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人的吳幼蘭卻依舊義正言辭,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這賊漢子竟敢調戲良家婦女!還不快滾!”
大概是真的喝多了,被抽了一巴掌的對方根本沒察覺到疼,反而摸著臉唾沫橫飛道:
“良家婦女?良家婦女會獨自一個人跑到這種地方來?”
“你這話什麼意思?這地方是什麼地方?”
柳聞鶯都不樂意了,她家開的糖水鋪子怎麼聽著不是什麼正經地方?
還彆說,果然這漢子繼續道:“這糖水鋪,魚龍混雜的,什麼樣的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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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不知檢點,怪得了誰?
我不過是跟她開個玩笑,逗個樂子,又沒真做什麼!
還有你,一個婦人拋頭露麵開鋪子,也敢出來管閒事,真是世風日下!”
他這番歪理邪說,引得旁桌幾個閒漢哄笑起來。
雖然他們不敢公然附和,但那眼神裡的曖昧與縱容,讓吳幼蘭和柳聞鶯都感到一陣刺骨的寒意,心中緊接著便湧起了無名怒火。
就在這時候,柳聞鶯卻開口了:“這位客官,你說錯了。”
柳聞鶯來到了吳幼蘭和那個漢子中間,接過她娘手裡的戒尺,小小的身軀挺得筆直,眼神清澈卻帶著不容置疑的銳利,直視著那漢子。
“梁律令有雲:‘諸調戲良人婦女者,笞四十。若以威勢淩辱者,杖六十。’你方才言語輕薄辱罵我娘,還想動手拉扯店裡女客,已構成‘以威勢淩辱’,當杖六十!你還敢在此大放厥詞,顛倒黑白?”
柳聞鶯的聲音不大,卻字字清晰,擲地有聲。
她引用的是《梁律》中關於維護婦女名節的條款。
這是她當初經常讀給蘇媛聽,後來跟著柳致遠讀書時,她發現柳致遠也喜歡讀律書。
不論是柳致遠以前的職業毛病,還是對於這個時代,律法是他們這些無權無勢的平民唯一能抓住的武器。
那漢子一愣,顯然沒料到一個十一二歲的小姑娘竟能說出如此專業的律令條文。
他臉上的得意瞬間凝固,隨即化為惱羞成怒:
“小賤人!你嘰嘰歪歪說的什麼法?不過是個黃毛丫頭,也敢在此胡言亂語!老子……”
沒等他說完,柳聞鶯可不是她娘,隻戒尺抽臉,她先對著對方的膝蓋就是一敲。
那漢子吃痛,嗷的一聲跪地。
緊接著她抬手,手裡拿著戒尺對著對方對方胳膊、腰側自己後背幾處連連抽打。
也虧她以前被齊嬤嬤抽狠了,這些身上痛還打不出後遺症的地方柳聞鶯可都記得清清楚楚。
她當時就說齊嬤嬤下手黑呢,打她一個小丫頭片子那麼痛,如今用來對付大漢也是拿捏。
吳幼蘭趁機在一旁加油鼓勁:“我女兒說得沒錯!你今日若不道歉,我們便依律行事!”
“對!依律行事!”
鋪子裡不僅有看熱鬨手裡有倆閒錢的閒漢,也有正直善良的客人。
先前或許覺得自己人微言輕,且小身板可能又打不過那醉漢,但是今時不如往日。
人家小姑娘家就這麼打的醉漢滿地亂滾,口中的話更是不無道理,也該輪到他們了。
“就是啊!光天化日,調戲民女,還敢狡辯?回頭就送你去見官!”
“把他扭送府衙!讓官府評評理!”
一個人開口,其他桌也有客人開始附和了,柳聞鶯看得真切,先前那些看笑話的閒漢如今麵上也是有些心虛了。
被柳聞鶯打的在地上快滾成了蛆的醉漢見勢頭不對,臉色也煞白。
他再也顧不上什麼臉麵,猛地爬起來,倒是把柳聞鶯嚇了一跳,可是那人也不是暴起傷人,而是直接朝著糖水鋪門外衝,連滾帶爬地消失在街角。
見狀,吳幼蘭長舒一口氣,轉身緊緊握住女兒的手,掌心全是汗。柳聞鶯回握母親,用力點了點頭,示意自己沒事。
那月白襦裙的少女鬆了口氣,對著吳幼蘭和柳聞鶯福了一禮,臉頰微紅:“多謝吳娘子和小妹妹出手相助,不然我真不知該如何是好。”
吳幼蘭笑著扶她起身:“姑娘不必客氣,都是應當的。快坐下歇歇,糖水涼了吧?我再給你換一碗。”
柳聞鶯也彎起眼睛,幫著他娘換了桌上的糖水。
少女看著眼前這個小小年紀卻膽識過人的姑娘,眼底滿是好感,輕輕點頭:“好,多謝小妹妹。我姓金,就住在這附近,以後我定會常來光顧你們的鋪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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