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枚灰塵腳印,是在現場落滿灰塵後留下的;水印腳印……咱們這兒去年11月就下過雪,難道凶手在雪天還來過?”
凶器的發現更讓案情撲朔迷離。法醫鑒定顯示,李慶生是被電線勒住頸部窒息死亡,而那根電線,正是他家vcd機上的視頻連接線;
李郡主則是被人連捅數刀,心臟破裂導致死亡,凶器應該是一把匕首;李超腹部中了兩刀後,又被電線捆綁,最後被數據線勒死。
“同一個現場,兩種作案手法,三種作案工具。”馬永軍對著案情板自言自語,“如果是一個人作案,沒必要又用刀又用勒的;如果是多個人,現場又沒有打鬥痕跡——被害人都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襲擊的。”
更關鍵的是,現場的門窗完好無損,沒有任何撬壓的痕跡。“凶手要麼是敲門進來的,要麼是有鑰匙。”
馬永軍說,“李慶生被害時穿著保暖內衣,說明他當時在家休息,能讓他毫無防備開門的,肯定是熟人。”
偵查員們圍繞李家的社會關係展開調查,卻發現這家人幾乎沒有仇人。
李慶生在鋼廠工作了三十年,為人忠厚老實,從沒跟人紅過臉;李郡主在家操持家務,跟鄰居相處得很好;
李超性格憨厚,社交圈隻局限於工友和幾個同學,連喝酒打牌都很少去。“他們家正準備在縣城買房子,給李超辦婚事,聽說攢了不少錢。”
張豔龍說,“李超還跟我念叨過,說今年年底就結婚,讓我當伴郎。”
可在現場,偵查員們翻遍了所有抽屜和櫃子,彆說現金,就連存折都沒找到。
“凶手的目的很可能是謀財。”馬永軍推斷,“李超新買的台式電腦也不見了,這麼大的東西,凶手不可能輕易帶出小區,他肯定就住在附近。”
排查範圍縮小到鋼廠家屬區的兩千多戶居民中。偵查員們挨家挨戶走訪,登記家庭成員的信息,提取指紋樣本。
幾天後,一個叫杜景珠的居民進入了警方的視線——他住在12號樓2單元401室,就在李家樓下,而且有多次盜竊前科,還會配鑰匙。
“我們第一次找他的時候,他特彆緊張,手都在抖。”偵查員回憶道,“問他去年10月23號在哪裡,他支支吾吾說不上來,一會兒說在朋友家喝酒,一會兒說在家睡覺。”
警方依法對杜景珠的家進行搜查,在他家的大立櫃頂上,發現了一遝現金,大概有幾千塊。
“我們問他錢是哪來的,他說偷的小舅子家的。”偵查員說,“後來我們找他小舅子核實,他小舅子說確實跟杜景珠鬨過矛盾,家裡也丟過錢,這事兒倒是真的。”
指紋比對結果更讓杜景珠的嫌疑降到了最低——銀行取款單上的指紋,跟他的完全不符。
“那時候心裡挺失落的,以為抓對人了,結果不是。”馬永軍說,“但我們沒放棄,既然凶手取了錢,肯定會留下痕跡;既然他兩次返回現場,肯定住得不遠。”
轉機出現在一周後。一位居民向偵查員反映,小區裡的趙龍剛最近有點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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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年下半年欠了好多賭債,把家裡的麵包車都抵押了,天天被人追著要債。”居民說,“可自從李家失蹤後,他突然有錢了,不僅把麵包車贖了回來,還經常去賭場,出手特彆大方。”
這個線索讓馬永軍眼前一亮。他立即安排偵查員去調查趙龍剛的行蹤,發現2006年10月23日下午,趙龍剛沒有去上班,也沒人知道他去了哪裡。
“我們找他提取指紋的時候,他的反應特彆奇怪。”偵查員說,“讓他按指紋,他手抬起來又放下,反複好幾次,汗順著臉頰往下流,說話都結巴了。”
指紋比對的結果在三個小時後出來了——銀行取款單上的血指紋,跟趙龍剛的指紋完全吻合!“當時我們都激動壞了,趕緊組織人手去抓他。”
馬永軍說,“趙龍剛看到我們的時候,腿都軟了,沒等我們問,就開始哭。”
審訊室裡,趙龍剛低著頭,雙手被手銬銬在桌子上。他的頭發亂糟糟的,眼底布滿血絲,說起作案經過時,聲音斷斷續續,還不時用袖子擦眼淚。
“我是去年6月開始賭博的,一開始贏了點錢,後來就輸了,越輸越想撈回來,結果欠了五萬多高利貸。”
趙龍剛說,“他們天天堵在我家門口要債,我沒辦法,就把麵包車抵押了,可還是不夠。我老婆跟我吵架,我爸媽也罵我,我那時候就想,怎麼才能弄到錢。”
偶然一次,趙龍剛在小區裡聽到李慶生跟鄰居聊天,說要給兒子在縣城買房子,準備了十幾萬存款。
“我當時就起了歹心,覺得李家好欺負,又是老職工,家裡肯定有錢。”趙龍剛的聲音越來越小。
“10月23號上午,我假裝去李家串門,看到隻有李慶生一個人在家,就趁他不注意,從他家vcd上拽下電線,從後麵勒住他的脖子……”
勒死李慶生後,趙龍剛把屍體裹在被子裡,藏在廚房。他剛想找錢,就聽見開門的聲音——李郡主買菜回來了。
“她看到我,嚇了一跳,剛想喊,我就從兜裡掏出匕首,朝她身上捅了好幾刀。”趙龍剛捂著臉,肩膀不停顫抖,“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怕她喊人……”
當天下午,李超下班回家,剛進門就被趙龍剛用匕首抵住了喉嚨。“我問他存折和身份證在哪裡,他一開始不肯說,我就朝他肚子捅了兩刀。”
趙龍剛說,“他疼得受不了,就告訴我存折在衣櫃的抽屜裡,還有三張身份證。我拿到存折和身份證後,就用數據線勒死了他。”
拿到存折後,趙龍剛立即去銀行取走了元,還了賭債,贖了麵包車。可沒過多久,他又把錢輸光了。
“我想李家已經沒人了,就又回去了兩次,偷走了他們家的手機和電腦,想賣點錢繼續賭。”
趙龍剛說,“第一次去的時候,我開了燈,結果聽見有人敲門,就趕緊把燈關了;
第二次去的時候,外麵下雪了,鞋底沾了雪,可能留下了腳印。”
“我現在特彆後悔,我毀了李家,也毀了自己的家。”趙龍剛抬起頭,眼裡滿是淚水,“我老婆跟我離婚了,我爸媽也不認我了,我這一輩子,算是完了。”
2007年9月,淶源縣人民法院對趙龍剛故意殺人、搶劫一案進行審理。法庭上,趙龍剛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判處趙龍剛死刑。
鋼城的風依舊吹著,12號樓2單元501室的窗戶再也沒有亮過燈。居民們路過時,總會下意識地加快腳步,偶爾提起李家三口,還會忍不住歎氣。
張豔龍每次想起李超,都會拿出倆人一起拍的合影,照片上的李超笑著,眼裡滿是對未來的期待——而這份期待,永遠停在了2006年10月23日那個晴朗的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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