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進行最後陳述。”
韓清輕輕推了一下林默的胳膊。
林默整理了一下西裝的下擺。這一次,他沒有看任何人,隻是麵向高懸的國徽。
“審判長。”
他的聲音恢複了之前的平靜和克製。
“首先,關於公訴方提出的強奸罪指控,我方已提供醫學報告、聊天記錄等多項鐵證,形成完整證據鏈,證明其完全不成立。”
“但,對於案發當晚,我方當事人袁鐘因情緒激動,與張知女士發生肢體衝突這一事實,我方予以承認。袁鐘的行為確實存在過當之處,他願意為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並全額支付張知女士因此產生的全部、合理的醫藥費用。”
這番話讓所有人都有些意外。主動承認錯誤,並願意賠償,這是一種極為坦誠的態度。
連公訴人都抬起了頭。
然而,林默的語氣陡然一轉。
“但是!”
這兩個字,如同驚雷。
“我方當事人的坦誠,並不意味著犯罪分子的行為可以被姑息!”
“對於原告張知女士,在本案中展現出的一係列行為,我方提請法庭注意!”
“一!以婚姻為誘餌,在不到四個月的時間裡,詐騙我方當事人財物累計高達三十五萬元。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其行為已構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詐騙罪!”
“二!在詐騙目的無法繼續達成後,為侵占非法所得,同時報複我方當事人,不惜捏造事實,惡意誣告我方當事人犯下強奸重罪。其行為,已構成《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誣告陷害罪!”
“三!在神聖莊嚴的法庭之上,公然咆哮,無視法庭紀律;當庭辱罵、人身威脅辯護律師,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九條之擾亂法庭秩序罪!”
林默的聲音越來越高,每說一條罪名,都像一柄重錘,狠狠砸在張知的心上。
她的身體開始不受控製地顫抖,臉色慘白如紙。
林默轉身,最後一次直麵審判席,他的聲音響徹整個法庭。
“罪行累累,罄竹難書!”
“我方請求法庭,對原告張知,依法進行審判,數罪並罰,從重判決!”
“我方,陳述完畢。”
他微微鞠躬,而後轉身走回辯護席,坐下。
整個法庭,陷入了長久的、令人窒息的沉默。
公訴人已經完全放棄了抵抗,他無力地垂著頭,看著自己的桌麵。
張知張著嘴,卻發不出任何聲音,極致的恐懼扼住了她的喉嚨。
袁鐘抬起頭,看著林默的背影,積壓了數月的屈辱、憤怒、絕望,在這一刻儘數化開。一行溫熱的淚,終於從他通紅的眼眶中滑落。
“咚——!”
法槌重重落下,發出一聲最終的裁決。
李法官站起身,麵沉如水。
“休庭!”
他沒有多說一個字,轉身離開了審判席。
林默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