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朕看來,如今世道已經變了,這些規矩就該跟著一起變了。
第一,廢除前明時期的天下戶籍製度,從今天起,管他原來是軍戶、民戶、匠戶、灶戶、鹽戶……統統廢除,僅分為良民和賤民兩種戶籍。
隻要是朕大漢朝治下的子民或是新出生的孩兒,從即日起便可為良民。
將自己賣身為奴的、戰敗被俘的俘虜,或是犯了朝廷法令的罪人則都是賤民。
良民可以各自安心做自己的營生,允許自由找活路,士農工商都一樣,再沒有那種世世代代綁死在一個行當上的規矩。
賤民想要改變身份,除了為朝廷立功以外,還可以在縣衙或是地方機構選擇服五年以上的苦役。
等當地縣衙、禦史台、大理寺三方合議之後,方可獲得良民的身份冊子。
管戶籍的衙門趕緊把舊的黃冊統統燒掉,重新編造良民的新冊子,隻詳細記錄人口、田地房屋這些實際情況,務必簡單方便,好讓百姓們鬆口氣。
第二,裁撤掉內地所有的衛所,除了遼東和山東沿海重要地方的衛所外,所有內地的衛所,不管是指揮使司、千戶所、百戶所……全部廢止。
衛所的廣大官兵和軍官們,願意回家種地的,就在衛所附近的州縣,分給他們沒人種的荒地,造田契永遠歸他自家所有,朝廷免收三年賦稅。
一些年輕力壯、還想當兵吃糧的,經過考驗合格的,可以轉到各地正規的巡防營裡,按月領官府發放的餉銀。
另外那些年老有病的,由地方衙門酌情給點撫恤銀子,好生安置。
所有衛所名下的屯田,全部重新量清楚,收歸官府。
這些田,要麼分給原來的衛所的兵丁如果他們願意種)。
要麼由官府招收老百姓來租種,隻收很輕的稅。
收上來的錢糧,就用作補充巡防營的糧餉,或是行地方上的善事,比如修橋補路、賑災等。
衛所的城池、衙門、房子,能用的就留給巡防營衙門辦公用,或者當倉庫。
不能用的,由黑衣衛查明情況再行處理。
再趁著這新政剛開始,朕特彆給大家施個恩典:聖旨頒布的這天起,普天同慶!
朕下令,今年各地該交的錢糧,全國都減免三成!
另外,再由朝廷撥銀二十萬兩,用以獎賞率先完成新政實施的府衙!
神武元年,七月二十五日!”
……
這篇通體白話文的聖旨自然是出自劉平的手筆,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百姓們也能看懂、聽懂。
很快,這道即將掀起一股浪潮的聖旨就發往了禦史台、大理寺等部門。
再由各地的分巡大理寺、禦史台發往河南、山東、北直隸各屬府衙、縣衙、衛所等機構。
最後再由官府的衙役用黃紙謄抄,張貼榜文。
並派差役沿街敲鑼打鼓的宣傳榜文上的內容,這才算將聖旨的意思傳到了普通百姓的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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