綁架嗎?那我就直接把桌子掀了,看誰比誰更狠。】
韓清看著紙上那行字,久久沒有言語。
她處理過無數棘手的案子,見過各種異想天開的訴求,但從未見過如此瘋狂的。
“無期徒刑?”韓清的聲音聽不出情緒,“詐騙罪的最高刑期,構成數額特彆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彆嚴重情節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但這個案子,夠不上。”
“我知道夠不上。”林默把筆放回桌上。
“法院不可能支持這項訴求。”
“我知道他們不會支持。”
韓清終於抬起頭,直視林默的雙眼。
“那你的目的是什麼?”
“目的,是在開庭前,就讓對方的律師和檢察官知道,我們不打算在他們劃定的強奸案框架裡玩了。”
林默咧嘴一笑。
“我們要在他們的主場旁邊,另開一個戰場,一個專門審判人性和貪婪的戰場。他們要用道德審判袁鐘,我們就用法律審判那個女人。”
【我請求判你無期,不是為了讓你真的坐一輩子牢,而是為了讓你在法庭上每一次呼吸,都聞到牢飯的味道。】
韓清沉默了足有一分鐘。
她伸手,拿過那份被林默修改過的訴狀,重新審視著那條最離譜的訴求。
“好。”她從嘴裡吐出一個字。
她拉開抽屜,將訴狀鎖了進去。
“明天早上,你跟我一起去法院。”
“以我律師助理的身份。”
第二天。
市人民法院。
莊嚴的國徽懸掛在高處,來往的人都下意識地放輕了腳步。
負責袁鐘案子的法官姓李,五十多歲,頭發微白,戴著一副老花鏡,正在翻閱手頭的卷宗。
當他看到韓清和她身後那個過分年輕的助理走進來時,有些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