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草棚灰燼裡的冤魂:1976浦城連環殺人案紀實_90年代大案係列_笔趣阁阅读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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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5章 草棚灰燼裡的冤魂:1976浦城連環殺人案紀實(1 / 1)

1976年春節剛過,福建浦城縣的山鄉仍沉浸在節日的餘韻中,寒意未退,田埂上偶有鞭炮碎屑隨風翻飛。

二月二日清晨,天色未明,水北公社雙墩大隊的社員林讚生裹緊舊棉襖,趕著牛群往黃龍山走。

老牛熟路,今日卻一反常態。行至半山腰一處草棚廢墟前,領頭的黃牯突然驚惶拐彎,踏著枯草斜竄出去,任林讚生如何吆喝也不回頭。

他心裡咯噔一下:這草棚是農人躲雨用的,怎會燒成灰燼?過年期間,誰會在山上生火,還如此大意?

他蹲下身,隨手撿了根樹枝往焦黑的灰堆裡撥弄。

幾下之後,竟挑出幾片白森森的碎骨。仔細再看,那骨頭不似獸骨,倒像人骨,邊緣已被燒得發脆。

林讚生心頭一緊,當晚就向大隊彙報了這蹊蹺事。

次日,縣公安局接到了報案。現場位於黃龍山西北坡,海拔七百多米,三麵峰巒疊嶂,鬆濤如海。

民警們在刺骨山風中蹲在霜凍的地上,用篩子細細篩那堆灰燼,先後撿出三百多片碎骨。

最大的不過指節,小的如黃豆,燒得極透。灰堆裡還埋著一隻熔化變形的小玻璃瓶、半截燒焦的鋤頭柄和一個緊鋤柄用的木楔。

法醫初步判斷:這是經高溫焚燒的人骨,程度接近火化爐裡的骨灰。

一波未平,二月八日,同公社洙溪大隊外坑地方又發現一座焚毀的草棚。

灰堆裡同樣檢出百餘碎骨、變形玻璃瓶、鐵票夾和手電筒電珠。

民警組織群眾拉網搜索,在距灰堆八十米樹叢中找到一把鋤頭、一個生鏽手電筒和兩條舊毛巾;五十米外峽穀土坑中,更挖出一具焦黑頭骨與軀乾骨。

省地縣三級公安技術人員彙合勘驗,確認兩處均為殺人焚屍現場。

黃龍山死者為三十歲左右男性;外坑死者年約四十,身高一米六。現場遺留的浙江產毛巾,讓偵查員將目光投向外來人口。

浦城縣委當即成立“2·10”專案組,由縣委副書記掛帥。消息不脛而走,民間傳言四起,山城籠罩在恐怖氛圍中。

就在民警晝夜排查時,三月九日,雙墩大隊社員在石獅尖下開荒,一鋤頭刨出條人腿!

法醫趕來掘出一具裸體男屍,三十歲左右。偵查員在二百米外樹叢找到一雙硫化皮鞋、一雙布鞋和一條毛巾。

三天後,黃碧大隊社員在下凹下土坑發現人骨——專案組再掘出一具被焚男屍,年約二十五,身高一米六五。

法醫檢驗確認兩具屍體的頭顱皆遭鈍器重擊粉碎。

四十天內,方圓十公裡接連出現四具無名屍!村民不敢獨自上山,天黑閉戶。地委領導親臨現場,省地公安局增援,專案組擴至三十二人。

並案偵查全麵展開。洙溪大隊社員陸冬秀反映: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傍晚,有個自稱縣林化廠工人的高個子男子,向他妻子曹春香借走一把鋤頭未還。

經辨認,外坑現場的鋤頭正是曹家之物!

富嶺公社社員張善圭也記得,十二月有個穿黑燈芯絨青年裝、戴呢帽的高個子,拎著無柄鋤頭來雇她洗沾泥的濕衣。

靖坑大隊葉輝五更指認,同一裝扮男子曾兩次借鋤,還鋤時總帶著濕衣旅行袋,還賣過三十三件衣裳……

借鋤人特征高度一致!專案組判斷:此人極可能是連環凶犯。

與此同時,浙江遂昌縣女子李金鶴前來尋夫。她丈夫何森火去年國慶挑香料油到浦城販賣,十月五日後音訊全無。

城關旅社登記顯示何森火曾住宿,香料廠收購記錄有何的私章蓋章——但收購員辨認照片後搖頭:“賣油人不是他。”何妻也認定收據簽名非丈夫筆跡。

排查中,專案組注意到長期在案發地采鬆脂的浙江民工王傳芳。

群眾反映此人凶狠狡猾,1975年12月後行為反常。水北公社社員餘素芝揭發:王傳芳元旦前後兩次帶沾泥血衣來洗,還展示過多件來曆不明的衣物手表。

三月二十五日夜,民警在浙江雲和縣王宅大隊將剛回家的王傳芳抓獲,搜出衣物手表等可疑物品一百二十六件。

突破從何森火案開始。專案組請來何妻李金鶴,她一眼從物證中認出丈夫衣物——月白滌確良襯衣口袋有她親手縫補的痕跡,藍卡嘰褲腰襯布與她的同源,塑料鞋右鞋帶斑跡如舊。她當場痛哭失聲。

預審室內,王傳芳起初裝傻抵賴。民警緊盯其1975年10月5日至8日行蹤——正是何森火失蹤時段。

王傳芳精神漸潰,於四月八日供認:那日在工農兵食堂偶遇何森火,謊稱靖坑有香料資源,誘其入山後用柴棍猛擊其後腦,劫財埋屍。

次日雇人洗淨血衣變賣,又騙小青年持何森火私章售油得款334.4元。

按供詞,專案組在靖坑竹子坑掘出何森火遺骸。

缺口既開,外查組奔赴閩浙贛三省二十七縣,獲取王傳芳殺害吳火貴、吳光亮等五人的新罪證。

王傳芳陸續交代共害八命,但黃龍山、石獅尖下兩具最早發現的屍源仍未明。

建陽縣反饋:浙江泰順采脂工陳誌信原名翁學蘭)1975年12月攜款返鄉後失蹤。家屬辨認衣物,確認黃龍山死者正是翁學蘭。

最後謎底落在石獅尖下無名屍。王傳芳含糊供稱“福安人,姓周”。專案組查遍福安無果,後從雙墩社員處得知曾替王傳芳買過去建甌的車票。

民警從王家搜出車票及23鑽粗碼表,再審王傳芳,其供出曾用“範德林”證明與“王仁表”同住浦城旅社。

浙江慶元的範德林證實此事。專案組順藤摸瓜至柘榮縣英山公社,得知王社大隊王盛苗外出務工多年未歸,1974年外出時所用化名正是“王仁表”!

與王盛苗同在建陽磚瓦場做工的王盛孝,辨認出現場遺留的鞋襪、毛巾及23鑽手表皆屬王盛苗。

1976年10月26日,殺害八條人命的惡魔王傳芳被押赴刑場。山風凜冽,吹不動他腳鐐的沉重聲響,也吹不散縈繞在閩北深山的血腥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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