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的空氣仿佛凝固了,所有人的呼吸都為之一滯。
公訴人頂著巨大的壓力,緩緩站起身。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領,試圖找回一絲鎮定。
“審判長,我方認為,被告方律師所謂的‘詐騙’,純屬無稽之談。”
他刻意避開林默的視線,轉向審判席。
“誠然,我的當事人張知女士,與被告人袁鐘在交往期間,確實收到了對方的一些財物。但正如我方之前所說,這是基於戀人關係的正常贈與,是情感的表達。”
“至於結婚一事,”公訴人頓了頓,似乎找到了反擊的突破口,“我的當事人隻是說過‘結婚證過段時間再領’,並未明確拒絕。是被告人袁鐘,在案發當晚情緒突然崩潰,並對我的當事人發生了粗暴的肢體拉扯。”
張知的臉上浮現出一絲得色,她配合著露出了委屈和後怕的表情,甚至還輕輕地抖了一下肩膀。
公訴人捕捉到這個細節,立刻加重了語氣:“這種不穩定的情緒,這種暴力傾向,讓我當事人有理由相信,被告人無法儘到一個丈夫應儘的責任,甚至在婚後,極有可能存在家暴的嫌疑!”
“一個情緒如此衝動,完全不適合結婚的男人,我的當事人選擇暫時拉開距離,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自我保護!因此,詐騙行為根本不成立!請被告方律師不要混淆視聽!”
這番話,將所有的責任都推到了袁鐘的“情緒失控”上,巧妙地為張知的一切行為找到了看似合理的借口。
袁鐘的臉漲得通紅,他氣得渾身發抖,牙齒咬得咯咯作響。
“感謝公訴方對我方辯護邏輯的認可。”
林默的聲音不大,卻清晰地傳入了每個人的耳朵裡。
他站起身,手裡沒有拿任何文件,隻是平靜地看著臉色瞬間變得錯愕的公訴人。
“公訴方剛才的發言,完美地論證了我方的一個核心觀點:在被告人袁鐘反複提出結婚要求時,原告張知女士,主觀上,並沒有任何想要與他結婚的意願。她隻是在找借口。”
【用你的邏輯,打敗你。】
“‘過段時間再領’,是多長時間?一天,一月,還是一輩子?這是一個完全沒有確定性的承諾。”
林默雙手扶在桌子上,目光變得銳利。
“在我方當事人袁鐘,先後八次,以書麵微信、當麵溝通等形式,提出前往民政局領證的具體日期時,原告張知女士,分彆以‘星座不合’、‘黃曆不宜’、‘閨蜜失戀需要陪伴’、‘新買的口紅顏色不吉利’等理由,一再推諉。”
每說一個理由,旁聽席上就發出一陣壓抑的低笑。
這些看似荒誕的理由,此刻卻成了最致命的證據。
“主觀上,她沒有任何結婚的實際行動。客觀上,她卻在以結婚為前提,不斷索取巨額財物。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有一個非常精準的定義——”
林默一字一頓。
“騙婚!”
“以婚姻為誘餌,騙取他人財物,當事人一方從一開始就沒有與對方結婚的真實意願。當財物到手,或對方再也無法提供更多價值時,便會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結婚’這個核心承諾。”
他攤開手,麵向審判席。
“這不叫戀愛贈與,這叫詐騙。這不叫感情糾紛,這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犯罪行為!”
公訴人張口結舌,冷汗順著他的鬢角流了下來。他發現自己剛才的辯護,反而成了對方的彈藥。
張知的臉色也徹底變了,那份偽裝出來的委屈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絲無法掩飾的恐慌。
“咚!”
法槌落下,聲音沉重。
李法官的臉上看不出任何情緒,但他眼中積聚的風暴,卻讓整個法庭的溫度都降了三分。
“辯論結束。”
他掃視全場,最後目光落在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