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動!把錢拿出來!”石二群舉著火藥槍,對著保安大喊。
保安剛想按警報器,李富力一把衝過去,用鐵錘砸在保安的胳膊上,“哢嚓”一聲,保安的胳膊瞬間腫了起來,疼得倒在地上。
兩名櫃員嚇得臉色慘白,渾身發抖。於全收和陳德成衝過去,用鐵錘砸開櫃台的抽屜,把裡麵的現金往事先準備好的布袋裡塞。
“快!快點!”石二群不停地催促,眼睛盯著門口,生怕有人進來。
短短兩分鐘,他們就搶了13萬多現金。
石二群看了一眼布袋,喊了聲“撤!”,幾個人轉身就跑,石新春看到他們出來,也跟著一起跑,鑽進了事先租好的麵包車。
一路開出了駐馬店市區,把車扔在郊區的荒地裡,換乘公交車回了家。
回到家後,石二群把13萬現金倒在桌上,幾個人看著堆成小山的錢,都笑了起來。
石二群給每個人分了2萬,自己留了5萬:“這隻是開始,下次咱們搶個大的!”
有了第一次得手的經驗,幾個人的膽子越來越大。
石二群用分到的錢,給家裡換了台彩色電視機,還買了輛摩托車,對外謊稱“在外地做建材生意賺了錢”。
沒人懷疑他——在那個年代,做建材生意確實能掙錢,誰也想不到,他的錢是搶來的。
巔峰搶劫:208萬與消失的監控
1999年,石二群把目光對準了鄭州航海東路的合作銀行中藥城分理處。
他聽說這家銀行每天下班時,會有大量現金存放在櫃台裡,而且銀行附近正在修路,交通不便,逃跑方便。
為了這次行動,石二群花了整整半年時間踩點。
他每天都穿著西裝,打著領帶,假裝成儲戶去銀行辦業務,悄悄用手摸櫃台玻璃的厚度,看櫃員把現金放在哪裡;
他還觀察保安的巡邏時間,發現保安每半小時會出去抽煙,這是銀行安保最薄弱的時刻;
他甚至沿著銀行周圍的小巷子走了幾十遍,畫出了詳細的逃跑路線,標注了哪裡有岔,標注了哪裡有岔路,哪裡能藏車。
1999年12月5日,石二群覺得萬事俱備了。
當天晚上6點半,他帶著四個人,再次穿著黑色外套,戴著帽子和口罩,來到銀行附近。
7點整,正是銀行下班結賬的時候,保安果然出去抽煙了,銀行裡隻有兩名櫃員在整理現金。
“上!”石二群一聲令下,五個人衝進銀行。李富力和陳德成掄起鐵錘,對著櫃台玻璃砸去,“哐當!哐當!”幾聲巨響,玻璃碎了一地。
石二群舉著火藥槍,對著櫃員大喊:“把錢拿出來!不然我開槍了!”
一名櫃員嚇得哭了起來,另一名櫃員哆哆嗦嗦地把裝現金的款包遞了過去。石二群接過款包,看了一眼,裡麵裝滿了現金。
就在這時,出去抽煙的保安回來了,看到裡麵的情況,剛想喊人,石二群對著他開了一槍,“砰”的一聲,子彈擦過保安的肩膀,保安倒在地上,不敢再動。
“撤!”石二群喊了一聲,幾個人拿著三個款包,轉身就跑,沿著事先畫好的路線,鑽進了租好的麵包車,一路開出了鄭州,往駐馬店方向跑。整個過程不到5分鐘,快得讓人反應不過來。
更讓他們僥幸的是,當時銀行的監控正在升級,攝像頭隻拍了幾個模糊的畫麵,根本看不清他們的臉,給警方的偵查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回到駐馬店後,他們躲在石二群鄉下的老房子裡,把三個款包打開,裡麵的現金撒了一床。
石二群找了個計算器,一筆一筆地數,最後算出總共有208萬現金。幾個人看著這麼多錢,都傻了眼——他們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錢。
石二群拿了108萬,說“我是帶頭人,多拿點應該的”;剩下的100萬,李富力、於全收、陳德成、石新春每人分了22萬,還剩下12萬,石二群說“留著當備用金,萬一出事了能用”。
分完錢,石二群讓幾個人先分頭回家,不要聯係,等風頭過了再聚。他自己則帶著108萬現金,躲到了雲南的一個小旅館裡避風頭。
他給家裡打電話,謊稱“去雲南做走私生意,要幾個月才能回來”,騙過了妻子和孩子。
洗白:從搶劫犯到億萬富豪與混亂私生活
在雲南躲了三個月,石二群沒聽到任何風聲,覺得安全了,就悄悄回了駐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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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靠搶來的錢坐吃山空不是長久之計,必須“洗白”自己,做個“正經生意”。
2000年,石二群拿出80萬贓款,又找親戚朋友借了20萬,在駐馬店驛城區買了二三十畝地。
他記得自己當包工頭時積累的經驗,決定蓋居民樓出售。那會兒房地產市場還沒熱起來,蓋樓的成本不高,他找了個施工隊,用了一年時間,蓋了6棟居民樓。
沒想到,樓剛蓋好,就被一搶而空——駐馬店當時缺商品房,很多人都想從平房搬進樓房。這一次,石二群賺了200多萬,比搶銀行還多。
2006年6月,石二群湊了600多萬,注冊了駐馬店市吉安地房地產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他吸取了以前當包工頭的教訓,從小項目做起,穩紮穩打,先蓋小樓盤,積累口碑,再慢慢做大。
那會兒房地產市場正好開始升溫,房價一路上漲,石二群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最火的時候,一個月就能進賬上千萬。
後來,他又陸續開了貿易公司、酒店管理公司、物業公司,前前後後搞了七家公司,業務涉及房地產、酒店、物流、物業等多個領域。
到2015年,他的身家已經飆到了幾個億,成了駐馬店有名的企業家。
表麵上,石二群是個“成功人士”:他穿著名牌西裝,開著奔馳車,住著彆墅;
他當上了駐馬店市政協委員,經常出席各種會議;他還熱衷於公益,給村裡修路、建學校,給貧困家庭捐款,當地媒體還報道過他的“善舉”,稱他為“愛心企業家”。
可背地裡,石二群的私生活卻混亂不堪。靠著雄厚的財力,他娶了四個老婆均未登記結婚,屬於事實婚姻),生了12個孩子。
大老婆是他的結發妻子,跟著他吃了很多苦,住在駐馬店的一套老房子裡;二老婆是個護士,石二群給她買了一套彆墅,還開了家藥店;
三老婆是個大學生,石二群供她讀完大學,畢業後就跟了他;四老婆是個服務員,石二群喜歡她年輕漂亮,給她買了輛寶馬車。
石二群每個月都會給四個老婆和12個孩子打生活費,還經常教育孩子們:“要好好讀書,走正路,彆學壞,以後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可他自己卻忘了,他發家的“第一桶金”,是用鮮血和罪惡換來的。他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卻沒想到,警方從未放棄追查當年的銀行搶劫案。
落網:16年追查與法律嚴懲
從1999年鄭州合作銀行中藥城分理處搶劫案發生那天起,鄭州警方就成立了專案組,一直盯著這個案子。
16年來,專案組的民警換了一茬又一茬,可沒人放棄——案發現場留下的鐵錘、火藥槍子彈殼,成了他們唯一的線索。
2015年,隨著刑事技術的不斷升級,鄭州警方引入了新的微量物證檢測技術。
民警把當年案發現場提取到的鐵錘帶回實驗室,用先進的儀器檢測,終於在鐵錘的縫隙裡,提取到了一枚微弱的dna樣本。
他們把這枚dna樣本輸入全國dna數據庫,進行比對。
2015年10月18日,比對結果出來了——這枚dna樣本,與駐馬店市一名叫“石二群”的企業家的dna,完全吻合!
警方還發現,石二群的弟弟石新春,以及同鄉李富力、於全收、陳德成,都有犯罪前科,而且案發時間前後,幾個人的經濟狀況突然好轉,這更加深了警方的懷疑。
10月21日,鄭州警方聯合駐馬店警方,在駐馬店驛城區“吉安地地產”寫字樓門前,將石二群抓獲。
在他的彆墅裡,警方搜出了成堆的現金,還有詳細的賬本,賬本上記錄著他16年來的收支情況,其中就有1999年“鄭州項目”指搶劫銀行)的108萬收入。
麵對鐵證,石二群起初還想狡辯,說“dna樣本是巧合”“賬本是偽造的”。
可當警方把李富力、於全收、陳德成、石新春帶到他麵前時,他終於崩潰了。
如實交代了1998年至2004年間五次持槍搶劫的犯罪事實——除了搶銀行和運鈔車。
2004年,於全收因為手頭緊,還找他一起搶了兩次取款人,搶了5萬多現金,後來於全收被抓,他每個月給監獄送生活費,讓於全收彆供出自己,才逃過一劫。
2017年4月27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石二群和8名同夥包括後來參與搶劫的另外3人)站在了被告席上。
檢方指控他們:1998年9月搶劫運鈔車未遂;1998年11月搶劫駐馬店西園城市信用社前進路儲蓄所,搶得13萬餘元;
1999年12月搶劫鄭州合作銀行中藥城分理處,搶得208萬餘元;2004年3月兩次搶劫取款人,搶得5萬餘元;同時,他們還非法買賣槍支,情節特彆嚴重。
法庭上,石二群穿著囚服,頭發已經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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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對指控,他當庭認罪,哭著說:“我錯了,我對不起受害者,對不起我的家人,我願意退贓賠償,求法院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可他的懺悔太晚了——他的行為,給受害者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害,也毀了自己的人生。
最終,法院認定石二群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彆嚴重,以搶劫罪判處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他8名同夥也分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無期徒刑不等。石二群不服,提出上訴,2018年9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石二群倒台後,他的公司很快就陷入了困境。
供應商、施工隊、購房者紛紛上門要賬,僅駐馬店驛城區法院就收到了30多起起訴他的民事案件,涉案金額超過1億元。
他的四個老婆和12個孩子,也成了彆人議論的對象,有的孩子因為父親是搶劫犯,在學校裡被同學嘲笑,不得不轉學。
從窮小子到包工頭,從搶劫犯到億萬富豪,再到階下囚,石二群用16年時間,編織了一場看似風光的幻夢。
他以為錢能掩蓋罪惡,以為身份能洗白過去,可他忘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他終究要為自己的罪惡,付出最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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