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黃金之路上的劫影
1992年7月23日,清晨9點,新疆沙雅縣瑪紮烏江鄉羊買力村。一所民居的臥房內,空氣凝固得如同鉛塊。
沙雅縣公安局瑪紮烏江鄉派出所副所長色提瓦爾司馬義,正死死盯著一張舊木床的床底。
“依米提塔裡甫,你出來!”色提瓦爾厲聲喝道,他剛剛躍上板床,目光如炬。
床下沉默片刻,隨即傳出一聲外強中乾的吼叫:“你滾下去!否則沒你的好下場!”
緊接著,一個黑洞洞的槍口從床下陰影中探出,那是一支“五四”式手槍,緊緊握在首犯依米提塔裡甫的手中。
聞聲趕來的其他乾警迅速堵住了門口。
“你們都給我出去!”依米提嘶吼著,聲音因恐懼而扭曲,“我有手槍,200發子彈,還有手榴彈!我不怕你們!”
色提瓦爾沒有後退,他冷靜地回應:“我們來了很多人,房子已經被徹底包圍了。”
緊接著,他話鋒一轉,擊中了對方內心最柔軟處:“你有妻子兒女,我們也有。要考慮後果,最好不要流血……你女兒已經好幾個月沒見你了,她很想你。”
“女兒”這個詞像一道咒語,讓依米提的氣焰瞬間矮了半截,語調也緩和下來:“我……可以看看她嗎?”
“可以。但前提是,你必須先把武器交出來。”
漫長的沉默,依米提在進行著激烈的思想鬥爭。最終,求生的欲望和對親人的眷戀戰勝了頑抗的瘋狂。他妥協了,顫抖著交出了武器。
這場不費一槍一彈的擒獲,為一場曆時九個月、橫跨數千裡的驚天劫案追捕,畫上了濃墨重彩的句號。而故事的起點,則要回溯到1991年那個寒風蕭瑟的下午。
二)黃昏劫鈔
1991年11月13日下午,塔克拉瑪乾大沙漠西北部,新疆阿克蘇沙雅縣。昏黃的太陽帶著寒意,疲倦地懸掛在西邊的天際。
在距縣城34公裡的勞改六中隊附近,一條蜿蜒曲折的土路上,兩名維吾爾族青年男子像等待獵物的餓狼,不停地向北張望,焦躁與貪婪寫在臉上。
下午5時30分,一輛藍色的天山牌柴油機雙排座汽車卷著塵土由遠及近。
當車輛行駛到距他們約50米時,兩人眼中頓時迸射出發現金子般的光芒。“好家夥,來了!”其中一人低聲驚呼。
另一名青年應聲而動,如獵豹般縱身躍至路中央,“嗖”地從身上掏出一支手槍和一枚手榴彈,強行攔車。
駕駛員熱合曼心頭一緊,連按幾聲喇叭,見對方毫無避讓之意,情知不妙,下意識地猛踩油門,試圖憑借車輛加速衝過去。
那攔路的青年反應極快,側身閃避的瞬間,抬手便是一槍!“砰!”子彈擊穿駕駛室左側玻璃,精準地射中了熱合曼的下頜。
劇痛襲來,熱合曼下意識鬆開了油門,鮮血瞬間從他傷口噴湧而出,染紅了衣襟,車輛失控地歪停在路邊。
那名開槍的罪犯一個箭步衝到副駕駛窗前,用冰冷的槍口死死頂住塔裡木棉麻收購站副站長趙新的太陽穴,厲聲吼道:“把錢拿來!”
後座上的一名押車員和一名婦女早已嚇得麵無人色,渾身如篩糠般顫抖。
“沒……沒……錢。”趙新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嚇懵了,囁嚫嚅嚅地回答道。
“從信用社提取的50萬元呢?”罪犯顯然有備而來,直接點明了巨款。
“不……不知道……在什麼地方。”趙新試圖掩飾。
“砰!砰!”罪犯失去了耐心,對準汽車的右前輪胎連開數槍,輪胎瞬間癟了下去。
幾乎在同一時間,另一名青年飛身上前,利落地拉開車門,目光一掃,便將一個沉甸甸的麻袋拽了出來——裡麵正是50萬元現金!
他將麻袋扔上那輛沒有熄火的摩托車後座,兩名罪犯迅速跳上車。摩托車引擎發出巨大的轟鳴,卷起漫天塵土,像一道鬼影,迅速消失在道路儘頭。
“追……快追!”直到此時,趙新才從巨大的驚恐中回過神,結結巴巴地下令。熱合曼強忍著下頜傳來的鑽心劇痛,重新啟動發動機,駕車奮力追趕。
然而,右前輪早已被子彈打穿,汽車踉踉蹌蹌地追了大約600米後,便徹底無法前行。
三)撒下天羅地網
案情以最快的速度層層上報至縣、地區乃至自治區。
沙雅縣公安局局長妥生福在接到報告後,立刻拉響了警報,按照緊急處置暴力性案件預案,火速召集全局乾警投入戰鬥。
阿克蘇地區公安處處長楊修明更是高度重視,立即指派公安處刑偵科科長丁竹奎,帶領偵查員、技術員、特警和武警官兵共50人,連夜趕赴300公裡之外的沙雅縣現場。
11月16日深夜,沙雅縣公安局會議室的燈光亮如白晝。“11·13”持槍搶劫巨款案的案情分析會已經持續了四個多小時,氣氛凝重而熱烈。
“從現場環境分析,罪犯對當地極為熟悉。”阿克蘇地區公安處刑偵科的偵查員馮剛指著地圖說道,“作案地點的東、西、北三麵都是茂密的胡楊林,南麵則是廣闊的塔裡木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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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人煙稀少,地形複雜,選擇在此處動手,顯然是為了便於隱蔽和逃脫。”
“我完全讚同馮剛同誌的看法。”坐在對麵的妥生福局長補充道,“關鍵問題在於,罪犯是如何精準掌握塔南棉麻采購站會在13日下午從銀行提取巨款這一核心情報的?
這絕非偶然,必然是一起經過長期預謀、周密計劃的嚴重犯罪。”
丁竹奎科長翻開現場勘查記錄,語氣沉穩地介紹:“我們從現場一共提取到六枚彈殼。
後來,偵查員又在附近的土堆裡仔細搜尋,撿獲一枚彈頭;為了找到另一枚關鍵彈頭,我們卸下了汽車輪胎鋼圈,最終從鋼圈內部成功取出。
技術檢驗表明,這些彈殼屬於小口徑左輪手槍。這類槍械和彈藥在國內非常少見,這為我們後續的偵破提供了一個重要方向。”
負責詢問當事人的乾警接著彙報:“根據四位當事人的回憶,兩名罪犯都是維吾爾族青年。
主犯約27歲,身高1米75,身穿藍色或灰色上衣,頭戴藍色頭盔;從犯約23歲,身高1米69,麵部皮膚較黑,穿著黃色上衣,頭戴一頂軍帽。
兩人共同騎乘一輛約八成新的兩輪摩托車,作案後由南向北逃竄。”
經過徹夜的深入討論和研究,一個由公安廳、地區公安處、沙雅及庫車公安局骨乾力量組成的七人專案指揮部正式成立。
同時,在沙雅、庫車、新和、拜城這四個重點縣,分彆成立了專案小組,從各部門緊急抽調了380多名精兵強將,由指揮部實行統一領導、協同作戰。
然而,儘管投入了大量警力,進行了大規模的路口堵截和地毯式排查,四天過去了,案件卻並未取得實質性的突破。
專案總指揮楊修明處長眉頭緊鎖,內心的壓力巨大:難道這兩個家夥就像空氣一樣,在茫茫人海中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憑借他多年的刑偵直覺,這夥犯罪分子絕非等閒之輩,此案想要速戰速決,恐怕並非易事,必須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一輛摩托車、一支特殊的手槍、兩名明確的罪犯。破案的關鍵,無疑就是找到這三者中的任何一環。
但在當時,沙雅、庫車、新和、拜城四縣登記在冊的類似摩托車就有近5000輛,逐一核查其案發時的使用情況和人員去向,工作量猶如大海撈針。
而那支目標極小的手槍,如果被罪犯藏匿於某個隱蔽之處,即使用上世界上最先進的探測器,也難以尋覓。
經過集思廣益,楊修明處長與指揮部成員反複權衡,最終決定調整偵查方向,采取“以車找人”的策略,將排查作案用的摩托車作為案件的首要突破口。
四)大海撈針與柳暗花明
日複一日,“11·13”專案組的全體乾警們迎著塔裡木盆地的風沙與嚴寒,足跡踏遍了庫車、沙雅、新和、拜城四縣的每一個鄉鎮村莊、每一處山溝角落,走遍了塔裡木河沿岸的所有兵團連隊和可能藏匿的處所。
辛勤的汗水灑遍了戈壁荒漠,而各專案小組的排查情況,也開始不斷向指揮部彙集:
——拜城縣專案小組兵分三路,對全縣摩托車進行“過篩子”式檢查,共查證車輛283輛,走訪相關人員894人,做到了人、車、照片三對照,並在黑英山鄉、鐵力克鎮和賽力木鄉三地各發現一名重點嫌疑人員。
——新和縣專案小組實行分片包乾、責任到人,對全縣摩托車進行了三輪徹底普查,共排查車輛997輛,梳理出11名有作案時間和社會背景的嫌疑對象。
——沙雅縣專案小組動員力量最多,在全縣範圍內共調查了1134輛摩托車,走訪群眾高達人次,從中發現了17條有價值的線索。
其中最為重要的一條指向了庫車縣的買買提·尤奴斯和海力力·阿勒銅——有群眾反映,這兩人在案發前幾天曾頻繁結伴出入沙雅縣,行蹤詭秘,形跡可疑。
——庫車縣專案小組對全縣1753輛摩托車進行了逐一登記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