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萊姆城,氣氛嚴峻。
和大鬨特鬨遊行的其餘城市不同,珀萊姆城安靜極了。
當然這裡的安靜是指——市民們依舊每日忙碌著,正常開工、正常賺錢,孩子們正常讀書,或者跟著老匠人學習吃飯的本事。
咕嚕咕嚕,各種馬車拖著貨物從珀萊姆城乾淨寬敞的大街上滾過,碾出金銀滿地的聲音。
沒事可乾的閒漢哪兒都有,隻是珀萊姆城的看上去要比坎特威爾城的要闊氣上一點兒。
他們也不在街頭站著,而是找了個熱鬨的酒館坐下,要一甕熱酒,一些下酒菜邊喝邊吃,席上雲霧飄繞,叩叩煙鬥,還能再飄出二兩薄霧來。
泰德·貝克特最喜歡這種地方。
作為珀萊姆城裡新晉貴族中最有名的貝克特家族的家主,他其實一直沒把自己當成一個真正的“豪門”。
即便他的兒子們做到了各處開花,在被血洗過後的珀萊姆城裡除了拉米雷斯之外再也沒有比他們家更“豪”的豪門了。
但私鹽礦販子出身的泰德還是覺得自己不該坐在豪華的莊園裡和那些十分有文化的貴族老爺們應酬,他該說什麼呢?
貴族老爺們說詩歌,說格林帝國的戲劇,說那些在上流社會交際的演員——吼!
那種事兒,泰德怎麼知道?
他隻知道城門口那家門票費隻要五個銅板的脫·衣舞店有幾個舞女——因為這個,他被母狼揪著耳朵從脫·衣舞店裡抓出來,耳朵都差點被揪掉了。
但泰德發誓,他真的不知道那家店主營的是脫·衣舞!
要是知道,他絕不會這麼大大咧咧地走進來!
至少也得變個裝!
於是,泰德老爺隻能躲在這種熱烘烘的酒館裡,和所有人一樣脫掉身上的皮大衣坐在屁股底下。
酒保把酒端上來,再遞上一份熏魚——裹著糖衣的,又香又甜。
他抿一口酒,用舌頭裹著酒液順著口腔轉兩圈,在充分潤濕舌根,感覺到那股火辣辣的味充斥口腔之後,才依依不舍地咕吱一聲咽下去。
葡萄酒雖然味美,但他還是更喜歡威士忌的火辣。
然後再用叉子戳起一塊熏魚,順著它的糖衣慢慢地撕,柔軟的肉質和糖衣的黏稠在嘴裡混合,正好中和那一抹火辣。
完美。
從頭到腳都很完美。
泰德喜歡這樣的生活,而不是在豪華的莊園裡,坐在一條長長的酒桌前,吃著冷盤——哦,大多數情況下還是生的,他實在不明白為什麼貴族老爺們這麼喜歡吃生肉:生的魚片、生的拌牛肉、生的雞裡脊——他可沒覺得這些玩意兒鮮美在哪兒。
等胃裡塞滿了肉和生肉,再搖晃著紅酒杯,那冷冰冰的紅酒灌進肚子裡——從頭涼到腳。
泰德可受不了那樣的日子。
遠不如這。
這個酒館裡沒人認識他,自然不會有什麼觥籌交錯的場麵需要他去應付。
大家喝著自己杯子裡的酒,吃著自己餐盤裡的飯,隻有新消息和八卦是共享的。
“所以王都那邊怎麼說?”
他聽到有人提到了這個話題。
“還能怎麼說,小國王一言不發,我看呀,那位大人遲早得——”
“噓!胡說什麼!那位大人在我們這兒好好的,沒這回事兒!”
“我說費恩,你急也沒用啊,都知道你現在耕種的地是總督大人特批下來的,你念著她的好——可我們這兒的人又有誰記恨她呢?又有誰跟她有仇呢?大家都念著大人的好,但你和我又算得了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