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劉被拉下車時仍在發抖,直到看見小吳才崩潰大哭,撲進他懷裡。車內四人全被銬住。
警方問小劉:“還有沒有漏網的?”她含淚點頭。警察立即趕往那間雜貨店,留守同事示意——周圍還有同夥。
兩輛警車前後包抄,小劉指認後,警察如猛虎出擊,又一批嫌疑人被摁住。
再問,還有嗎?小劉再點頭:“他們住力量村71號。”
警車趕至力量村,小劉指著蹲在院子門口的一個人說:“中間那個強奸我,還搶了我的錢和手表!”
該人當即被塞進警車。正要離開時,迎麵又來一輛麵包車,小劉驚呼:“那車裡的也是同夥!”警察再度出擊,又一批人落網。
從中午12點半行動開始,到傍晚6點,犯罪嫌疑人已在江蘇昆山全部落網——速度快得連辦案警察都稱奇。
突擊審訊開始。一名參與綁架者當晚去了浦東後失蹤,其餘全部到案。徐彙刑警沒想到要抓這麼多人,手銬不夠,就用繩子反綁嫌疑人,抽掉他們的皮帶,讓他們蹲在車裡。五輛警車亮著燈開回上海。
審訊連夜展開。分局會議室坐不下,走廊也擺上桌子。突然停電,每張桌點起兩根蠟燭。燭光搖曳之下,一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緊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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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審訊後,8人與此案無關,另8人則涉嫌綁架、搶劫、輪奸、敲詐。
有人死不開口,如陳正超,審了12小時隻有名字籍貫;有人避重就輕,隻承認搶劫不承認強奸;還有人互相推諉……但在小劉的詳細陳述、現場物證和同案指認下,案情逐漸清晰。
罪惡令人發指——就連從警十幾年的預審員都稱前所未見。
7月11日晚,第一個進發廊的紅發青年叫汪勇,他和龐西高、廖治華等人將小劉綁進出租車。
途中,廖治華搶走她身上的800塊錢和手表。到了浦東窩點後,有人擔心離上海太近,提議轉去昆山“老鄉多、好辦事”。於是他們連夜打車將小劉挾持到昆山。
當晚,29歲的劉中桃首先欲強奸小劉,她掙紮說“我有性”。
當夜,劉中桃、廖治華和小劉同睡一床。
第二天上午,陳正超再次qj小劉,還向外人炫耀“事後用水衝洗,不留痕跡”。
若非徐彙警方及時解救,小劉很可能慘死在那間名為“力量村71號”的出租屋——可怕的罪惡之窩。
徐彙警方不僅救出受害者,更徹底粉碎了這個惡勢力團夥。
“7.11案”因其性質惡劣、涉案人多、罪名多重,引起分局高度重視。10天後,案件移送市局預審處,並迅速聯係檢察院批捕起訴,力求從快嚴懲。
該犯罪團夥年齡最大29歲,最小僅18歲,多人為初中文化,除兩人家住縣城,其餘都是農民,大多未婚。
他們並非預先結識,而是靠老鄉關係彼此勾連,仗著人多欺負老實同鄉——通城人。
小劉身心遭受重創,小吳悲憤交加,卻仍承諾娶她,並替她保密。但願苦難終能過去,傷痛早日愈合。
1997年12月,劉中桃、廖治華等8人分彆被依法判處死緩、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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