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夫妻二人隻得將所有值錢的東西及現金全部拱手交給了歹徒。
不過,這次歹徒見錢已到手,並沒有對石某夫妻痛下殺手,隻是將其二人綁住後,迅速逃離了現場。
相隔兩個月後,即2月1日早上5點多,個體煙販嚴某遭遇三個蒙麵男子的持槍搶劫,現金7000餘元及價值餘元的金首飾被洗劫一空,事後確認正是同一夥人所為。
隨後就發生了4名經警被殺,其中三名經警被砍掉頭顱的慘案,凶手如此殘忍的原因當時並不清楚。
警方推測,仇殺的可能性居多,很可能在某種時段,因為某種事因,這四名經警不經意和歹徒結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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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正對經警被殺案展開全麵偵查時,一個個大案還在繼續。
1991年3月28日淩晨4時,就在經警被罪犯殘忍殺害的一月之後,居住在漢口清黃路的一個賣服裝的老板,4000元現金及價值人民幣8000餘元的金首飾,被三名蒙麵男子持槍洗劫一空。
【膽大妄為,竟敢在公安局旁邊開槍】
案發後相距僅10天,也就是4月9日這天,當晚9時許,漢口揚子街市場有名的皮帶大王餘某意,同樣被三名男子蒙麵持槍劫持。
餘某意是漢口有名的皮帶王,遠近都有名氣,在漢出現的多家商戶被劫後,他深感不安,因為他知道自己很可能會被歹徒盯上,也打算暫時躲一躲,
不過後來又想,公安局就在附近不遠處,試想一下,即使歹徒再膽大,也不可能在公安局眼皮底下來作案,應該還是有所顧忌的,所以,就沒有打算關門。
可令他沒想到的是,幾名膽大妄為的罪犯居然還是來了。
當時,三名歹徒衝入店內,首先將餘某意和其女兒控製,那名矮個子男人陰沉地問他:“想活還是想死?”
“想活,想活,兄弟,你把我女兒放了,有什麼話好說。“
”要錢還是要命?”
餘某意暫時沒有言語,這名矮個子見餘某意不說話,一槍把子砸到餘某意的頭上,血頓時從其頭上流了下來。
這一下反而把餘某意激地火冒三丈,他隨即對此人說:“你小子太猖狂了,做事莫太絕,老子也是混了多年的江湖,啥事沒有見過?出門20米不到就是公安局,你開槍試試,我不相你開槍了能跑掉。“
小個子歹徒一看今天碰到一個硬茬了,心想,也怪自己沒有勘查明白,公安局就在傍邊都不清楚,看來今天白走一趟,如果強製開槍,能否逃脫很難說,現在當務之急是儘快脫身。
於是,他作了一個手勢,示意那兩名同夥將他二人放掉。
就在餘某意感覺他們將要離開之時,因為他擔心歹徒走後日後有麻煩,於是上前說了幾句客套話。
令他萬萬沒有料到的是,那麼小個子男子突然回頭對其中一同夥,小聲說了幾句什麼,那名男子有點勉強地對著餘某意的女兒開了一槍。
“呯”的一聲槍響,餘的女兒當時被擊中要害,倒地身亡,餘某意後悔不已,抱著女兒撕心裂肺地哭喊。
槍響後,這三名男子立即飛速逃跑了。
可想而知,罪犯竟敢在20米開外的公安局傍開槍殺人,真到了作死的邊緣了。
都以為這次歹徒會有所收斂,因為畢竟第一次在公安局附近犯下槍案,哪曾想,這幾個凶殘至極的家夥居然敢如此膽大妄為。
1991年4月11日,也就是案發後僅兩天,這天上午9點左右,個體老板伍某家2800餘元的金首飾被這三個蒙麵男子持槍搶劫。
歹徒一係列針對商戶的瘋狂持槍搶劫行為,導致死的死,殘的殘,讓武漢的商業重點區域的老板們,人心惶惶,也不敢做生意了,有的關門到外地去玩,有的乾脆把門麵賣掉不做了。
這樣一來,當時武漢的重點商業街道,人員稀少,生意蕭條,銀行等涉錢部門早早就關門下班。
從1983年到1991年為止,整整八年時間,歹徒已經瘋狂殺人20起,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
當時,公安部要求武漢警方限期破案,儘快給老百姓一個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於是,武漢警方繼續組織更大規模和嚴密的排查走訪,希望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可能是警方大範圍和嚴密的搜捕行動,使歹徒沉寂了半年後,在1991年11月1日這天,又發生了一件更為惡劣的槍案。
【罪犯再度升級】
當晚6時30分,香煙老板劉某福和樓某林,用密碼箱裝著元現金的貨款,剛剛走到武昌徐家棚的家門口時,突然,“呯”的一聲槍響,提著錢箱的劉某福被一發子彈貫穿胸部,他倒地身亡。
右手提槍的小個子歹徒快速走過來,拎起地上的錢箱就跑,此時,樓某林見錢被搶跑了,人也被打死了,什麼也不顧了,大聲地叫喊道:“搶錢了,搶錢了,打死人了,抓歹徒啊!”邊喊邊追。
因為案發時天還沒有黑定,而徐家棚有許多住戶,一聲叫喊,立馬引起了大量人員的注意,一時間,集聚了數百人的圍觀。
於是,先後有十幾個知情的年輕人,加入了追抓持槍歹徒的隊伍。
同時,大街上都是義憤填膺的怒喊聲:“抓歹徒啊!抓殺人犯啊。"這時,那個小個子歹徒見一時無法脫身,隻得停下來,對著後麵緊追的人群開槍射擊。
“呯!”的一聲罪惡槍響,樓桂林被擊中倒地,當時他在追趕隊伍的最前麵,緊隨其後的人群聽見歹徒開槍,短暫的停頓之後,又繼續勇敢地邊追邊喊。
此時,歹徒邊跑邊向後開槍,一個名叫吳斌的20多歲的年輕人被當場打死,歹徒邊跑邊揮舞著手中的槍狂叫:“不要命的就上來,打死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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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看見歹徒手中的槍已經連續射殺了三人,再追下去,必定會有更多的無辜人中彈死去,於是,紛紛躲避。
在這不得不說,武漢人民真的很勇敢,我們應該為這三個中彈倒下的勇敢的武漢人點讚,他們知道歹徒手持武器,卻手無寸鐵地迎頭追擊。
我們需要這種無畏氣概,但同時也要進行自我保護。
見無人再逼近,那個小個子歹徒抓起路邊一個自行車,拚命狂騎逃離了人群。
歹徒公然在街上持槍搶劫並開槍殺死三人,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無法估量,如此惡案,是湖北省建國以來的絕無僅有,當時,即使在全國範圍,像這種案例,也屬罕見。
此案引起國家層麵的相關領導的重視,並再次責令武漢限期破案,可以想像,在當時,武漢警方壓力有多大。
於是,當時的市公安局樂局長親自上陣,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更徹底的摸排清理。當時的武漢報紙是這樣報道:
為了查明嫌犯的身份,武漢市的刑警們全都忙碌起來。他們擴大排查範圍,將獲得的線索逐一彙聚。勾勒出了嫌犯的體貌特征:嫌犯男,年齡25至30歲,獨居,身高1.67米,單眼皮,武漢口音,穿綠色“啄木鳥”牌夾克衫,著白色“迪愛多納”牌進口旅遊鞋。
這份模擬案犯的畫像,下發到數千名戶籍、保衛、治安、刑偵、巡邏民警手裡。樂東漢局長斬釘截鐵地下達了命令:“力爭20天,攻破槍案。”
因為每次作案,歹徒頭戴麵罩,僅靠這些粗線條,沒有具體的罪犯麵部細節特征,依然無法對罪犯進行鎖定。
不過,很快案件就有了實質性的轉變,看來歹徒的末日即將來臨。
【暴露行蹤】
餘良穩,漢陽公安分局永豐派出所的一個管片民警,在1991年11月21日晚,接到一個轄區內的一個居民的反映。
這名報案人稱,在唐家灣7號來了一位新租戶,形跡十分可疑,因為房東發現,此人床空裡有一雙白色“迪愛多納”牌進口旅遊鞋。
此人名叫張明高,身高一米七,1963年生人,據這位租戶本人講,此人家住在礄口區漢正街,房東問他是做什麼的,他說是做個體生意的。
還有令房東生疑的關鍵一點,兩天前,他在下水道的糞便中竟然發現一顆子彈,當天因為下水道被堵,他拿著工具去疏通,一下子發現一個黃閃閃的金屬,仔細一看,竟然是一粒槍彈。
房東很清楚,自己的一排五間房屋租者不是老人就是婦女拖娃的,哪個會有手槍子彈?隻有張明高一個年輕人,不是他還有誰?
很可能是這名叫張高明的租戶在廁所時,將這粒子彈不小心掉入糞坑裡,或許他當時壓根兒就沒有看見,或者是知道嫌臟,就沒有將它撿起來。
他僥幸地認為反正過一段時間,下水道的水會將它衝走或者掩沒,他此人做夢也沒想到,因為他的這一次小小的疏忽,竟然讓細心的房東發現。
這個十惡不赦、惡貫滿盈的家夥終於浮出水麵。
警方立即對這粒子彈進行檢驗,發現這是一枚64式手槍子彈,而這個自稱是做生意的個體老板為何會有軍用子彈?他不是軍人也不是警察,在哪搞到的子彈?
顯然,這個張高明具有重大嫌疑。
【設計擒獲】
專家組立即組織抓捕,考慮到這個家夥手裡很可能有槍,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傷亡,警方想通過一個辦法,讓他自己開門最為穩妥。
在和房東反複溝通之後,房東反映出這個人訂有報紙,可以利用給他送報紙的機會,將之捕獲。
11月21日夜間9時許,一個由專案組精心挑選的精銳捕獲小組,悄悄潛入唐家灣7號房屋的四周,荷槍實彈地將這個五間平房團團包圍。
當房東敲門的時候,邊上的五名刑警靜候在一傍。
就在張明高打開門的一刹那,五名刑警閃電般去衝入室內,一把將其死死按在地上,為其戴上了手銬。
並現場搜出了一把64式手槍,子彈已經上膛,緊緊貼在他的上衣口袋,看來他也有所預感,自己的生命隨時都可能終結。
經過槍號對比,這把64式手槍正是派出所被盜的那把,而且也是係列持槍殺人案,包括斬首三名經警作案的那把手槍。
由於證據明明白白,張明高也沒有做無謂的狡辯,很快就交待了槍殺21人的係列案是他所為,並供出了另三名同夥的居住地。
這三個分彆叫宋建廉、熊宗壁、彭毅。當晚,公安刑警一舉將這三名團夥成員悉數捉拿歸案,通過連續審訊,又將陳濟賢等八名犯有包庇窩藏和銷贓的案犯全部擒拿。
經過審理,張明高惡行累累:
非法製造和盜竊槍支、彈藥,大肆進行殺人、搶劫、放火、盜竊,共作案28起,直接殺死20人;
另外,張明高指揮同夥殺死1人;單獨劫取財物計人民幣餘元,與集團成員共同劫得財物計人民餘元,所劫公私財物共計人民幣餘元;單獨及夥同他人盜竊公共財物計人民幣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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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處張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4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1年12月23日,二審審結。1991年12月26日,張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4人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犯罪經曆
張明高屬於武漢本地人,1963年3月13日出生於一個工人之家,家庭住址是漢正街周安下裡二號,1.68米身高,最初是原航海照明器材廠的金工車間的一個三級車工,後不知道為何原因,他自動辭職不乾了。
因為張明高本身有車工的手藝,他開始利用鋼材和鋼管進行自製手槍,1980年6月,他利用夜晚加班的機會,加工了兩把簡易手槍,類似於農村的土銃,但威力很大。
但是光有槍沒有子彈也是白瞎,於是,他把菱形螺絲釘用磨床稍加打磨,就變成了子彈,他為了測試槍支的殺傷效果,他先後把樹、以及雞、貓等動物作為試驗,發現效果很好。
後來,張明高利用他姐夫的父親的獵槍火藥證,在漢口武聖路一個漁獵店購到了火藥,然後,又自製手槍彈藥。
因為他沒有殺過人,就用無辜的路人作試驗,從1983年開始至1988年期間,共槍殺8人,導致4人死亡,3人重傷,1人輕傷。
其中在1987年6月1日清早6時許,他偷偷潛入漢正街一個土產店,用鐵叉將守夜的李某刺死,從保險櫃裡盜取現金600元,之後,用汽油縱火粉焚燒。
後來,為了搞到火力更大的手槍,張明高把目光盯上了武漢鮑家巷和漢中街兩個派出所,後把兩把54式和一把64式手槍以及160發子彈盜走。
有了製式手槍,他連續對三名行路人進行殘忍地槍殺,其目的是為了測試效果。
為了把案子做大,單靠他一人無法完成,於是又聯係幾個無業遊民結成團夥作案,並定期對他們進行作案前的培訓。
有人好奇,這家夥為何要對四名經警下如些狠手?事後得知其因竟是為了一點口角和爭執,讓他記恨在心,遂起殺機。
據張明高交待:當時是大年初一,他正騎車經過蔡家田的一個橡膠廠門口,那時有四個經警突然點燃了鞭炮,“呯”的一下炸到了他的自行車。
張明高認為大年初一不吉利,就停了下來,和幾名經警爭吵了起來。
後來,雙方發生了肢體衝突,打了起來,因為張明高在幾個經警麵前,明顯力虧,隻得轉身逃跑,他臨走時,甩下一句:“好,你們等著,讓你們好好舒服舒服。”
於是,他在淩晨兩點,把那把盜來的64手槍彆在身上,為了保險起見,又將一把砍刀,背包帶和塑料袋等作案工具備齊,趁夜色翻入橡膠廠,然後進入保衛科值班室。
當他進去的時候,四名經警正在酣睡,絲毫沒有發覺厄運就要降臨。
張明高用腳踢醒了程某,然後用槍抵著他的腦袋說:“不要動。”然後,用軍包帶把其手腳捆住,隨後,吳某和廖某也用同法被綁住了手腳。
當張明高正打算捆第四名程某清時,程某清卻和他打了起來,於是,張明高拿起手槍,向他的頭開了一槍,程當場身亡,為了泄恨,張明高又打了一槍。
接著,他又對餘下的被綁住手腳的三名經警痛下殺手,而後取出隨身攜帶的刀將他們的頭砍了下來,隨後,他將三個的頭顱裝入一個盒子裡,後來分拋於泵站和下水道等處。
【結語】
縱觀罪犯張明高的犯罪經曆,罪犯心靈扭曲,心狠手辣,給當時的受害者及家庭帶來了致命的傷害,給社會治安環境也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實屬罪大惡極,十惡不赦。
當下,我們生活在和平安寧的社會,更需要嚴守法律底線,遵守社會法治秩序和道德意識,心中以法為天,遠離罪惡,隻有人人守法,才能使社會更加文明,我們賴以生存的這片土壤環境才會更加純淨,人類的幸福感才會更加久遠。
此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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