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的被子撩開一角,像是有人剛起身;床頭櫃上放著個手機,插著充電器,充電器還插在插座上;桌子上有個空酒瓶,旁邊放著個沒洗的碗。
“老朱離開那天,穿的啥衣服?”趙剛問許靜。許靜想了想:“一件褐紅色的線衣,一條深藍色的牛仔褲,還有一雙紅皮鞋。他說那天冷,線衣裡麵還穿了件秋衣。”
趙剛心裡一沉——死者上半身赤裸,下半身穿的正是深藍色牛仔褲,左胳膊上掛的夾克,顏色和許靜說的褐紅色線衣相近。
“‘老朱’的真名叫啥?”趙剛追問。
“朱輝。”許靜的聲音低了些,“他2016年因為販毒被判了一年半,2017年出來的,之後就來這兒打工了,平時打零工,沒事就來我這兒打麻將。”
線索一下子清晰了——糞池裡的死者,就是朱輝。
可新的疑問又冒了出來:朱輝是在自己家遇害的嗎?現場沒發現血跡,不像第一現場。
他11月19號下午四點多離開麻將館,之後去了哪兒?是誰殺了他?又為什麼把他的屍體拋到糞池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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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剛開始圍繞朱輝的社會關係展開調查。
通過走訪,民警們了解到,朱輝在烏拉特前旗沒什麼親戚,主要交往的都是甘肅老鄉,還有幾個本地的牌友。
其中,有個叫王軍的老鄉,和朱輝走得最近,兩人經常一起喝酒、打麻將。
“王軍這個人,有點問題。”小李拿著調查記錄過來,“他以前因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判過刑,出獄後也來這兒打工了。
我們查了他的行蹤,2018年11月20號之前,他還在這兒,之後就突然回老家甘肅了,到現在都沒回來。”
趙剛皺緊眉頭:“他離開得太巧了,正好在朱輝失蹤之後。去他的住處看看!”
王軍的住處離朱輝家不遠,也是個小院子。民警們趕到時,院子裡住著兩個男人,是王軍的老鄉。
“王軍讓我們在這兒住的,說他回老家過年,讓我們幫忙照看水管,彆凍裂了。”
其中一個男人說,“他還讓我們每天給他打個電話,說說這兒的情況,問有沒有外人來。”
趙剛走進屋裡,仔細搜查起來。屋裡的東西很雜亂,桌子上放著沒收拾的飯菜,碗裡還有剩菜;地上有幾個空酒瓶,牆角堆著幾件臟衣服。
他蹲下身,盯著水磨石地麵——地麵很乾淨,像是被打掃過,但在縫隙裡,他發現了一點暗紅色的痕跡。
“小李,提取樣本,回去化驗。”趙剛指著那些痕跡,“還有院子裡的電動車,也仔細檢查。”
化驗結果很快出來了——地麵縫隙裡的暗紅色痕跡,是朱輝的血跡;電動車的車座下方、車輪縫隙裡,也提取到了微量的朱輝血跡。
“王軍有重大作案嫌疑!”趙剛召開案情分析會,“根據現有線索,我們推測:
2018年11月19號,王軍約朱輝去他家喝酒,兩人發生爭執,王軍殺害朱輝後,用電動車將屍體運到旱廁,拋進糞池。
之後,王軍清理了現場,逃回甘肅老家。”
“可趙隊,有個問題。”小李提出疑問,“朱輝身高1米8,體重160斤,王軍才1米7,體重130斤,他一個人咋把朱輝的屍體搬上電動車?
而且旱廁的糞池鐵門,雖然鎖沒了,但門很重,一個人打開都費勁,更彆說搬屍體了。”
趙剛點點頭:“你說得對,這說明,可能還有同夥。”
民警們再次走訪王軍的老鄉,終於有了新發現:王軍在烏拉特前旗有個女友,叫李紅,還有個女性朋友叫張敏。
2018年11月20號之後,李紅和張敏也離開了烏拉特前旗,去向不明。
“王軍、李紅、張敏,三個人很可能是同夥。”趙剛拍板,“立即組織抓捕組,去甘肅抓王軍!”
2019年2月14日,十名民警組成的抓捕組奔赴甘肅。
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抓捕組很快查到了王軍的落腳點——他在老家的一個村子裡,天天和朋友喝酒,看似悠閒,實則警惕性很高。
“村裡的人說,王軍每天晚上都出去喝酒,一般到半夜才回來。”抓捕組組長對趙剛說,“我們打算淩晨行動,趁他在家睡覺的時候抓。”
2019年2月15日淩晨四點,天還沒亮,抓捕組悄悄包圍了王軍的家。民警們踹開房門,衝進屋裡時,王軍還在睡覺,看到民警,他愣了一下,隨即想反抗,卻被民警們按在了床上。
“你們乾啥!放開我!”王軍掙紮著,大喊大叫。趙剛走到他麵前,冷冷地說:“王軍,2018年11月19號,朱輝是怎麼死的?你老實交代!”
王軍的臉色一下子白了,掙紮的力氣小了些,但還是嘴硬:“我不知道!我沒見過朱輝!”
“你沒見過他?”趙剛拿出化驗報告,“你家地麵縫隙裡有朱輝的血跡,你電動車上也有他的血跡,你怎麼解釋?”王軍的嘴唇動了動,說不出話來。
在審訊室裡,王軍起初還想隱瞞,但在證據麵前,他的心理防線漸漸崩潰了。
他低著頭,聲音沙啞地說:“是我殺的朱輝……但不是我一個人乾的,還有李紅和張敏。”
王軍交代,2018年11月19號下午,他給朱輝打電話,讓他來家裡喝酒,還叫上了女友李紅和朋友張敏。
朱輝一聽有酒喝,騎著許靜的電動車就來了。四個人在屋裡喝酒,張敏和李紅喝得少,一人喝了半瓶,王軍和朱輝喝得多,總共喝了六斤白酒,後來還開了幾瓶啤酒。
晚上八點多,張敏說要回家,就先走了。李紅收拾桌子,王軍和朱輝接著喝。
喝到快十點,兩人因為一點小事吵了起來——朱輝說王軍欠他的兩百塊錢該還了,王軍說自己沒錢,讓朱輝再等等。
朱輝不樂意,說了幾句難聽的,王軍也火了,兩人就打了起來。
“朱輝比我壯,我打不過他,被他按在地上打。”王軍的聲音帶著哭腔,“李紅聽見聲音,從廚房跑出來,把朱輝拉開了。
我當時氣不過,就去屋裡拿了把殺羊刀——那是我之前買的,用來殺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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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輝見我拿了刀,就從地上拿起個花盆,跟我對峙。我們推搡的時候,我沒控製住,就把刀捅進他胸口了。”
他說,朱輝倒在地上後,沒幾分鐘就沒氣了。他當時很害怕,想把屍體處理掉,就給張敏打電話,讓她回來幫忙。
張敏一開始不願意,但在他的哀求下,還是回來了。
之後,三個人合力把朱輝的屍體抬到電動車上,王軍騎著電動車,李紅和張敏在後麵扶著屍體,往旱廁的方向走。
到了旱廁,他們想把屍體扔進汙水井,可井蓋凍住了,撬不開。
最後,他們發現糞池的門沒鎖王軍說他之前路過時,看見鎖壞了),就把屍體扔進了糞池。
之後,王軍把殺羊刀扔進了另一個公廁的糞池,三人回到王軍家,清理了現場,第二天就逃回了甘肅。
根據王軍的供述,民警們很快找到了李紅和張敏的落腳點,將兩人抓捕歸案。麵對審訊,李紅和張敏承認了參與拋屍的事實,供述和王軍一致。
2019年3月,王軍、李紅、張敏被烏拉特前旗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2019年10月,法院審理認為,王軍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李紅、張敏明知王軍殺人,仍幫助其轉移、藏匿屍體,構成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最終,王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李紅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張敏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案件告破那天,趙剛站在旱廁旁,看著清理工把糞池清理乾淨,又給鐵門裝上了新鎖。
陽光照在鐵門上,鏽跡被陽光衝淡了些。他想起那個11歲的孩子張強,想起朱輝空蕩蕩的房間,想起王軍他們在審訊室裡的懺悔——一場酒局,幾句口角,最終釀成了三個人的悲劇,毀掉了三個家庭。
春節的餘溫早已散去,街巷裡的紅紙屑被風吹走,隻剩下嶄新的春聯,在陽光下無聲地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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