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5章 專殺住家保姆的鬆花江畔的惡魔:張舒紅連環殺人案紀實_90年代大案係列_笔趣阁阅读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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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5章 專殺住家保姆的鬆花江畔的惡魔:張舒紅連環殺人案紀實(2 / 2)

這個50歲的女人,麵對警方的詢問,隻有一句話:“我就是陪他去雇保姆,其他的我不知道。”她甚至在被帶走前,還仔細地給狗添滿了食盆:“彆讓它餓著。”

審訊室裡,張舒紅表現得異常冷靜,甚至帶著一絲傲慢。“你們沒有證據,不能抓我。”他靠在椅背上,手指敲擊著桌麵,“我懂法律,全世界的法律我都懂,你們這是非法拘禁。”

“皮秀蘭的金手鏈,為什麼會埋在你家院子裡?”民警拿出從院子裡搜出的首飾,那是林曉雅辨認過的,確實是她母親的。

張舒紅的臉色變了一下,隨即又笑了:“那是她送給我的,我怕丟了,就埋起來了。”

“一個打工的保姆,會把自己唯一的金手鏈送給你?”民警追問。

張舒紅沉默了,過了很久才說:“我把她賣了,賣到豐滿區,賣了2000塊。”

“買主是誰?53歲的老太太,誰會買她?”民警步步緊逼。

張舒紅答不上來,開始胡言亂語,一會兒說把皮秀蘭推到鬆花江裡了,一會兒說她自己跑了。

與此同時,勘察現場的民警在張舒紅家的廚房角落,發現了幾滴噴濺狀的血跡。經過dna比對,血跡屬於失蹤的孟凡珍。

當民警把血跡鑒定報告放在張舒紅麵前時,他終於垮了。這個信佛的“善人”,臉上的溫和消失得無影無蹤,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扭曲的興奮。

“沒錯,她們都是我殺的。”張舒紅的聲音低沉,帶著一絲詭異的平靜,“從1997年開始,一共15個。”

第一個受害者,是18歲的李春花。1997年,張舒紅和張興鬨離婚,鄰居的議論讓他心裡憋滿了火氣。

“那天我父親住院,家裡就我和李春花。她把豆腐忘了放冰箱,臭了,我罵她,她還敢頂嘴。”

張舒紅的眼睛裡閃過一絲狠厲,“我一把把她按在床上,掐住她的脖子,她掙紮的時候,我更生氣了,就用了全力。等我鬆手的時候,她已經沒氣了。”

他用斧頭和菜刀把屍體肢解,裝在兩個麻袋裡,趁天黑扔到了鬆花江。“我跟彆人說她辭職了,她家裡人不知道她在我這工作,所以沒人找我。”

1998年,張舒紅殺了女兒張欣。“她知道自己不是我親生的,跟我不親,以後也不會給我養老。”

他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我給她喝了加了安眠藥的飲料,本來下不了手,可一想到鄰居的議論,想到張興跟我大哥的事,我就恨。我用刀捅了她,然後把她扔到了哈龍橋底下。”

2009年,張舒紅的經濟狀況越來越差,靠低保金度日,身體也越來越不好。“我給自己算命,說活不到2012年。”他笑了笑,“我這輩子這麼慘,憑什麼彆人過得好?我就想殺人,殺到被你們抓住為止。”

他在報紙上登廣告,說自己會算命,騙來24歲的李亮亮。“我讓他說出銀行卡密碼,然後勒死了他。

沒想到他身上隻有20塊錢,銀行卡裡也沒錢。”張舒紅的語氣裡滿是不屑,“後來我又寫信讓他家裡寄錢,他們也不寄。”

2010年,張舒紅和李豔秋假離婚,讓她裝作自己的妹妹,去保姆市場騙保姆。“年輕的保姆不敢來,我就找年紀大的,離異或喪偶的,這樣她們的親人不會很快報警。”

他一共騙了5個保姆,最小的44歲,最大的55歲。“我讓她們說出銀行卡密碼,然後給她們喝安眠藥,勒死她們,再碎屍扔到江裡。有幾個沒昏迷的,我就先強奸,再殺。”

“你信佛,吃齋,都是裝的?”民警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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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齋是因為糖尿病,不能吃葷。”張舒紅嗤笑一聲,“念佛?我才不信那個,不過是讓人覺得我是好人罷了。”

“你後悔嗎?”

“後悔什麼?”張舒紅看著民警,眼神裡滿是冷漠,“她們倒黴,碰到了我。

我這輩子沒享過一天福,憑什麼要讓她們好好活著?”張舒紅的手指在審訊桌上輕輕劃著,眼神裡沒有絲毫愧疚,反而帶著一種報複後的快意。

“那個孟凡珍,剛來的時候還跟我討價還價,說工資太低,要漲到1500。我笑著答應了,轉身就在她的水裡加了安眠藥。她醒了之後還罵我,我就用繩子勒住她的脖子,看著她斷氣。”

民警追問李豔秋的角色,張舒紅終於鬆了口:“她知道,她什麼都知道。我們假離婚就是為了方便作案,她裝作我妹妹,幫我騙那些保姆,讓她們放下戒心。

每次我殺了人,她就幫我收拾現場,把她們的銀行卡、身份證藏起來。那些錢,我們一起花了,她沒少拿。”

而此時的另一間審訊室,李豔秋在證據麵前,終於崩潰了。這個始終冷靜的女人,捂著臉哭了起來:“是他逼我的!他說要是我不幫他,就殺了我!”

可她的辯解很快被戳穿。民警查出,李豔秋不僅參與了騙雇保姆,還主動幫張舒紅提取受害者銀行卡裡的錢,甚至在孟凡珍反抗時,用枕頭捂住了她的嘴。

“我也是沒辦法,我跟他過了這麼多年,知道他心狠手辣。”李豔秋的哭聲越來越小,“那些保姆的金首飾,我還留了一個戒指,現在還在我抽屜裡……”

專案組根據張舒紅的供述,立即組織警力前往鬆花江江灣大橋、哈龍橋等地打撈屍體。

八月的鬆花江水流湍急,水麵上漂浮著水草和垃圾,民警們乘著衝鋒舟,拿著撈鉤,一點點在江裡搜尋。

“太難了,江水太急,屍體早就被衝散了,能找到的隻有零星的碎骨和衣物。”

參與打撈的民警趙剛回憶道,“我們連續打撈了半個月,隻找到幾塊人類骨骼,還有一件藍色的外套——後來經孟凡珍的家人辨認,那是她失蹤前穿的衣服。”

最讓人心碎的是皮秀蘭的女兒林曉雅。當民警把從張舒紅家搜出的、沾著血跡的圍裙交給她時,這個19歲的姑娘當場跪了下來,眼淚砸在圍裙上:“這是我媽親手縫的圍裙,她每次做飯都穿……”

張舒紅供述的15名受害者,最終隻確認了6人:18歲的保姆李春花、11歲的女兒張欣、24歲的李亮亮,以及2010年失蹤的劉桂蘭、龐淑琴、皮秀蘭、孟凡珍後四人中,孟凡珍的骨骼被確認,其餘三人僅能通過物證和供述認定)。

剩下的9人,因為時間太久、江水流逝,始終沒有找到任何痕跡。

“有一次,水上公安局在江裡撈到一個人頭,當時沒查明身份,就存檔了。”王海濤隊長說,“張舒紅供述的時間和地點,跟那次存檔的信息完全吻合,可那個人頭早就因為無人認領,按規定處理了,現在沒辦法比對dna。”

受害者李亮亮的父母,直到在電視上看到張舒紅落網的新聞,才知道兒子早已遇害。

“我們找了他整整一年,去吉林市的每個旅社、每個工地問,派出所報了案,可他們說成年人失蹤不算案件。”

李亮亮的母親坐在兒子的遺像前,手裡攥著他生前穿的校服,“要是當時能早點立案,是不是我兒子就不會死?”

而劉桂蘭的兒子劉偉,在得知母親遇害後,整整三天沒說話。他把母親的那枚鍍金戒指戴在自己手上,每天下班都去鬆花江邊上坐一會兒:“媽,我找到凶手了,你可以瞑目了。”

惡魔的落幕

2013年12月26日,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舒紅、李豔秋案作出一審判決:張舒紅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李豔秋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接到死刑裁定書的那天,張舒紅穿著藍色的囚服,坐在看守所的會見室裡。當民警告訴他,18小時後將執行槍決時,他沒有絲毫恐懼,反而笑了:“終於要結束了,我早就活夠了。”

他向看守所提出了最後一個要求:吃一碗素麵。“我吃了這麼多年素,最後一餐也得吃素。”

麵端上來後,他慢慢吃著,甚至還跟看守民警聊起了天:“我這輩子,就是個笑話。小時候被人欺負,長大了沒本事,連個孩子都不是自己的,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臨刑前,武警押著張舒紅走出看守所。他的左腿因為殘疾,走得很慢,卻始終抬著頭,臉上帶著一種詭異的燦爛笑容。

“看了這麼多死刑犯,沒見過笑得這麼輕鬆的。”押解的武警後來回憶,“他好像不是去赴死,而是去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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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豔秋的緩期執行,讓受害者家屬們難以接受。“她也是凶手,為什麼不判死刑?”林曉雅在法院門口舉著母親的照片,聲音嘶啞,“我媽死得那麼慘,她憑什麼活著?”

可法律終究有它的尺度,李豔秋雖參與作案,但並非主謀,且有認罪悔罪情節,最終被判處死緩。而張舒紅的死刑,終於給了受害者家屬一個遲來的交代。

案件結束後,吉林市的保姆市場變得冷清了許多。那些曾經在巷子裡找活的農村婦女,大多回了老家,或者通過正規中介找工作,再也不敢跟陌生人走。

“張舒紅這個名字,成了保姆市場的禁忌,沒人敢提。”王大姐說,“現在隻要看到拄拐杖的男人,大家都躲得遠遠的。”

受害者的家人們,也永遠活在了陰影裡。林曉雅放棄了上大學的機會,在吉林市找了一份工作,一邊賺錢,一邊照顧年邁的外公外婆。

“我媽最大的心願就是讓我上大學,可我現在沒心思讀書了,我得撐起這個家。”

劉偉辭去了機械廠的工作,回了樺甸老家,開了一家小超市。“我不想待在吉林市,走到哪裡都能想起我媽。”

他的超市裡,始終擺著一張母親的照片,“我想讓她看著我好好過日子,讓她放心。”

而張興,在得知張舒紅被執行死刑後,獨自去了鬆花江邊上。她站在江風裡,哭了很久:“女兒,凶手伏法了,你可以安息了。”

這麼多年來,她第一次覺得心裡的石頭落了地,可女兒的笑容,卻永遠留在了1998年的那個夏天。

鬆花江的水,依舊日夜流淌,仿佛在訴說著這個發生在江畔的悲慘故事。

而張舒紅這個名字,也成了吉林市人心中一段不願提及的噩夢,提醒著人們:有時候,惡魔往往藏在溫和的麵具之下,而善良,需要帶著一絲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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