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經冒著生命危險從著火的手術室裡轉移病人。”王主任喃喃道,“這樣的人怎麼會……”
而這一切,都要從兩年前那個春天的匿名電話說起。
裂痕
“你們醫院有個姓周的未婚女人,勾引有婦之夫。”電話那頭是個年輕女子的聲音,說完就掛斷了。
院辦主任歎了口氣,這樣的投訴無憑無據,實在無從查起。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但真正的風暴很快來臨。一個星期後,李曉明的母親王秀英直接找到了周麗華的辦公室。
“我是李建國的愛人。”這個穿著得體、氣質文雅的女人開門見山,“我丈夫有家庭,有孩子。請你自重。”
周麗華愣在原地,手裡的病曆本散落一地。她不敢相信,那個說會離婚娶她的男人,竟然讓妻子找上門來。
當晚,她在醫院後院的小樹林裡質問李建國:“為什麼把你妻子搬出來?”
“她發現了我們的照片,逼問我,我實在沒辦法……”李建國眼神閃躲,“你再給我點時間,最近彆來找我。”
接下來的兩個月裡,王秀英又找了周麗華兩次,最後一次還帶著醫院的工會主席。從那時起,周麗華感覺全醫院的人都在她背後指指點點。
“你們不讓我好過,”一次爭吵中,周麗華對王秀英說,“我就讓你們的孩子不好過!”
毀滅的倒計時
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四,周麗華的休息日。
她再次給李建國打電話,對方一聽是她的聲音就掛斷了。聽著電話裡的忙音,周麗華最後的一絲理智終於崩斷。
深夜的宿舍裡,她伏在寫字台上,一字一句地寫著絕筆信:
“親愛的同事們:當你們看到這封信時,我已經走上了不歸路。
兩年前的那個雨夜,李建國趁我父親病重、弟弟在外地,以探病為名來到我家,用暴力奪走了我的清白。我三十年堅守的純潔,就這樣毀於一旦……”
寫到這裡,淚水模糊了字跡。
五月二十八日清晨,她將行李寄存在天津站小件寄存處。回到宿舍,她在寫字台玻璃板下壓了一張紙條:
“永彆了,這個讓我又愛又痛的世界。結束吧,我這可笑又可悲的一生。”
字體娟秀工整,就像她平時書寫的護理記錄。
審判日的眼淚
法庭上,當公訴人出示現場照片時,旁聽席上響起一片抽泣聲。
“被告人周麗華,你還有什麼要陳述的嗎?”審判長問道。
周麗華抬起頭,目光掃過旁聽席上曾經的同事:“我是有錯,但李建國才是罪魁禍首!他毀了我的一生……”
這時,法庭開始播放李曉明的傷情錄像。
投影屏幕上,孩子頭上纏著厚厚的紗布,僅存的右眼裡滿是恐懼。
當護士想要給他換藥時,他發出小動物般的嗚咽,全身劇烈顫抖。他的雙手手指已經粘連在一起,像一對變形的爪子。
周麗華終於低下了頭,法警注意到她的手指在被告席上摳出了血痕。
“我認罪。”她聲音微弱,“但我當時真的……真的猶豫了很久……”
辯護律師試圖強調周麗華有十五個小時的猶豫期,且選擇在夜深人少時動手,“最大程度避免了更嚴重的後果”。
但公訴人嚴正指出:“一個八歲孩子的人生已經被徹底摧毀!百分之三十二的燒傷麵積,左眼失明,雙手功能喪失,這樣的後果還不夠嚴重嗎?”
醫療鑒定報告顯示:李曉明需要經曆至少十年的康複治療,進行二十餘次整形手術,且終身無法像正常人一樣生活。
尾聲
周麗華最終被執行死刑。
而李曉明的故事還在繼續。他的床頭還放著一個殘缺的變形金剛,那是父親在悲劇發生前承諾的生日禮物。隻是,他再也不能用那雙小手把玩它了。
每個夜晚,他都會在噩夢中驚醒,哭喊著:“周阿姨,疼……”
而這一切,都始於那個陽光明媚的上午,一頂白色的太陽帽,和一句溫柔的謊言:“阿姨帶你去玩,好不好?”
這個問題的答案,將永遠刻在一個孩子破碎的身體和心靈上,成為永難愈合的傷疤。
根據真實案例改編,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喜歡90年代大案係列請大家收藏:()90年代大案係列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