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1日傍晚6點06分,湖南常德建設西路的梧桐葉被夕陽染成金紅色。
中國農業銀行北站分理處門前,墨綠色運鈔車的引擎剛熄滅,車身上“武裝押運”四個白字還沾著午後的塵土——車廂裡裝著城區16個網點彙總的224.8萬元巨款,這是當天最後一趟交接任務。
押車經警王建國推開車門時,還跟同事周軍打趣:“今晚換我請米粉,加雙碼牛肉。”
25歲的銀行出納王平拎著空錢箱,指尖還沾著櫃台油墨的味道;29歲的李敬走在最後,衣兜裡揣著給女兒買的塑料發卡,那是早上路過文具店時挑的,粉白相間的小兔子造型。
沒人注意到,報刊亭後三道黑影已蟄伏了整整兩小時。黑色頭套遮住了大半張臉,隻露出四隻閃爍著凶光的眼睛,三把手槍的槍口在暮色中泛著冷光。
當王建國的腳剛踏上人行道,第一聲槍響驟然撕裂了傍晚的寧靜。
子彈穿透王建國的胸膛時,他甚至沒來得及看清凶手的模樣,隻覺得胸口一熱,藏青色製服瞬間被鮮血浸透。
周軍下意識伸手去摸腰間的警棍,第二顆子彈已擊中他的太陽穴,他重重倒在運鈔車輪胎旁,手指還保持著握棍的姿勢。
王平嚇得愣在原地,子彈擦過他的額頭,血珠濺在錢箱把手上,他悶哼一聲倒在地上。
“鑰匙!把運鈔車鑰匙交出來!”一名歹徒踹向倒地的李敬,黑色皮鞋碾過他的手背。
李敬忍著劇痛抬頭,看到同事們倒在血泊中,眼中突然燃起一股狠勁——他猛地從褲兜裡掏出鑰匙,塞進運鈔車後箱鎖孔,用儘全身力氣往反方向一擰。
“哢嗒”一聲脆響,鑰匙斷在鎖芯裡,就像他此刻決絕的心意。
“找死!”歹徒的怒吼混著槍聲響起,四顆子彈接連擊中李敬的胸口。他倒在運鈔車後箱前,手指還緊緊摳著鎖孔邊緣,鮮血順著鎖孔縫隙滲進車廂,與裡麵的巨款融為一體。
與此同時,15米外的出租車旁傳來第三聲槍響。司機劉輝正低頭找給乘客的零錢,子彈從他左耳穿入,鮮血瞬間濺滿擋風玻璃。
歹徒粗暴地將他的屍體拖到路邊,對著圍觀人群揮了揮槍,嘶吼著“滾開”,隨後跳上出租車。車胎摩擦地麵發出尖銳的聲響,像一頭失控的野獸衝向街道。
銀行櫃台內,營業員肖蘭英的指甲深深掐進掌心。
她看著窗外倒在血泊中的同事,手指顫抖著摸向櫃台下的報警開關——那是上個月剛安裝的,當時行長還笑著說“以防萬一”,可誰也沒料到,“萬一”會來得這麼快。
刺耳的警鈴聲突然響起,正在撬鎖的歹徒罵了一句,迅速鑽進出租車。
車子剛啟動,就撞倒了騎自行車的老人陳阿婆,她懷裡的菜籃子翻在地上,青椒、土豆滾了一地。
板車夫汪國良剛放下車轅,就看到桑塔納的士直衝過來,車後座上似乎有人在掙紮。他以為是車禍,快步上前想幫忙,卻沒料到車窗突然降下,一把手槍對準了他的臉。
“砰!”子彈從汪國良的鼻梁穿過,帶出的血珠濺在路邊“胡記中藥店”的木質門牌上。他捂著鼻子倒在地上,溫熱的血液順著指縫往下流,模糊了視線中歹徒遠去的車尾。
50歲的程義軍隻是路過,正低頭係鞋帶,子彈就從他左胸穿入、右胸穿出,再穿透右臂飛出,他甚至沒看清開槍的人是誰;
賀家山農場的姚碧華在路邊賣魚,右腿被流彈擊中,鮮血流滿了鋪在地上的塑料布,活蹦亂跳的鯽魚在血水裡掙紮;
三歲半的檀汐被奶奶牽著過馬路,出租車擦著她的身體駛過,巨大的衝擊力讓她摔倒在地,顱骨骨折的劇痛讓她撕心裂肺地哭喊,可奶奶早已被嚇得癱在地上,連抱她的力氣都沒有。
這場持續不到三分鐘的血案,最終造成7人死亡、5人受傷。
歹徒駕車沿建設西路竄入化街巷,經育才路、武陵大道、柳葉路、啟明路、高莊路環城逃竄,在距現場5公裡的高專路與人民東路交叉口棄車分散逃離——這條精心選擇的路線,全程隻有一個紅綠燈,顯然經過了周密策劃。
一日三案:撕開犯罪集團的黑幕
當常德警方還在為9·1血案緊張布控時,另一樁命案的線索已悄然浮現。8月31日清晨6點,貨車司機熊國斌駕車經過沅江大堤,在中段位置發現一輛可疑的黑色桑塔納出租車。
車子斜停在路邊,車窗緊閉,後保險杠上沾著新鮮的泥土,車身上“常德出租”的標識被人用黑色塗料塗掉了一半。
“這荒郊野嶺的,怎麼會有出租車?”熊國斌下車湊近查看,透過車窗看到後座上有大片暗紅色汙漬,像是乾涸的血跡。他心裡一緊,立刻掏出手機撥打了110。
半小時後,常德市公安局副局長鄢梅初帶著刑偵隊員趕到現場。
法醫撬開後備箱的瞬間,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涼氣:司機王吉勇的屍體蜷縮在裡麵,雙手被膠帶反綁,頭部有一個明顯的彈孔,鮮血浸透了他的藍色工作服,連口袋裡的駕駛證都被染成了暗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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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初步判斷,死亡時間不超過8小時,此案被命名為“8·31案件”。
隊員們在現場勘查時,發現大堤下有兩處新翻動的土堆。
挖掘機剛挖下30厘米,一具女性屍體就露了出來——她穿著銀行製服,胸前彆著的工作證上,“安鄉縣農業銀行行長胡夢蓮”幾個字清晰可見。
再往下挖,又挖出兩具屍體:胡夢蓮的丈夫張元珍,以及一名身份不明的中年男子。三人都死於槍傷,屍體被塑料布簡單包裹,埋屍的土坑邊緣還留著鐵鍬的痕跡。
“胡夢蓮夫婦8月15日就失蹤了!”偵查員突然想起半個月前的報案記錄。
當時胡夢蓮的同事說,她當天要去鄉下網點檢查工作,可直到天黑都沒回來,手機也一直關機。警方當時以為是意外,沒想到竟已遭遇不測。這起案件被定為“8·15案件”。
一天之內,三起惡性殺人案,11條人命隕落。湖南省公安廳連夜成立“9·1專案指揮部”,通過彈道比對發現,三起案件使用的槍支型號完全一致——都是79式衝鋒槍和五四式手槍。
更令人震驚的是,將現場提取的指紋、足跡與全國數據庫比對後,警方發現這夥人竟與1994年雲南開遠殺人案、1995年重慶黃金櫃台搶劫案、1997年長沙友誼商店劫案、1999年武漢廣場黃金劫案等10餘起大案有關。
一個隱藏在湘鄂渝三地、作案長達6年的犯罪集團,終於在常德的血色黃昏中露出了獠牙。而這個集團的核心,正是出生在常德安鄉縣的張君。
張君其人
1966年8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安鄉縣安福鄉花林村的一間土坯房裡,張君的啼哭聲響徹了貧瘠的村落。
他是家裡第七個孩子,也是最小的兒子,哥哥姐姐們均與他同母異父。在那個連紅薯粥都喝不飽的年代,貧困像一張密不透風的網,將這個家庭牢牢困住。
張君的童年記憶裡,最清晰的畫麵是母親在昏暗油燈下縫補衣服的身影。母親是個勤勞的農村婦女,白天在田裡勞作,晚上還要給孩子們補衣服,手指上常年纏著膠布。
12歲那年,母親被確診為子宮癌,病痛將她折磨得隻剩一把骨頭。某天傍晚,母親拉著張君的手,聲音虛弱得像一片羽毛:“娃,娘這輩子沒吃過啥好東西,就想喝碗肉丸湯。”
這句話像一根刺紮進了張君的心裡。他沒告訴父親——家裡的米缸早已見了底,連買鹽的錢都要賒賬。
從那天起,張君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背著竹筐去田埂上、河道邊撿廢品:塑料瓶、破銅爛鐵、廢紙殼,隻要能換錢的東西,他都一一撿起。
夏日的太陽曬得他皮膚脫皮,後背起了一串水泡;冬日的寒風凍得他手指發紫,裂開的傷口滲著血珠,可他從不敢偷懶,把換來的一分一厘都小心地塞進牆縫裡。
兩個月後,張君攢夠了5毛錢。那天淩晨,他揣著皺巴巴的紙幣,光著腳走了30裡路趕到鎮上。肉鋪老板看著這個渾身是泥的孩子,終究軟了心,割了一小塊五花肉給他,還多送了一把蔥花。回到家,張君學著母親的樣子生火、切肉、煮湯,土灶裡的柴火劈啪作響,肉湯的香氣漸漸彌漫開來。當他把碗端到母親麵前時,母親的眼淚滴進湯裡,哽咽著說:“娃長大了,以後要好好做人,彆走歪路。”
可這份初心,終究在現實的磋磨中變了質。高一那年,張君因為交不起學費被迫退學。他跟著同鄉去城裡打工,搬磚、扛水泥、拉板車,累得腰都直不起來,賺的錢卻隻夠勉強糊口。看著城裡人穿著皮鞋、騎著自行車,再想想自己滿是補丁的衣服和皸裂的雙手,張君的心裡漸漸失衡——他覺得腳踏實地太慢,隻有“走捷徑”才能快速出人頭地。
1983年,17歲的張君成了村裡的“禍害”。他遊手好閒,偷雞摸狗,甚至調戲鄰村的姑娘,村民們見了他都繞著走。
一次打架鬥毆中,他把人打成重傷,被送進了少管所。本該反思悔過的地方,卻成了他“學習”犯罪的課堂:
他跟著老獄友學反偵查技巧,學如何用最簡單的方法製服人,甚至研究起法律漏洞——“殺一個也是死,殺十個也是死”,這個念頭在他心裡紮了根。
1993年,27歲的張君再次刑滿釋放。十年間幾進幾出監獄,他的眼神早已沒了當年的青澀,隻剩下與年齡不符的陰狠。
他找到獄友大劉,兩人一拍即合,決定聯手偷超市的煙酒變賣。那個深夜,他們撬開鎮上一家超市的後門,正往麻袋裡裝香煙時,女店主陳秀蘭被驚醒了。
“抓小偷!”陳秀蘭抄起掃帚衝過來,對著張君的後背狠狠打了一下。張君惱羞成怒,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朝著陳秀蘭的胸口連捅數刀。
陳秀蘭倒在血泊中,眼睛還圓睜著,像是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混亂中,張君又誤傷了大劉的大腿,鮮血瞬間染紅了大劉的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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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路上,大劉疼得直哼哼,卻還不忘吹噓:“君哥,以後我就跟你混,刀山火海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