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14日清晨,天色剛泛魚肚白,鄭州須水鎮的國道上彌漫著一層薄霧。
跑長途的司機老陳正開著他的解放卡車往市區送貨,突然,路邊溝渠裡一抹刺眼的白色讓他踩了刹車。
那是一個女人的身體,全裸著俯臥在雜草中,脖子被一件撕爛的碎花襯衫緊緊勒著,勒痕深陷進皮肉。
她的雙腿以不自然的角度扭曲,像是從高處被拋下來的。老陳哆嗦著報了警,自己蹲在路邊吐了一地。
警方趕到時,現場觸目驚心。死者叫葛芳芳,20歲,須水鎮本地人。
法醫的檢驗結果更令人發指:她生前遭到至少兩人輪奸,頸部扼痕顯示凶手用了死力,幾乎掐斷了喉骨。屍體從1米以上的高度被推下——很可能是行駛中的機動車。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辦案的老刑警王衛國盯著現場照片,眉頭擰成了疙瘩。他的筆記本上,已經記錄了多起手法相似的案件,時間跨度四年,地點橫跨鄭州、濮陽兩地。
而這一切罪惡的源頭,要追溯到四年前那個寒冷的冬夜。
公廁外的女屍
1995年2月21日清晨,鄭州西崗加油站旁的公廁外,掃大街的劉大娘發出一聲駭人的尖叫。
她看見一個女人歪倒在廁所外牆根,雙手被反綁在身後,褲子褪到膝蓋,上半身的棉襖被撕開,露出一片青紫的皮膚。
消息像炸開的油鍋,迅速傳遍了周邊居民區。不遠處的一片老家屬院裡,48歲的張秀英正心神不寧——她22歲的女兒林曉燕昨晚去上夜班,到現在還沒回來。
女兒在國棉廠做擋車工,平時早上七點肯定到家了,現在都快八點了。
一種不祥的預感攥住了張秀英的心臟。她跌跌撞撞跑到加油站,扒開層層圍觀的人群。隻一眼,她就癱軟在地——那張慘白浮腫的臉,正是她女兒。
林曉燕的屍體被迅速運走。屍檢報告冰冷而詳細:頸部有散在條狀表皮剝脫,係被人用手扼壓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但是並沒有檢測出精斑,很可能凶手在實施性侵過程中因緊張未能射精。死亡時間在昨晚9點到11點之間。
“曉燕是晚上9點半騎自行車出門的。”張秀英哭得幾乎昏厥,“出門前還好好的,說廠裡最近趕工,夜班補貼高……”
偵查員走訪了林曉燕的同事。她的好友周倩提供了一條線索:“昨天下午有個男的打電話到車間找曉燕,我說她沒上班,讓他晚上十點以後再打。聲音……有點像她前男友趙剛。”
趙剛,25歲,洛陽人,無業。林曉燕的父母嫌他不務正業,硬是拆散了兩人。周倩回憶:“趙剛放過狠話,說曉燕不跟他好,誰也彆想好過。”
警方撲到趙剛的租住處,人已不見蹤影。三天後,蹲守的民警在出租屋外抓住了偷偷回來取衣物的趙剛。
這個年輕人臉色蠟黃,麵對審訊倒很坦然:“我是愛過曉燕,但她家看不上我,我能怎麼辦?難道真去殺人?我還沒那麼傻。”
他提供了不在場證明:案發當晚,他和兩個老鄉在紡織廠家屬院偷了一輛白色麵包車,連夜開往安陽銷贓。
警方核實後,確認盜竊案屬實。趙剛因盜竊被處理,但殺人嫌疑被排除。
線索斷了。警方在林曉燕的人際網裡反複篩查,沒發現任何人有作案動機。
案件被歸為“路上偶遇變態歹徒激情作案”,但因缺乏目擊者和物證,偵查陷入僵局,卷宗被放進了檔案櫃。
誰都沒想到,這僅僅是開始。
水渠下的冤魂1998年11月)
三年時間悄然而過。
1998年11月17日傍晚,須水鎮閆家莊村民老李扛著鐵鍬去澆麥地。
路過村頭那條乾涸的水渠時,他瞥見渠邊散落著幾件女人衣物——一件紅毛衣,一條藍褲子,還有一隻黑色皮鞋。
老李心裡嘀咕,順著衣物方向往水渠深處走。水渠連著個廢棄的注水池,裡麵長滿枯草。
他跨過池邊時,腳下被什麼絆了一下,低頭看去,枯草下麵露出一綹黑色頭發。
老李用鐵鍬撥開枯草,一張腫脹發紫的女人臉赫然出現。他連滾帶爬跑回村裡報了警。
死者是26歲的董梅,本村人,在鎮家具廠做油漆工。五天前的晚上,她下夜班後騎自行車回家,就此失蹤。警方在方圓幾裡都沒找到那輛飛鴿牌自行車。
屍檢結果令人心沉:董梅被強奸後扼頸窒息死亡,死亡時間正是失蹤那晚。屍體被拖行過,背部、腿部有大片擦傷,拋屍前應該已經死亡。
排查迅速展開。村民反映,同鎮付莊村的劉建軍最近不見了——董梅失蹤後他就跑了。
11月26日,警方在洛陽親戚家找到了劉建軍。這個三十出頭的漢子嚇得不輕:“我是跟董梅好過,11號晚上我們還……可我真沒殺人!我是聽說出事了,怕說不清楚才跑的!”
血型比對排除了劉建軍的嫌疑。案子發生在相對封閉的村莊,警方判斷凶手極有可能是本地人。排查重點轉向有前科的青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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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一個名字跳了出來——李文安。
幽靈般的影子
李文安,32歲,須水鎮白寨村人。17歲時因夥同他人輪奸少女被判9年,減刑後於1992年底出獄。婚後有兩個孩子,但常年不在家。
民警到他家走訪時,他妻子王彩鳳眼神閃爍:“他出去打工好幾年了,我也不知道在哪兒。”
然而鄰居的說法截然不同:“去年秋天還見著他呢,好像開輛出租車回來過。”
王彩鳳為什麼撒謊?李文安有強奸前科,身高體型也符合側寫。專案組將他列為重點嫌疑人,開始追蹤他的行蹤。
幾經周折,線索指向濮陽——李文安可能在那裡開出租車。鄭州警方奔赴濮陽協查,沒想到,一樁更大的係列案件浮出水麵。
1997年6月30日晚,濮陽女青年張悅在與男友約會後失蹤。七天後,屍體在郊外一窯井內被發現,被強奸後扼頸致死。
1997年12月16日,市政工人在清理另一處窯井時,發現一具全裸女屍,死亡約兩個月,年齡18歲左右,同樣奸殺。
1998年8月18日,21歲的女職員陳玲在參加朋友生日聚會後失蹤,次日被發現拋屍在檢察院對麵草叢中。
1998年9月14日,又一具女屍在窯井出現。
1998年10月1日,幼兒園教師楊瓊的新婚之日。淩晨4點,她出門去百米外的幼兒園打電話催促同學來幫她盤頭,從此消失。11月6日,她的屍體在河床草叢中被發現,下身赤裸。
五起案件,手法高度一致:夜間獨行女性、強奸、扼頸、拋屍荒僻處。濮陽警方壓力巨大,排查過上百人,始終無果。
聽完鄭州警方的介紹,濮陽刑警隊長猛地一拍桌子:“並案!絕對是同一個人!”
五萬元封口費
就在兩地警方合力追查李文安時,1999年7月,葛芳芳的屍體出現了——案件又回到了鄭州須水鎮。
“李文安回老家了,而且有了同夥。”專案組研判,“葛芳芳案是兩人作案,他肯定不是單乾。”
排查中,一條意外線索插了進來:當年5月初,須水鎮發生一起搶劫案,受害者是個叫唐紅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