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1月29日深夜,河南洛陽軸承廠圍牆外,寒風凜冽。24歲的年輕刑警郝金木已經在此蹲守了十幾個小時,眼睛緊盯著黑暗中每一個可疑的動靜。
突然,一個黑影在圍牆邊的樹叢中閃動,郝金木屏住呼吸——他們等待的盜槍犯終於出現了。
就在數小時前,洛陽軸承廠武裝部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的盜竊案:2支56式衝鋒槍、11枚手榴彈、929發子彈不翼而飛。這些武器足以裝備一個戰鬥班組,一旦流入社會,後果不堪設想。
郝金木悄無聲息地靠近目標,在距離歹徒僅剩數米時,他如獵豹般猛撲上去。兩人重重摔倒在地,展開激烈搏鬥。就在郝金木即將製服歹徒的瞬間,對方袖口突然滑出一枚已經打開保險蓋的67式手榴彈。
轟——
震耳欲聾的爆炸聲劃破寂靜的夜空,手榴彈在兩人身體之間轟然引爆。郝金木的頸部大動脈被彈片瞬間割斷,鮮血噴湧而出,他警服口袋裡的工作證、糧票被密集的彈片擊穿,全身布滿數十處傷口……
驚天盜槍案
1977年11月29日淩晨,洛陽軸承廠武裝部職工王某在進行例行換班查崗時,發現槍庫大門有被撬動的痕跡。
他心頭一緊,急忙打開庫房檢查,眼前的景象讓他倒吸一口涼氣——存放武器的櫃門大開,經過清點,發現2支56式衝鋒槍、11枚手榴彈和929發子彈被盜。
這一消息立即引起警方高度重視。洛陽軸承廠作為蘇聯援建的156個重點項目之一,不僅生產民用軸承,更承擔著重要軍品生產任務。
該廠規模龐大,周恩來、朱德、劉少奇、鄧小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都曾親臨視察。正因為其軍工背景,廠內武裝部配備了相當數量的武器裝備。
在當時的特殊年代,大型軍工企業配備武器並不罕見。1963年山東省的統計數據顯示,該省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登記在冊的自衛槍支就達2.29萬支,子彈220萬發。
更令人驚訝的是,其中不少槍支配發給了本不該持槍的人員,包括中學校長、農場場長,甚至服務員、駕駛員等。
儘管配備武器是常態,但工廠畢竟不是軍隊,管理上存在諸多漏洞。這就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現場勘查發現,盜槍者是在11月28日深夜潛入廠區,通過撬鎖方式先後打開武裝部大門和槍櫃,盜走了大量武器裝備。令人費解的是,此人為何要盜走如此數量的武器?
從當時的社會環境來看,文革剛結束不久,社會上流散的武器並不少見。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969年9月,在武鬥期間被群眾搶奪的武器包括各類槍械187萬餘支、火炮1萬餘門、槍彈4.4億餘發、炮彈39萬餘發、手榴彈271萬餘枚。
雖經大力收繳,但仍有大量武器流落民間。
此外,當時的《槍支管理辦法》還允許非專業狩獵人員持有槍支,規定18歲以上公民每人可持有兩支獵槍。
全麵禁槍要到90年代才開始實施。如果僅僅是為了報複殺人,完全可以通過其他渠道獲取武器,何必冒險盜竊軍用裝備?
三種動機分析
警方分析認為,盜槍動機可能有三種:
一是報複社會。文革結束後,社會秩序尚未完全恢複,一些在文革中犯下罪行的人麵臨清算,可能產生極端心理。但一次性盜竊這麼多武器,似乎超出了個人報複的需要。
二是倒賣牟利。70年代經濟條件有限,這些武器在黑市上價值不菲。但值得注意的是,被盜的929發子彈重約20公斤,11枚手榴彈重約7公斤,總重量接近30公斤。
這還不包括槍支本身的重量。如此沉重的裝備,一個人難以長途攜帶,倒賣的可能性也存在疑問。
三是另有圖謀。或許盜槍者計劃實施更大規模的犯罪活動,但這一切都隻能是猜測。
艱難的偵查
案發後,警方立即展開偵查。考慮到被盜武器總重超過50公斤,且56式衝鋒槍槍身長達近1米,嫌疑人很可能先將部分武器就地隱藏。
果不其然,警方在廠區周邊進行地毯式搜查時,發現一處土壤有鬆動痕跡。挖掘後,找到了部分被埋藏的子彈和手榴彈。然而,兩支56式衝鋒槍及剩餘彈藥仍不見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