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12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上梅林派出所裡,一位滿麵愁容的中年婦女顫抖著推開了薑力遊所長辦公室的門。
她哽咽著說,丈夫張榮已失蹤整整18天,懷疑他已遭人殺害。話未說完,淚水已浸濕了她的衣襟。
報案人趙女士時年51歲,是香港居民。她的丈夫張榮53歲,擔任香港一家飲食集團銅鑼灣分店的營業部經理。
2000年4月25日淩晨,張榮如常離家,稱要上早班。然而當天下午5點,公司卻來電詢問張榮為何全天未到崗,導致由他負責的30多桌酒席陷入混亂。
趙女士頓時心頭一緊——張榮素來嚴謹守時,從未無故缺勤,更彆說在金融風暴後香港就業形勢嚴峻的背景下,他絕不敢輕易冒著失業風險曠工。
趙女士最初猜測丈夫可能在上班途中遭遇車禍,但香港警方確認當日並無相關事故記錄。
她發動親友在香港和內地多方尋找,三天過去仍杳無音信。絕望中,她向香港柴灣警署報案,警方調查發現,張榮在失蹤當天4月25日)曾通過羅湖口岸進入深圳,但無返港記錄。
趙女士立刻轉赴深圳報警,填寫了數張失蹤人口登記表,卻始終未能獲得線索。
經過十多天的煎熬,她突然想起應去丈夫的銅鑼灣辦公室查看。
在同事協助下,她撬開張榮的辦公桌抽屜,發現一份購房合同——張榮竟背著她,以13萬餘元在深圳下梅林圍麵村某棟102室購下一套兩室一廳的房產。
趙女士懷疑,丈夫購房是為了包養“二奶”,而他的失蹤很可能與此有關。
薑所長聽後敏銳意識到:港商失蹤、私購房產、疑似情殺、可能遇害,這幾條線索之間似乎存在某種暗合的邏輯。
他一邊安撫趙女士,一邊指派轄區民警梁創泉秘密調查102房。
臨近下班時,梁創泉帶回關鍵信息:102房住著一位名叫李曉貞的31歲山西太原女子,學曆大學,自稱是山西金麟公司總經理,暫住證顯示該房為自購。
梁警官還發現兩個疑點:一是鄰居反映102房在4月26日清晨發生過火災,起火點竟是衛生間內的洗衣機;二是該房窗戶全被厚窗簾遮擋,且近期貼出了出租廣告,聯係人是對麵雜貨店老板。
“洗衣機起火?25日張榮失蹤,26日他的房子就著火,這未免太巧!”薑所長眉頭緊鎖。
更蹊蹺的是,消防隊員回憶救火時發現客廳茶杯上點著一支蠟燭,而李曉貞事後解釋稱“喜歡點蠟燭營造浪漫氣氛”。
曾任職消防局的趙春寶副所長當即質疑:“清晨點蠟燭看電視?廁所也點蠟燭?這根本說不通!”
5月13日,警方進一步從趙女士處獲悉:張榮辦公桌內有三張借條,顯示他借給龍崗某公司35萬港幣,擔保人正是李曉貞。
張榮曾多次表示要到深圳追債,是否因此招致殺身之禍?張榮的朋友也透露,他曾在深圳包養一名山西李姓女子,近期卻情緒低落,甚至打聽購買老鼠藥,並抱怨“大陸女孩不可信”。
案件焦點迅速鎖定李曉貞。民警以租房為名聯係到她,約定當晚看房。
然而雜貨店老板娘一句“派出所正在找你們”驚動了李曉貞及其同行男子王某,二人倉皇逃竄,最終被埋伏的民警製服。
警方從王某身上搜出毒品“藍精靈”,李曉貞的心理防線開始動搖。
打開102房後,刑警發現牆麵新刷,地板潔淨,衛生間翻新,但主臥的床不翼而飛。
李曉貞稱床已搬至羅湖區木頭龍某出租屋。刑偵人員立即趕往勘查,最終在床墊背麵發現大片血跡,經鑒定與張榮血型吻合。
麵對鐵證,李曉貞終於崩潰,供述了驚人內情:她與張榮於1997年相識,成為其“二奶”。
後因感情冷淡,她與年輕男子王某暗通款曲。2000年4月25日晨,張榮突然上門捉奸,爭執中李曉貞用阿拉伯尖刀刺穿其頸部致其死亡。
隨後她獨自碎屍、煮屍,並將屍塊拋入順德一池塘。26日清晨,她因匆忙拋屍未熄滅蠟燭,引發火災。
5月15日,警方在順德池塘打撈起張榮的遺骸,李曉貞與王某最終分彆被判處死刑和有期徒刑。
一樁由婚外情引發的血腥罪案,在警方縝密偵查下終於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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