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街上認出劫匪,叫來人把他按住,扇了幾個耳光後說送派出所。劫匪竟哀求:“彆送我去派出所,送去了我就沒命了!”
唐紅等人一聽,覺得這人身上肯定背著大案,便動了敲詐念頭:“拿10萬塊錢,我們就當沒這回事。”
劫匪一口答應,打電話讓姐夫送來5萬元私了。事後唐紅沒報案,直到警方排查時才說出來。
那個劫匪,正是李文安。
“搶了一千多塊的東西,寧願賠五萬也不願見警察。”老刑警王衛國分析,“他身上絕對有人命。”
警方開始布控。11月,有群眾反映李文安去了西安一朋友家。偵查員連夜趕往西安,卻又晚了一步——李文安剛離開,說要回濮陽打個電話。
警方查到那個電話是濮陽華龍商廈的磁卡電話。走訪中,商廈附近有人認出照片:“這人常來,彆人叫他老文。他跟原來這兒的一個服務員小香關係好,小香現在焦作做生意。”
焦作警方配合找到小香。這個三十來歲的女人一聽是打聽李文安,脫口而出:“是不是關於槍的事?”
偵查員心裡一緊,麵上不動聲色:“你說說看。”
“前幾天老文打我傳呼,說有人敲了他五萬塊錢,他要報複,已經踩好點了,就是沒家夥,讓我借他點錢買槍。”小香說,“我給了他五千。他昨天下午才走,說回去就要動手。”
收網
消息傳來,警方立即行動:一是對李文安家突擊搜查並24小時監控;二是暗中保護唐紅等可能被報複的人員;三是在滎陽廟會布置警力——有線索稱李文安會在那裡出現。
1999年12月2日中午,滎陽廟會人聲鼎沸。便衣民警在人群中鎖定了那個矮壯的身影——李文安正蹲在一個賣刀具的攤子前比劃著一把砍刀。
“彆動!警察!”三名便衣同時撲上,將李文安死死按在地上。他掙紮了幾下,便不再動彈,嘴角卻扯出一絲詭異的笑。
審訊室裡,李文安蹺著二郎腿:“我蹲過九年大牢,啥都懂。我啥也沒乾,你們問不出什麼。”
偵查員單刀直入:“你的槍在哪兒?”
李文安愣了一下,顯然沒想到警方連這個都知道。他很快恢複鎮定:“就一把小口徑,在梁喜忠家廁所頂棚裡,打兔子用的。”
民警果然在梁喜忠家找到那支步槍。李文安還狡辯:“買把槍算什麼大事?”
“那你為什麼寧願賠五萬也不願見警察?為什麼說‘到派出所就沒命了’?為什麼買槍要報複?”偵查員連環追問。
李文安的臉色漸漸發白,額頭上滲出細密的汗珠。審訊室裡的掛鐘滴答走著,過了將近一個小時,他終於長長吐出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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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罪惡自白
李文安的交代令人脊背發涼。
1995年2月20日晚上,他開拖拉機拉磚回來,路過西崗加油站時,看見一個年輕女子獨自騎自行車——正是林曉燕。夜色已深,路上沒人,邪念瞬間湧起。
他停車假裝問路,趁林曉燕不備,一把將她從自行車上拽下,拖到公廁後的陰暗處。
林曉燕拚命掙紮,李文安死死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她不再動彈。他撕開她的衣服,卻發現身下的女人已經沒了呼吸。慌亂中,他草草將屍體擺成坐姿,逃之夭夭。
“我怕鄭州警察查到我,就跑到濮陽,跟梁喜忠、郝勇一起開出租。”李文安說這話時,臉上竟沒什麼表情。
開出租車給了他更大的作案便利。夜間獨行的女性上車,就成了待宰的羔羊。
1997年6月30日晚,他在酒吧門口接到醉醺醺的張悅,直接拉回自己租的倉庫強奸,事後怕她報警,將她掐死,拋屍窯井。
1997年12月,他載了一個18歲左右的女孩,用同樣手法奸殺拋屍。
1998年8月,孕婦趙某臨產,家人叫了他的車送醫院。
半路上,李文安竟獸性大發,不顧趙某哀求,在車上實施了強奸。趙某因劇烈掙紮和驚嚇,導致大出血,李文安索性將她掐死,拋屍草叢。一屍兩命。
1998年10月1日,新婚的幼兒園教師楊瓊穿著紅色嫁衣,淩晨出門打電話。李文安開車路過,騙她說可以免費載她一程。楊瓊上車後,被帶到郊外強奸殺害。
“她那天真漂亮,頭發上還彆著紅花。”李文安說到這裡,竟然笑了一下。
1998年11月,表弟孫超俊在鄭州偷了輛紅色昌河車,讓李文安幫忙開到濮陽銷贓。
回鄭州取車期間,11月12日晚,他撞見下夜班的董梅,於是尾隨至僻靜處作案,將屍體拋入水渠。
1999年7月13日晚,李文安和梁喜忠開著拖拉機“兜風”,遇見獨行的葛芳芳。兩人將她拖上車,在車廂裡……,最後合力將她掐死,從行駛的拖拉機上推下。
“梁喜忠也不是好東西。”李文安忽然說,“他還跟我一起乾過彆的。”
同夥與隱案
突審梁喜忠時,這個40歲的男人一開始還抵賴,但當警方說出李文安已經交代後,他癱軟在椅子上。
“我……我就參與了三次。”梁喜忠交代了與李文安在濮陽合夥作案的兩起,以及鄭州葛芳芳案。但他隨後又說:“李文安喝醉時說過,他還分屍過一個女的。”
警方再次提審李文安。聽到“分屍”二字,他眼神驟變,知道梁喜忠全說了。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他又交代了兩起隱案。
1996年10月16日晚,李文安和梁喜忠開出租車在濮陽一號路劫持一名女青年,在車上掐暈後侵犯。怕她記住車牌,兩人將她掐死,埋在金堤河邊的麥地裡。
1997年6月初,李文安在順慶路拉到一個醉酒女青年,帶回住處強奸後掐死。為方便拋屍,他用菜刀將屍體肢解,裝進兩個編織袋,半夜扔進了濮水河。
“剁的時候……費了不少勁。”李文安說這話時,眼神空洞。
至此,橫跨鄭州、濮陽兩地,曆時四年多的係列強奸殺人案全線告破。經法院審理,李文安、梁喜忠均被判處死刑。
尾聲
執行槍決前,記者曾問李文安是否後悔。這個矮壯的男人想了想,說:“後悔沒早點收手。要是1995年那次之後停了,也許就抓不到我了。”
他沒有對受害者表示歉意,也沒有對毀掉的多個家庭有絲毫愧疚。他唯一遺憾的,是自己最終落網。
2000年冬,李文安和梁喜忠被執行死刑。消息傳回鄭州和濮陽,那些失去女兒、妻子、母親的家屬們,在墳前燒掉了判決書的複印件。
正義雖然到來,但逝去的生命永遠無法歸來。此案也促成了多地警方建立協作機製,對跨區域係列案件並案偵查成為常態。
而那些深夜獨行的女子,至今仍是許多家庭心中難以磨滅的隱痛。
老刑警王衛國退休前,把此案的卷宗又翻看了一遍。
他在工作筆記的最後一頁寫道:“有些惡魔就在人間,穿著普通人的衣服,開著普通的出租車。唯一能阻止他們的,是我們永遠不能鬆懈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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