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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麵漢文刻度一寸、一尺)代表“漢地治理規範”,背麵蒙古文標識每三裡刻“阿裡瑪”,意為“馬”)代表“草原認知習慣”,王顯道:“雙語不是‘遷就’,是‘協同’——元廷治草原,既要用漢地的精準,也要懂草原的習慣,這尺便是‘協同治理’的樣子。”周彬補充:“漢官用漢文算尺寸,草原吏員用蒙古文講給部落聽,雙方都不彆扭,丈量才能順利。”
每三裡刻一叢牧草,對應“可養馬一匹”,王顯解釋:“這是告訴草原部落,元廷限牧不是‘奪馬’,是‘按草場承載力分配’,每匹馬可占三裡草場,諸王不多占,中小部落也有份,這便是‘公平’。”博爾濟長老向部落宣講時,指著牧草紋道:“大朝元廷)按草給馬,咱們有多少草,便養多少馬,不會再因爭草打架了。”這種“可視化公平”,讓部落對限牧政策多了幾分認同。
虎首、牧草紋均用黃銅嵌製,玉墜用和田玉,黑石用北境神石,這些材料在草原“價值不菲”。王顯道:“這般用料,是讓草原部落知‘元廷有財力、有誠意’——不是用粗製濫造的東西糊弄他們,而是真心想把草原治理好。”帖木格對部落同胞道:“黃銅在草原能換十隻羊,和田玉更是少見,大朝肯用這般好料造尺,可見重視咱們。”
王顯請蕭虎為尺命名,蕭虎提筆寫“量天尺”三字,釋曰:“量的是草場,更是‘天道’——天道便是‘公平分配、不欺弱小’,元廷用這尺,便是按天道治草原。”耶律楚材還在《量天尺記》中寫道:“天有常道,地有常形,量天尺者,量地合天道,治草順民心也。”這一命名,讓量天尺從“器物”升華為“元廷順天治世”的象征,漢官帶尺入草原,便似帶著“天道公平”的使命。
第一把量天尺的試造,並非一帆風順——刻度模糊、虎首歪斜、銅嵌脫落等問題接踵而至,但工部團隊“發現問題便改,改完再試”,曆經三次試造、兩次大調,終於拿出“精度達標、紋飾生動、手感適配”的定型版本,為後續批量生產奠定基礎。
正月卅,工匠們啟動首件試造——漢匠鋸木、打磨、畫刻度,草原銅工雕紋飾、嵌銅、磨虎首,耗時一日完成。但驗收時發現三大問題:一是刻度填墨“滲入木縫不均”,部分刻度仍模糊;二是虎首銅嵌“火候不足”,邊角有縫隙;三是尺身“微微彎曲”,量長時誤差超二分。王顯將問題記在《試造問題冊》上,“今日發現的問題,都是明日改進的方向,彆氣餒,咱們改了再試。”
針對“填墨不均”,李泉嘗試三種方法:一是“先塗桐油再填墨”桐油封閉木縫,墨不易滲入);二是“填墨後用竹片刮平”去除多餘墨,避免堆積);三是“晾乾後再塗一層薄蠟”防墨磨損)。試過後,第二種方法效果最好——填墨後用竹片沿刻度刮過,墨隻留在凹槽內,晾乾後清晰醒目。王顯讓工匠們“每刻完一寸,便立刻填墨刮平”,後續試造的刻度,再無模糊問題。
針對“銅嵌脫落”,帖木格改進“銅嵌流程”:一是“擴大紋飾凹槽深度”從半分加深到一分),讓銅料嵌入更牢;二是“在凹槽底部刻‘倒刺紋’”銅料冷卻後卡在倒刺中,不易脫落);三是“銅嵌後用小錘輕敲加固”讓銅料與木縫更貼合)。第二次試造時,虎首銅嵌經“摔落測試”從三尺高摔下),仍無脫落,帖木格道:“這般加固,草原人騎馬顛簸,銅也不會掉。”
針對“尺身彎曲”,張木提出“木材預處理”方案——將榆木坯“先在水中浸泡三日,再晾乾七日”,利用“水浸脫脂、晾乾定型”的原理,減少後續彎曲。李泉還在尺身內部“嵌兩根細銅絲”沿尺身兩側,比中間銅絲粗一倍),“銅絲有剛性,可拉住尺身,防止彎曲”。第二次試造的尺身,經“冰窖冷凍、烈日暴曬”測試,仍筆直如初,誤差控製在一分內。
二次試造完成,驗收時僅發現“虎首眼窩黑石‘太小’,不夠醒目”。帖木格便將黑石“從黃豆大換為蠶豆大”,嵌入後用細銅絲固定防脫落),再打磨光滑。蕭虎派來的使者現場核驗,量三尺草場時誤差僅一分,握感舒適,虎首威嚴,使者讚道:“這般尺子,漢官用得順手,草原部落也會認,將軍定會滿意。”王顯當即定“此為定型版本”,後續批量生產均按此標準。
為確保每一把量天尺“精度一致、紋飾統一、質量可靠”,王顯建立“三驗三查”的質量管控體係——從木材、銅料等原材料入庫,到鋸木、雕刻等工序加工,再到成品驗收,每一步都有專人負責、專人核驗,杜絕“殘次品流入草原”。
北境林場送來的榆木,需經“三驗”:一是“看紋理”選“直紋、無節”的木材,節疤多易開裂);二是“測硬度”用指甲劃,無深痕者合格);三是“查濕度”用“濕度計”測,含水率低於十五者合格),由張木負責驗收,不合格的榆木“退回林場,不予入庫”。草原送來的黃銅,需“測純度”用炭火熔化,看雜質多少),由帖木格負責,純度不足的黃銅“重新冶煉”,確保銅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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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顯將造尺分為“鋸木、打磨、畫刻度、雕紋飾、嵌銅、填墨、塗蠟”七道工序,每道工序設“工序長”,完工後需“簽字確認”,再交下一道工序。如鋸木工序由李泉負責,每根榆木坯需“長一丈、寬三寸、厚一寸”,誤差超一分便“返工”;雕紋飾工序由帖木格負責,虎首比例“眼占一寸、嘴占半寸”,不符者“重新雕刻”。工序長若“放過殘次品”,與工匠同罰扣糧票)。
成品尺需經“漢匠驗精度、銅工驗紋飾、主事驗整體”三級核驗:李泉用“標準木杆”三丈長,誤差不超一分)量成品尺,確保“每尺誤差不超一分”;帖木格檢查虎首“是否威嚴、牧草紋是否對齊、銅嵌是否牢固”;王顯最後檢查“整體手感、標識是否完整、有無磕碰”,三級均合格,才在尺尾刻“驗”字,否則“退回返工”。二月初五,首批二十把成品尺驗收,僅一把因“虎首歪斜”返工,合格率達九成五。
對“刻度誤差超二分、銅嵌脫落、尺身彎曲”的不合格品,王顯定“分類處理”:可修複的如刻度模糊、小處磕碰),由原工序工匠“限期修複”,修複後重新驗收;不可修複的如尺身開裂、虎首斷裂),“拆解回收”——榆木可做“校準木杆”,銅料可重新熔化嵌新尺,黑石、玉墜可“取下再用”,避免浪費。帖木格道:“草原銅料難得,能回收便回收,不能讓好材料浪費。”
每把量天尺都有“質量檔案”,記錄“原材料來源如榆木來自北境林場第幾批)、工序工匠如鋸木李泉、雕紋帖木格)、驗收時間、驗收人”,檔案由工部檔案吏保管,“若日後草原反饋尺有問題,可查檔案追責”。王顯道:“質量檔案不是‘形式’,是‘責任狀’,讓每個工匠都知‘造尺要負責到底’。”這種“全程留痕”的管控,讓工匠們不敢懈怠,質量始終穩定。
定型版本確定後,工部啟動批量生產計劃造五十把量天尺,含五把備用),王顯從“工匠分工、物料保障、進度規劃”三方麵統籌,確保“二月初五前完工,按時交付漢官”——既要趕進度,又不能降質量,這場批量生產,考驗著工部的協同能力。
王顯將三十名漢匠、十名草原銅工分為五組,每組“六名漢匠+兩名銅工”,每組負責十把尺,設“組長”漢匠、銅工各一名)協調:漢匠分“鋸木匠1名,負責鋸木坯)、打磨匠2名,負責粗磨、細磨)、刻度匠2名,負責畫刻度、填墨)、校準匠1名,負責工序校準)”;草原銅工分“雕紋匠1名,負責雕虎首、牧草紋)、銅嵌匠1名,負責嵌銅、磨銅)”。分工後,每組“每日可造兩把尺”,效率比首件試造時提升三倍。
張木按“五十把尺”的需求,備足“榆木坯六十根含十根備用)、黃銅五百斤每把尺用銅十斤)、和田玉五十塊每塊雕一玉墜)、北境黑石一百顆每把尺用兩顆,備用五十顆)”,物料分“每日領用”——每組每日領“榆木坯兩根、銅二十斤、玉兩塊、黑石四顆”,避免積壓浪費。他還在工坊旁設“物料臨時庫”,派兩人看管,“工匠隨用隨領,不用跑遠路,節省時間”。
王顯製定“五日進度表”:二月初一至初二,完成“鋸木、打磨、畫刻度”;二月初三至初四,完成“雕紋飾、嵌銅、填墨”;二月初五上午,完成“塗蠟、校準、驗收”;下午“打包、貼標識”。每日酉時,各組組長向王顯報進度,“若某組進度落後,從進度快的組調一名工匠支援”。二月初三,第三組雕紋飾進度慢,王顯調第一組銅工帖木格支援,兩日後順利趕上進度,“互幫互助,才能按時完工”。
批量生產中,王顯“每兩小時抽查一次”,每組隨機抽一把半成品,檢查“刻度精度、紋飾對齊、銅嵌牢固度”。二月初二,抽查發現第一組“刻度間距不均”,王顯立刻讓李泉“重新培訓該組刻度匠”,並將已刻的五把尺“全部返工”。他強調:“批量生產最易‘馬虎’,抽查就是要及時發現問題,彆等全做完了再改,更費功夫。”
完工的量天尺,需“統一標識”:在尺首虎首下方刻“編號”從一到五十),在尺尾刻“至元四十六年工部造”與“驗”字;再用“羊毛布包裹”,放入“特製木盒每盒放兩把尺,盒內鋪羊毛防碰撞)”,木盒外貼“量天尺xx號”標簽。成品存放在“工部乾燥庫”,庫內放“石灰包”防潮,派四名士兵看守,“防止被盜或損壞”,確保交付時“每把尺都完好無損”。
十、交付前的最終核驗:從“工部自驗”到“蕭虎親驗”的權威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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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生產完成後,量天尺並非直接交付——需先經工部內部“全麵複驗”,再由蕭虎“親驗關鍵指標”,確保“每一把都符合設計要求、承載元廷權威”。這場核驗,既是對工部造尺成果的檢驗,更是為“漢官帶尺入草原”賦予“中央認可”的最終背書。
王顯組織“全員複驗”——五組工匠交叉驗收第一組驗第二組,第二組驗第三組,依此類推),每組查“精度、紋飾、手感、標識”四項:用標準木杆量精度誤差超一分不合格),用紋飾樣板比對虎首、牧草紋不符不合格),試握查手感硌手、打滑不合格),核對標識編號、驗字不全不合格)。複驗後,僅兩把尺“刻度誤差一分半”,返工後全部合格,王顯鬆了口氣:“咱們這關過了,才能送將軍親驗。”
二十把量天尺首批交付漢官用)送至白虎殿,蕭虎親驗三項核心指標:一是“精度”——取三把尺量“三丈長的紅綢”,誤差均在一分內,“漢地官尺的精度,果然沒丟”;二是“紋飾”——看虎首是否“威嚴有神”,牧草紋是否“對齊刻度”,“虎首雕得好,草原部落見了會敬畏”;三是“手感”——親自握尺試量,“握痕舒服,不硌手,漢官帶在草原用,不會累”。驗完後,蕭虎在每把尺的虎首下方刻“蕭”字,“有朕的字,這尺便是元廷的信物,諸王不敢輕視。”
耶律楚材協助核對“量天尺編號與檔案”——每把尺的編號一至二十)需與《量天尺交付檔案》中的“工匠、驗收人、材質”信息對應,確保“一把尺一份檔案,可追溯”。他還檢查“雙語標識”:漢文刻度是否“清晰無錯字”,蒙古文標識是否“拚寫正確”,“雙語標識不能錯,不然草原部落會誤解,漢官也難解釋。”核對無誤後,耶律楚材在檔案上簽字:“量天尺者,量地合道,治世之器也。”
五把備用尺,除“編號為五十一至五十五”外,還需“額外加固”——尺身多嵌一根銅絲,虎首銅嵌處多塗一層羊油,“備用尺是應急用的,需更耐用”。備用尺存放在“中都驛站物資庫”,與《備用尺領用規則》一同存放,規則規定“漢官需憑‘丈量官令牌’領用,用後需歸還,損壞需說明原因”。王顯道:“備用尺雖不用立刻交付,卻要做好準備,萬一草原上尺壞了,能及時補上。”
二月初五傍晚,工部在中都驛站設“量天尺交付儀式”——二十把量天尺整齊擺放在案上,每把尺旁放“對應的檔案”,漢官代表王吏、周彬身著藍色吏袍,恭敬站立。王顯將第一把尺編號一)交給王吏:“這把尺,是工部五十名工匠的心血,更是元廷治草原的誠意,你們帶它入草原,要‘量準每一寸草場,不負中央所托’。”王吏接過尺,木盒入手沉甸甸,似載著“元廷權威、工匠心血、草原民心”三重重量——虎形量天尺,終於ready踏上入草原的征程。
至元四十六年二月初十,漢官們帶著量天尺,隨虎衛一同北上,尺身的虎首在陽光下泛著銅光,牧草紋似在訴說“公平分配”的治世理念。而中都工部工坊內,王顯仍在整理《量天尺造尺錄》,將設計、試造、生產的每一步都詳細記錄,“待日後草原平定,這造尺的故事,也該寫入《元史》,讓後人知元廷治草原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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