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沒有打草驚蛇,而是在他住處周圍布下暗哨,24小時監控。
果然,5月22日,監控發現李樂生頻繁打電話,神色慌張。技偵部門截獲的通話內容顯示,有個“重要人物”即將到廣州。
幾乎同時,另一條線索浮出水麵:葉成堅在澳門的情婦陳女,突然放下未滿月、患有先天殘障的孩子,執意要回廣州。她在桂林的哥哥也反常地暫停了店鋪裝修,趕赴廣州。
“這兩件事絕非巧合。”專案組會議上,老刑警分析道,“很可能是葉成堅召他們見麵。這個‘重要人物’,就是葉成堅本人。”
5月28日下午四點,珠海拱北海關。兩個女人匆匆走出關閘——正是姓陳的女子和另一個澳門女人黃少平。
黃少平是葉成堅的洗錢幫手,5月4日搶劫案中劫得的82萬台幣,就是通過她兌換成17萬港幣。
兩人鑽進一輛等候多時的小車,車子迅速駛離珠海,經中山往廣州方向疾馳。
她們不知道,一路上,至少三組偵查員交替跟蹤。車子進入廣州市區後,沒有直接去任何固定地點,而是在市區不斷繞圈、換車——一下午竟換了六輛車。這是典型的反跟蹤手段。
“他們在試探有沒有尾巴。”跟蹤組負責人通過對講機低聲說,“大家沉住氣,保持距離。”
天色漸暗,華燈初上。陳女和黃少平最終在花都區一家名叫“天王酒店”的餐館停下,進了包間吃飯。偵查員化裝成食客,在隔壁包間監聽。
半小時後,兩個女人走出餐館,坐上第六輛換乘車。這次,車子不再繞圈,徑直駛向花都區另一家四星級酒店。
酒店十一樓,一個名叫吳誌彪的男子剛剛在前台追加了兩個十二樓的房間。吳誌彪是葉成堅的馬仔之一,這個舉動意味著將有更多人入住。
所有線索在此交彙。
酒店內的決戰時刻
當晚九點,花都那家四星級酒店外觀平靜如常,內部卻已暗流湧動。
廣東省公安廳調集的精乾力量悄然完成布控。便衣警察扮成酒店服務員、保安、客人,守住了所有出口、電梯、樓梯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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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擊手在對麵建築製高點就位,槍口對準了十二樓幾個房間的窗戶。
但強攻方案被否決了。警方偵查發現,酒店房門裝有先進的防盜栓,外力撞擊會自動鎖死。
更棘手的是,房門貓眼視角極大,從室內幾乎能看到門外地板的情況。如果偽裝成服務員敲門,很容易被識破。
“隻能等他們自己開門。”現場指揮下達命令,“門一開,立即突入,速戰速決。”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十二樓1208房內,葉成堅剛洗完澡,穿著浴袍站在窗前。窗外是花都的夜景,霓虹閃爍,但他無心欣賞。
逃亡的日子不好過。5月4日之後,他帶著幾個親信馬仔從番禺逃到花都,經從化、長沙,最後跑到上海。
一路上不敢用真實證件,住的是小旅館,吃的是路邊攤。昔日揮金如土的黑道梟雄,如今落魄如喪家之犬。
更讓他心煩的是澳門那個未滿月的孩子——情婦陳女所生,患有嚴重先天疾病。陳女這次來,就是要錢給孩子治病。
敲門聲響起,三長兩短,約定暗號。
葉成堅使個眼色,馬仔吳誌彪湊到貓眼看了看,打開門。陳女和黃少平閃身進來,後者手裡提著一個黑色手提包——裡麵正是兌換好的17萬港幣。
“老板,錢都在這兒了。”黃少平將包放在茶幾上。
陳女則紅著眼眶:“阿堅,寶寶情況不好,醫院說必須馬上手術,要三十萬……”
葉成堅煩躁地擺擺手:“知道了,明天再說。”他打開手提包,一遝遝千元港幣整齊碼放。他抽出一遝扔給陳女:“先拿著。”
就在這時,門外走廊傳來輕微的腳步聲。
多年刀頭舔血的生涯讓葉成堅有著野獸般的直覺。他猛地抬頭,眼神驟變:“不對——”
話音未落,房門被一股巨力撞開!
“警察!不許動!”
第一批特警衝入客廳,瞬間將開門的吳誌彪按倒在地。陳女嚇得尖叫,被女警迅速控製。黃少平想往衛生間跑,被絆倒擒獲。
葉成堅反應極快,在門被撞開的瞬間已轉身衝向衛生間。但第二名特警速度更快,一個箭步追上,從背後將他撲倒。
兩人滾倒在地。葉成堅拚命掙紮,手試圖摸向浴袍口袋——那裡有一把掌心雷手槍。特警死死扣住他的手腕,膝蓋頂住他的後背。
“放手!你們知道我是誰嗎?!”葉成堅嘶吼。
“知道,抓的就是你葉成堅。”一個沉穩的聲音響起。
葉成堅抬頭,看到一名中年警官走進來,正是專案組負責人。警官蹲下身,與他對視:“不用掙紮了,你踩人踩得太多,今天到頭了。”
葉成堅突然停止掙紮,喘著粗氣問:“我踩誰了?”
警官冷笑一聲,報出幾個名字:被綁架的台灣商人、被殺害的內地居民、被搶劫的杜姓姐妹、梁女士……每一個名字,都對應著一樁血案。
葉成堅的眼神逐漸黯淡。他癱在地上,浴袍散開,露出略顯發福的肚腩。這個曾經令港澳商賈聞風喪膽的“奸人堅”,此刻像條離水的魚,隻剩喘息。
警察從他浴袍口袋搜出那把小巧的掌心雷,子彈已經上膛。
罪惡的終結
1999年10月6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莊嚴肅穆。審判庭內座無虛席,連走廊都站滿了旁聽群眾。
葉成堅被法警押上被告席。他穿著灰色囚服,戴著手銬腳鐐,走路時金屬摩擦聲清晰可聞。
與半年前酒店裡那個囂張跋扈的黑道梟雄判若兩人,此刻的他低垂著頭,身形佝僂。
庭審持續數日。公訴人出示的證據堆積如山:槍支彈藥照片、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現場勘查記錄、銀行轉賬憑證……一樁樁血案,在法庭上被重新翻開。
葉成堅大部分時間保持沉默,隻有在涉及關鍵罪行時才會反駁幾句,聲音沙啞無力。
當公訴人提及那個未滿月的病弱孩子時,他猛然抬頭,眼神複雜地望向旁聽席——那裡坐著情婦陳女,她正低頭抹淚。
法庭調查顯示,葉成堅犯罪集團組織嚴密、手段殘忍:他們非法買賣軍火,冒充警察,跨境綁架搶劫,殺人埋屍……犯罪所得高達數千萬元。
更令人發指的是,他們對反抗的被害人從不留情,殺害後往往毀屍滅跡。
1999年10月15日,一審判決日。
審判長莊嚴宣判:“被告人葉成堅,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626萬元,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案的李新文、何景生也被判處死刑;湯成、吳誌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餘成員分彆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
聽到“死刑”二字時,葉成堅身體微微晃了一下。他緩緩抬起頭,目光空洞地掃過法庭,掃過旁聽席上那些憎恨、憤怒、好奇的麵孔,最後停留在天花板上那枚國徽。陽光從高窗射入,在國徽上反射出金色光芒。
他想起很多年前,自己還是廣州街頭的一個小混混,那時最大的夢想不過是吃頓飽飯。
後來偷渡到香港,從最底層的馬仔做起,挨過打,砍過人,也被人砍過。再後來,他有了自己的團夥,有了花不完的錢,有了敬畏他的手下,有了無數情婦……
一切如過眼雲煙。
法警將他帶離法庭時,旁聽席突然有人喊道:“奸人堅!你也有今天!”
葉成堅沒有回頭。鐐銬拖在地上,發出沉悶的聲響,一步步走向囚車,走向他罪惡人生的終點。
警車駛離法院時,街道兩旁擠滿了圍觀群眾。不知誰先開始鼓掌,隨後掌聲連成一片,在珠海的天空下久久回蕩。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橫行粵港澳多年的跨境犯罪集團,至此徹底覆滅。而葉成堅的結局,也再次印證了那句古老的箴言:多行不義必自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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