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5日晚7點45分,浙江金華永康市,大雨滂沱。
三眼井巷巷口工地旁路燈昏黃,水汽朦朧中,剛走出嶽父家門的胡誌明撐著傘,小心翼翼沿街往家走。
“這雨大得簡直不像話……”他嘴裡嘟囔著,一邊低頭躲開水窪。走到巷口拐角時,他猛地刹住腳步——地上竟躺著一個人!
胡誌明以為自己眼花,緊握傘柄湊近幾步。真是個人!他心頭一緊,雙腿像灌了鉛般無法動彈。
“……救……命……”地上的人發出極其微弱的聲音,生命正迅速消逝。
胡誌明回過神來,連忙將人扶起,攔車送往醫院,隨後用路邊的公用電話撥打110報警。
儘管醫院全力搶救,傷者仍因失血過多死亡。
事後查明,他姓劉,26歲,浙江鬆陽人,在永康開翻鬥車謀生,是個小老板。
法醫驗屍報告顯示,死因係大腿動脈被利器割斷導致失血性休克。
大雨之夜,他為何獨自出現在新舊城區交界的複雜地段?是鬥毆、搶劫,還是仇殺?
案發後,永康市公安局刑偵大隊與西城派出所民警迅速抵達現場展開勘查。然而大雨幾乎衝毀了所有痕跡,偵破工作異常艱難。
附近住戶多為外來務工人員,對周邊環境不熟悉,也沒人聽到異常動靜。僅一名外地人稱遠遠看到有人爭執,但說不清細節,之後也找不到此人。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晚上9點左右,摸排民警從一位王姓居民處得知,該區域租住人員多來自湖北,常有男女混居現象。
他還提到,最近經常出現一個“麵相凶狠、腰彆水果刀”的男人。
警方迅速鎖定該男子——陳偉清,32歲,湖北石首人,疑似是一個賣淫團夥的“保護人”。
據查,他於2月底來到金華,與其他幾名同夥負責看守賣淫女、維持所謂“秩序”。
偵破方向逐漸清晰:這很可能是一起因嫖資糾紛引發的命案。
3月6日一早,警方獲悉陳偉清已逃往金華。刑偵大隊立即分三路趕赴金華、東陽、芝英鎮實施布控抓捕。
當天中午11點,偵查人員抵達金華。在當地警方配合下,鎖定犯罪嫌疑人藏匿於花園小區——該小區鄰近金華廣場,環境相對隱蔽,聚居不少湖北籍賣淫女。
一名女子向警方反映,中午有一男一女帶著黑色皮箱從永康趕來,曾在小區公用電話亭打電話。
男子身高一米七二左右,體格健壯。偵查人員隨即展開蹲守。下午4點左右,一名穿西裝的年輕男子吹著口哨走出小區,眼神警惕地四處張望。
“就是他!”民警迅速合圍,還沒等對方反應過來,就已將其雙手銬住——正是陳偉清。
與此同時,另兩個抓捕小組也傳來消息:王烈紅在東陽某酒店落網;楊美平、潘祥分彆在永康芝英鎮和火車站被抓獲。
經審訊,案發經過真相大白:3月5日晚,陳偉清的同夥萬才平的女友周某在思源廣場招嫖,遇到劉某。
雙方談妥價格後,周某帶劉某至租用的窩點進行交易。
事後,劉某付出一張百元鈔票,周某發現是假幣,想起幾天前也有同伴被假幣騙嫖,頓時怒火中燒。
她衝出房間,與劉某發生激烈爭吵。
在附近“巡邏”的陳偉清等人聞聲趕來,將劉某圍住,用撿來的木棍毆打、腳踢。劉某身上沒錢,隻能不斷求饒。
但陳偉清並未罷手,掏出隨身水果刀,朝劉某大腿狠狠刺去。
鮮血頓時湧出,混合著雨水流了一地。劉某沿牆緩緩倒下,這夥人見勢不妙,匆忙收拾行李四散逃竄。
但他們沒想到,僅隔一天,便全部落網。2003年11月25日,陳偉清、王烈紅等人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分彆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劉某使用假幣、進行嫖娼,固然有錯,但罪不致死;賣淫違法,“黑保護”更非正義。
任何人都無權私自剝奪他人生命。而這群企圖逃避責任的人,最終仍逃不過法律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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