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的額頭滲出了細密的汗珠。他張了張嘴,卻發現自己無力反駁。
林默沒有給他喘息的機會。
“至於公訴方反複強調的,在樓梯間的‘拉扯’行為,我方並不否認。”
“但這個行為的動機,並非是為了實施強奸。”
他從文件夾裡抽出第三份,也是最後一份證據。這一次,是厚厚的一疊打印紙。
“審判長,各位請看大屏幕。”
法庭的投影幕布亮起,上麵展示的,是袁鐘和張知從相識到“案發”前的全部微信聊天記錄。
林默走到屏幕前,像一位產品發布會的講師。
“二月十四日,袁鐘轉賬五萬二。請看轉賬前的這條信息。”
他用激光筆,將一行字放大。
【袁鐘:小知,這是我們婚禮的夢想基金,你先存著,希望你喜歡。】
“三月八日,袁鐘購買八萬元的包袋。請看前一天的對話。”
【張知:隔壁王姐的老公給她換了新車,說這才是安全感。我的安全感不貴,一個包包就夠了。】
【袁鐘:好,為了我們的將來,買!】
“四月一日,袁鐘轉賬十萬元。請看留言。”
【袁鐘:阿姨的手術要緊,我們的婚事可以先緩緩,錢你先拿去用,不夠我再想辦法。】
一條條記錄,清晰明確。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之前還對張知抱有同情的旁聽者,此刻臉上的表情變得無比複雜。
林默關掉投影,回到辯護席。
“審判長,在每一筆大額錢款往來中,我方當事人都明確表達了,這些錢款的用途,是基於‘結婚’這個共同目標。這在法律上,屬於‘附條件的贈與’。”
“當所附條件——也就是‘結婚’——無法實現時,我方當事人完全有權要求返還。”
“案發當晚,我方當事人再次提出結婚事宜,卻遭到張知女士的斷然拒絕和無情嘲諷。情緒激動之下,兩人發生了肢體衝突。袁鐘的‘拉扯’,不是為了施暴,而是為了討一個說法!是為了拿回他被騙走的血汗錢!”
“這是一場由詐騙引發的經濟糾紛,卻被某些人,巧妙地包裝成了一起強奸案!”
他的目光,像手術刀一樣,剖向公訴席。
“公訴人先生,我非常好奇。在您拿到這份漏洞百出的口供,和這份除了證明兩人可能上過床、其他什麼都證明不了的床單後,是什麼樣的職業精神,驅使您將一個普通公民,以強奸罪這樣足以毀滅他一生的罪名,送上被告席的?”
公訴人的嘴唇翕動,臉色一變。
林默的身體微微前傾,發出了最後的質問。
“法律的基石,是疑罪從無,而不是疑罪從有!”
“不是‘我懷疑他有罪,所以他必須自證清白’。”
“而是‘你指控他有罪,你就必須拿出一條完整、封閉、無懈可擊的證據鏈’!”
“請問,您的證據鏈,在哪裡?”
林默說完,緩緩坐下。
韓清拿起桌上的水杯,推到他麵前。
整個法庭陷入了長久的、令人窒息的沉默。
李法官的視線從林默身上移開,落在了對麵那個汗流浹背的公訴人身上。他用指關節,輕輕叩了叩桌麵。
“公訴人,對於被告方提出的新證據,你有什麼要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