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調取電訊部門二人的通話記錄,在案發前後時段,兩人聯係頻繁,而在案發當天,兩人共通話三次,分彆是清早,午後,以及午夜時段。
各種情況表明,二人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於是,指揮部馬上派人把二者全天候地監視起來。
另外一組在對薑某的調查情況時,此人反映:他本人是個槍謎,他先後買過一支小口徑短槍和一支健衛20口徑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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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為家屬執意要求其將槍賣掉,因為私藏槍支是違法的,於是薑某就打聽人想將槍賣掉,不知道馮老二從何處得此消息,在四月的某一天,他和一個張姓男子一同前來講價,但雙方因價格問題,產生分歧,交易無果。
但後來,兩支槍被人入室盜走,薑某懷疑是馮老二所為,因為當時購槍時,馮老二親眼看見了自己藏槍的衣櫃。
當偵查員問薑某是否打過此槍,能不能找到子彈和彈殼?薑某想了一會兒,說曾經在野外對著一棵大樹和自己的車庫的庫門打過兩槍,但後來經過技術人員的現場查找,始終未能找到。
在偵查員進一步追問,他的槍從何人手裡購買的,薑某說出一個名叫幸某的男子,於是,刑警又立即前往此人的住所,並追問是否有開過槍,能不能找到彈殼和彈頭的下落時,幸某想到曾經在一個倉庫裡打過,但因為是臭彈,沒有打響,於是,他隨手將其扔在倉庫裡了。
針對這一情況,兩名偵查員讓幸某趕緊前去查找,因為事關重大,幸某不敢懈怠,把所有的雜物全部撿開,一個大半天過去後,終於找到了這個未能擊發的子彈。
後經省市彈痕專家檢驗,薑某家丟的槍,正是案發現場作案的槍支,也就是說,馮老二和張郭均二人是罪犯無疑。
【警方欲擒故縱:最終確定犯罪團夥並抓捕】
經過一個月的全力奮戰,專案組終於確定了張郭均、馮老二、蔡濤三人為重大的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將蔡濤圈定的原因是,張郭均雖是工商銀行的業務員,但因工作的性質,常來人行進行聯係,而且,張和蔡,馬二人是麻將桌上的朋友。
為了抓捕萬無一失,三路精乾捕獲小組同時行動,在12月15日清晨七時左右,三路人員分彆前往三個罪犯居住點,對三名罪犯悉數抓獲。
但是抓捕後,三人都不認罪,因為當時警方還沒有在居住之所查獲到相關的物證,比如,槍,贓款等。
這一下把警方為難了,是不是判斷有誤?一時案件陷入僵局。
作為長期與案件打交道的資深偵查員,根據罪犯心理,省廳領導決定先把馮老二繼續關押,其餘兩人先放出再說,以觀其靜。
雖然這是一步險棋,但根據同夥作案的罪犯心理來說,因為馮老二還在裡麵,其餘兩人雖然出來,但是更加擔心馮老二扛不住審問,吐了出來,他們在外必定會有異常的表現行為。
果不其然,張郭均被放出來後,表現異常,見人就說警方抓他抓錯了,現在放出來了,行為明顯失常,後來得知馮老二被繼續關押,行為更加焦躁不安。
實際上,張郭均的所有行為均為警方所掌握,待時機一到,專案組決定將二人再次抓捕,這欲擒故縱之策,一下子擊碎了二人心存的僥幸心理。
通過搜查,刑警在張郭均的身上搜出氰化鉀藥片和一片鋒利的刀片,其用意可想而知。
在12月17日深夜,經過再一次訊審,最終張郭均徹底交待了犯罪的整個過程。而馮老二在審理中,他自知生命之將完結,於是,向偵辦人員提出見自己的妻兒,當然,警方出於人道主義考慮,滿足了他的這個心願。
【結夥犯罪過程,持槍設伏,並打死同夥】
因為四人是麻將桌上的常客,時間一久,無話不說,而且他們的話題就是如何搞到更多的錢,作為銀行工職人員的張郭均,由於業務關係,常來人民銀行,對人行的管理,一清二楚。
1997年4月開始,他們就把目光盯上了人行,有一天,張郭均以開玩笑的口氣與蔡濤說要在銀行弄錢,蔡濤不但不吃驚,反而讚許他的想法,並與他商量起如何周密計劃。
而張郭均又以同樣的方式試探人行的金庫管理員馬成明,馬竟然很爽快地答應,並承諾助他一臂之力。
就在馮老二盜槍成功之後,他又從體委一朋友處搞到一盒子彈,並多次在郊外練習打靶,經過反複權衡,最終他們把行動日期定在了11月14日這天傍晚。
為什麼他們要選擇14日作案,他們交待主要有這幾個原因,一是這天周六,銀行下班比平日要早,二,這天是馬老二當班,三是另一個管金庫鑰匙的庫管員閻東陽要到馬成明家打麻將,打完麻將後,必定要回單位取摩托車和手套,然後伺機將其打死後下手。
張郭均當天打了三個電話,早上和馮老二通話暗示行動之意,下午三點多,他又在外給馬成明打電話,當時張在馬接通電話後並沒有說話,但他知道閻在馬家打麻將。
待打完這兩個電話後,張郭均又與馮老二在電話裡作了行動的最後落定。
當晚四點多,張來到馮家院外,兩人在馮家院裡彙合,兩人各持一把口徑槍,在四點五十許來到銀行門口。
因為當時,他們看見幾個搞網線的工人還沒有離開,於是,二人在街上轉了一圈後,大約十分鐘左右,也就是在五點,他們二人又來到銀行,此時,銀行門口已沒有人了,他們直接進入銀行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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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經警室隻有被害人孫一一人在值班,當他聽見有人進來大廳,便出來查看,當走到值班室外間時,看見張馮二人,因為孫和張郭均熟悉,就上前打招呼。
而此時,站在張身後的馮老二從身後掏出槍來,對準孫一的麵部就是一槍,孫被當場打死,而後,他們將屍體拽進值班室,等著伏擊下一個。
過了一會兒,經警魏海林來到銀行大廳,因為當時天已經黑了,而當他將大廳的燈打開後,一進入值班室,就被槍殺。
接著就是管鑰匙的閻東西,他一進大廳就被兩名凶殘的歹徒用槍頂住,然後被塑料繩給捆住,因為當時,閻一下子認出了張郭均,便驚叫起來,馮老二見此,又用繩子勒住閻東陽的嘴巴。
閻東陽此時被逼坐在沙發上,他趁二人不注意,把鞋蹬掉,用腳在有灰的地板上寫下張郭均的名字。
此舉突然被馮老二瞧見,他用槍將閻逼進水開房,然後,連開幾槍當場將閻打死,之後,倆人將閻的辦公桌的鑰匙搜出後,又回到卷簾門下,守株待兔。
最後一名是保衛科長聶富有趕到上班,他一進來,張郭均就持槍對著聶某,聶楞了一下,立即反應過來,他知道此時遇到了劫匪。
因為,聶富有是保衛科長,責任感驅使他不能等死,必須拚力一搏,於是,他伸手把張的槍拽住並用力往回拉扯,張郭均隨即扣動扳機,擊中了聶的大腿,馮老二從裡麵快速衝過來,對著聶富有連開兩槍,聶當場也被打死。
最後一名就是管另一把鑰匙的馬成明,在七點二十分左右,馬也走進了銀行大廳,由於馮老二根本不認識馬,便舉槍便要向他開槍。
張郭均一看,連忙阻止並說道:“這是我們自己人。”後在馬的一齊操作下,他先將保險櫃的鑰匙從閻的辦公桌裡拿出後,又打開保險櫃,從裡拿出大金庫的那把鑰匙,連同自己的那把,他把金庫打開後,張郭均開始向麻袋裡裝錢。
此時,馮三站在金庫門前,他趁馬成明不注意,一槍將其打死,正在裝錢的張郭均埋怨道:“你為何要打死他?”
因為事先是這樣計劃的:先將馬用繩子捆起來,然後向其哪個非要害部打兩槍,偽造一個馬是被害者的假像,事後,讓馬不引起警方的懷疑。
可馮老二瞪著他說:“我擔心這個家夥不可靠,不如弄死他保險。”而後,馮三又把被打死的馬成明兩手捆住後拖到大金庫裡麵。
在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清理後,於近九時許,張馬二人從銀行後門來到院子大門口,把裝錢的麻袋從門角上給扔了出來。
當時,他們剛一翻出大門,看見大街上走過來幾個夜行人,二人悄悄地把錢袋拖到一個暗處,然後,又裝作路邊的行人,分彆向兩頭走開。
四十分鐘以後,兩人推來一輛自行車,然後將錢袋運到馮老二家裡院子裡。
在這四十分鐘時間裡,內裝300多萬現金的巨款就這樣獨自被扔在大街上無人知曉。
【起獲物證】
第二天,兩人趁馮老二的老婆沒在家之際,各從麻袋裡拿出10萬現金之後,將院內的煤堆掀開,然後再挖了一個坑,將錢埋在裡麵。
後來,馮老二感覺煤有點少,就再購了兩噸,堆在上麵,但是警方為何之前在他家沒有搜出贓款呢?
實際上警方也對這堆煤很懷疑,並也將煤堆挖開,但當時沒有看見錢袋就沒有挖了,如果當時繼續再往下深挖兩掀,那麼那時三個被抓後,早已真相大白。
那麼蔡濤當時在此案中充當什麼角色呢?據事後張、馮二人交待,14日11月當天晚上的行動,事先並沒讓蔡濤知曉。
可是在案發後,蔡問過張、馮二人是不是他們倆乾的時,張馬二人對其說等過一段時間平息後,會分給蔡濤一部分錢,而蔡濤就同意了。
而在蔡濤接受警方審訊時,他不承認和他們有分錢的想法,但是承認有參與預謀的過程,那麼警方問其為何參與預謀,又不會參與分錢呢?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什麼?
很顯然這一狡辯是無法從情理上說得過去,而且更重要的一點,因為他們是麻友,幾個經常在一起打麻將,當警方數次找到他,讓他如實提供實情時,他心存僥幸,明知是張馬兩人做的案,卻頑固地堅持為兩名凶殘的罪犯包庇,可見其罪行之深重。
12月19日早晨8時許,在馮老二的煤堆下起獲了沒有開封的贓款,並從郊外的農田裡挖出了已經被張馮二人拆開的槍支物件。
這一性質極其惡劣的持槍殺人搶劫金庫案,終於得以完美的偵破,而作案團夥成員中,除馬某被同夥打死外,張郭均,馮老二,蔡濤三人被中院判決死刑後,被執行槍決。
此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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