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宋大使與麥克米倫出版社的總編交情不淺。
顧從卿在會客室說明來意後,沒等太久,就被秘書引著走進了總編辦公室。
他雙手將宋大使寫的引薦信遞過去,然後在辦公桌旁的椅子上坐下,安靜地等待。
總編接過信,指尖撚著信紙邊緣,仔細讀了起來,辦公室裡一時隻有紙張翻動的輕響。
片刻後,總編放下信紙,目光落在顧從卿身上,眼神裡帶著明顯的興趣。
“我知道,貴國的朋友向來謙遜,從不輕易誇海口。”
他語氣平和,帶著幾分篤定,“所以我很相信這封信裡對你作品的評價,更何況,宋大使的為人我是信得過的。”
他微微前傾身體,臉上露出溫和的笑意:“好了,小夥子,要是你願意,就把你的作品拿出來吧。”
顧從卿心裡一喜,連忙從隨身的皮包裡取出手稿,雙手捧著遞了過去,語氣裡帶著幾分誠懇:“這是我一次新鮮的嘗試,為了它,我花了不少時間在倫敦的街頭巷尾采風觀察,記錄下一些見聞與思考。
懇請您給出最真實的評價。”
總編接過厚厚的手稿,指尖在封麵上輕輕敲了敲,眼裡的期待又濃了幾分。
總編沒有立刻翻開,而是先看了看封麵的“血字的研究”,又瞥了眼作者名“阿瑟·古德”,挑了挑眉:“筆名?”
“是。”顧從卿點頭,“我想讓故事先說話,無關作者是誰。”
總編這才翻開手稿,手指撚著紙頁的動作很慢,起初隻是漫不經心地掃過,可越往後翻,眉頭蹙得越緊,連呼吸都放輕了。
辦公室裡隻剩下紙張翻動的沙沙聲,窗外的陽光移過桌麵,在稿紙上投下的光斑慢慢挪動,像在跟著故事裡的腳步前行。
顧從卿坐在對麵,能看到總編讀到福爾摩斯初見華生那段時,指尖在“從一塊懷表推斷生平”的段落上頓了頓。
看到描寫凶案現場“rache”字樣時,總編的喉結動了動,像是在低聲重複那個詞。
不知過了多久,總編忽然“啪”地合上手稿,抬眼看向顧從卿,眼裡的審視早已變成了興奮,甚至帶著點難以置信。
“這故事……”他指了指手稿,又指了指窗外,“你確定你不是在倫敦住了三十年的老住戶?”
顧從卿鬆了口氣,嘴角忍不住揚起:“我隻是花了三個月,把倫敦的每條街都當成活的書本去讀。
那些牆角的苔蘚,酒館裡的煙味,甚至是馬車經過時鈴鐺的聲調,都藏著故事的影子。”
“不隻是影子。”總編站起身,在辦公室裡踱了兩步,聲音裡帶著抑製不住的激動,“你寫出了倫敦的骨頭——那種潮濕裡藏著的尖銳,體麵下裹著的隱秘。
福爾摩斯這個角色……”他猛地停在窗前,回頭道,“他像從霧裡走出來的,帶著刀一樣的冷靜,卻又讓人忍不住想跟著他走。”
他忽然走到顧從卿麵前,將手稿推過去:“小夥子,這不是‘新鮮嘗試’,這是顆炸彈。”
他指了指最後一頁,“結局的反轉太漂亮了,我敢打賭,倫敦的讀者會為這個偵探瘋狂。”
顧從卿看著對方發亮的眼睛,心裡那塊懸了許久的石頭終於落地。
“您願意……”
“願意!”總編立刻打斷他,抓起桌上的電話,“我現在就叫編輯過來,我們得談談出版細節!
封麵要用暗金色,標題燙金,就印上‘倫敦從未有過這樣的偵探’——相信我,這書會賣瘋的!”
電話接通的瞬間,總編又回頭看向顧從卿,壓低聲音卻難掩興奮:“宋大使說得對,你非常懂倫敦的心跳。
這故事,是你給霧都的一份驚喜。”
顧從卿望著窗外飄起的細霧,忽然覺得,自己不僅把福爾摩斯帶到了這個時空,更讓兩個國家的氣息,在字裡行間悄悄融在了一起。
就像此刻辦公室裡的陽光,既照著他帶來的手稿,也映著總編眼裡的熱切。
總編將手稿緊緊攥在手裡,指節因用力而微微發白。
他從業二十餘年,從維多利亞時代的哥特式懸疑讀到近年興起的硬漢派偵探,自認為早已對各類詭計套路熟稔於心。
可《血字的研究》裡那種冷靜到近乎殘酷的邏輯推演,卻像一把精準的解剖刀,剖開了所有故弄玄虛的外殼,直抵人心最隱秘的褶皺。
“你知道嗎?”他忽然走到書架前,指尖劃過一排燙金書脊,“這些年的偵探小說,要麼沉迷於密室機關的精巧,要麼執著於凶手動機的獵奇,卻忘了偵探最該有的東西——讓讀者相信‘他能找到真相’的底氣。”
他回頭看向顧從卿,目光亮得驚人:“福爾摩斯不一樣。
他叼著煙鬥站在凶案現場的樣子,就像站在解剖台前的醫生,每一個眼神、每一次彎腰,都透著‘一切儘在掌握’的篤定。
這種篤定,不是憑空來的,是從煙灰的顏色、腳印的深淺、甚至是死者袖口的磨損裡一點點攢出來的——這才是偵探小說該有的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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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霧漸漸濃了,將街景暈成一片模糊的暖黃。
總編忽然想起十年前,他剛入行時,曾為一本暢銷偵探小說寫過書評,那時他說“好的偵探故事,要讓讀者在合上書時,覺得自己也跟著偵探走了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