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組民警來到蘇小夢工作的醫院。護士長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女人,聽到小夢遇害的消息,眼圈立刻紅了:
“多好的孩子啊...工作認真,對患者也好。就是太單純了。”
“她最近有沒有和什麼人鬨矛盾?或者有沒有什麼異常?”
護士長想了想:“大概一個月前,有個男患者,骨折來住院的,好像對小夢有點意思,送過花。但小夢明確拒絕了,後來那人出院,就沒再來過。”
“那人叫什麼名字?有聯係方式嗎?”
“我得查一下病曆記錄。”
第二組民警找到了林小敏的男友——一個在哈爾濱讀大學的男生。聽到女友遇害,男生在電話那頭崩潰大哭。
核實後確認,案發時他在學校參加期末考試,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
第三組民警在小雨陪同下,再次仔細檢查了出租屋。在臥室衣櫃最底層,小雨發現了一個粉紅色的日記本,是小敏的。
“我可以看看嗎?”李建國問。
小雨含淚點頭。
日記記載了三個女生畢業後的生活點滴,大多數是瑣碎的快樂:第一次領工資、一起做飯、值班後的宵夜...但翻到最近幾頁,李建國的目光凝重起來。
“11月25日,今天又看到那個人在樓下,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跟小夢說了,她笑我神經質。”
“12月5日,下班回來總覺得有人跟著,回頭又看不到人。可能是太累了。”
“12月12日,樓道的聲控燈壞了,晚上回來有點害怕。得找房東修修。”
最後一篇日記停在12月13日,案發前一天:“明天小雨要和朋友們出去玩,通宵不回來。就我和小夢在家,得記得反鎖門。”
李建國合上日記本,心情沉重。顯然,兩個女孩在遇害前已經有所察覺,但誰也沒想到危險真的會降臨。
12月16日,案發後第二天,一條關鍵線索浮出水麵。
在排查三名女生通話記錄時,技術人員發現了一個可疑號碼。
該號碼在案發前一周內,曾三次撥打蘇小夢的手機,每次通話時間都不長,最短17秒,最長也不過43秒。
機主登記名為“張偉”,但經核實為假身份。
更值得注意的是,該號碼在12月14日晚上七點十五分——也就是警方推斷的小敏遇害時間前後——曾在案發小區附近基站有過信號。
而在晚上九點後,信號消失。
“查這個號碼的詳細通話記錄和位置軌跡!”李建國下令。
與此同時,醫院那邊傳來消息:曾追求蘇小夢的那個患者叫劉誌剛,32歲,牡丹江市本地人,一個多月前因手臂骨折住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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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後曾數次返回醫院,聲稱複查,實則找機會接近蘇小夢。
“找到這個人。”李建國說。
12月17日下午,劉誌剛在其工作單位——一家汽車修理廠被找到。麵對民警的詢問,他顯得緊張但配合。
“我是喜歡蘇護士,但她明確拒絕我了,我也就死心了。”劉誌剛搓著手,“之後就沒再聯係過。”
“12月14日晚上六點到十點,你在哪裡?”
“在修車廠加班,好幾個同事可以作證。我們接了個急活,乾到晚上十點多。”
核實後,劉誌剛的不在場證明成立。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就在這時,技術中隊傳來振奮人心的消息:通過對煙頭上dna的進一步分析,結合全市dna數據庫的比對,鎖定了一個有前科的人員——王海,28歲,曾因盜竊罪被判刑一年,三個月前剛出獄。
“重點調查這個人!”李建國拍案而起。
調查發現,王海出獄後無固定工作,在案發小區附近的一家網吧做網管。有網吧常客反映,王海最近經常提起“認識了幾個小護士”,還炫耀“有女人緣”。
12月18日清晨,警方在王海的租住處將其抓獲。被捕時,他右手虎口處貼著一塊創可貼。
“怎麼傷的?”李建國盯著他的手。
“修電腦劃的。”王海眼神閃爍。
dna比對結果很快出來:與現場煙頭及血跡中提取的dna完全吻合。
審訊室裡,王海起初百般抵賴,但在鐵證麵前,心理防線逐漸崩潰。長達八小時的審訊後,他終於供述了犯罪經過。
“我是在網吧認識她們的。”王海低著頭,聲音嘶啞,“大概一個月前,她們三個來網吧上網,就坐我旁邊。我幫蘇小夢解決了個電腦問題,她就衝我笑了一下...”
那一笑,讓王海產生了錯覺。他開始跟蹤這三個女孩,知道了她們的住處和工作單位。他多次打電話給蘇小夢,但對方禮貌而疏遠。
案發當天下午,王海喝了點酒,壯著膽子敲響了701室的門。林小敏開的門,聽說他是來找小夢的,客氣地讓他進屋等。
“我說小夢還沒下班,她說那你坐會兒吧,還給我倒了水。”王海的聲音開始顫抖,“我們聊了會兒天,她提到小雨晚上不回來,就她和小夢在家。”
這個信息刺激了王海。當林小敏轉身去臥室拿東西時,一個瘋狂的念頭占據了他的大腦。他抄起門邊的一把錘子——那是女孩們用來釘掛畫留下的工具。
“我沒想殺她...真的沒想...”王海捂著臉,“我就敲了一下,她倒在地上,看著我...我很害怕,就又敲了幾下...”
殺害林小敏後,王海驚慌失措,但並沒有離開。他將屍體搬到床上,實施了性侵。之後,他坐在客廳裡抽了支煙,燒掉了寫有蘇小夢電話號碼的紙條——那是他之前從網吧登記本上偷偷記下的。
晚上八點多,蘇小夢下班回家。敲門時,王海假裝是林小敏開的門。毫無防備的蘇小夢剛踏進衛生間放下東西,就遭到襲擊。
“她叫了一聲,很輕...然後就倒下了。”王海說,“我拿了她們的手機和一點現金,想製造搶劫的假象。出門時,我發現手在流血,可能是在衛生間劃傷的。”
他最後看了一眼這個充滿血腥味的房間,輕輕帶上了門。
2014年6月,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王海被控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數罪並罰,一審判處死刑。
宣判那天,小雨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她辭去了醫院的工作,準備離開這座充滿痛苦記憶的城市。
三個護校畢業的女孩,曾懷揣著對未來的憧憬合租下那間老舊的屋子,卻隻有她一人看到了判決結果。
小雨記得,案發前一周,她們還曾一起在出租屋裡吃火鍋,熱氣騰騰中計劃著將來:攢錢、進修、也許有一天能合開一家小診所。
小敏愛唱歌,小夢想學鋼琴,而她夢想著去南方看看大海。
如今,所有的夢想都凝固在那個寒冷的冬夜。
離開法庭時,小雨回頭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王海。他低著頭,看不清表情。這個陌生的男人,用一把錘子和一把刀,輕易地粉碎了三個剛剛開始的人生。
走出法院,十二月的陽光冰冷地照在身上。小雨裹緊大衣,走向車站。她買了一張往南的火車票,目的地是一個有海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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