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手機,買手機!
和白冰分彆後,這個聲音從早到晚回蕩在李耀輝的腦海裡。
他把記在手上的電話號碼分彆抄到了好幾個不同的筆記本上,生怕丟了。但是沒有電話,這幾頁紙上的數字就隻能垂頭喪氣的躺在那兒,毫無意義。尤其是在工作的時候,打開這個本,赫然出現的號碼,打開那個本,映入眼簾的號碼,都好像在說:“聯係我啊!耀輝~”
買手機的事情提上日程,迫在眉睫。
好幾個晚上,他把出租屋裡的房門關好,把塞在床板下那兩個紅包拿出來捏在手裡,這個錢原本他是不打算動的,萬一,以後有了什麼變故,需要還回去呢?萬一,事情敗露了,有人舉報呢?萬一,哪天和陸嬌嬌那個莽撞的丫頭忍不住吵了起來,她叫囂到讓我退錢呢?。。。。唉!
他又想起劉紅梅,覺得無論到哪一步,劉阿姨給的那一千,是決計不會再要回去的,那麼就用這一千元買個手機,應該是也不算過份。
就這樣,在周末的休息日,他揣著這個千元紅包,來到了電子城。
林州市電子市場門口,人群熙熙攘攘,三層樓高的建築裡擠滿了各式各樣的攤位,玻璃櫃台裡擺滿了琳琅滿目的手機,從最新款的彩屏機到老式的黑白屏機,應有儘有。空氣中彌漫著塑料和電子元件的氣味,攤主們的吆喝聲、顧客的討價還價聲交織在一起,形成了一種獨特的喧囂。
從一樓進門開始的每個攤位前都圍滿了人,攤主們忙得不可開交,有的在給顧客演示手機功能,有的在低頭修理手機,還有的在數錢找零。
他小心翼翼地避開人群,走到一個攤位前,低頭看了看櫃台裡的手機。
“老板,這個nokia3310多少錢?”他指著一台黑色的手機問。攤主抬頭瞥了他一眼,隨口答道:“新機,一千二。”
“一千二?”李耀輝心裡一沉。
他猶豫了一下,又問:“有沒有便宜點的?”
攤主笑了笑,從櫃台底下拿出一台看起來有些舊的手機:“二手的,六百五,功能沒問題,就是外殼有點磨損。”
李耀輝接過手機,仔細看了看。手機的外殼確實有些劃痕,但屏幕和按鍵都還完好。他試著按了幾下,反應還算靈敏。可是,六百五對他來說也不是個小數目。差了幾百塊,卻是嶄新和二手的區彆。
他咬了咬牙,心裡糾結得像一團亂麻。
“還能不能再便宜點了?”他試探著問。
攤主搖搖頭:“這已經是最低價了,再便宜我就虧本了。”
李耀輝歎了口氣,把手機還給了攤主,轉身離開了攤位。他在市場裡轉了一圈,問了幾個攤位的價格,發現二手nokia3310的價格基本都在六百到七百之間。新機的價格最低一千一百五。一千元好像買不到。
“難道真的要買二手的嗎?”他心裡有些不安。
二手機雖然便宜,但總讓他覺得不踏實。萬一用不了多久就壞了怎麼辦?萬一被人騙了怎麼辦?這些問題像一根根刺,紮在他的心裡。
拖著沉重的腳步往二樓走,上樓梯的功夫,他已經開始厭惡自己了。
工作有工資後的第一筆正兒八經的消費,而且還沒有動用存款,拿的賺到的“外快”,沒想到,還是跟以前一樣,充滿了糾結與摳搜!他覺得自己像被下了咒語一樣,掙脫不開這種消費心理的枷鎖,這讓他感到既窩囊又委屈,太死心眼了!就捏著一個裝著一千元的紅包出來了,如果從錢包裡多抽取兩張,也買完了手機可以開始辦卡了。。。。難不成,還要再返回去一趟嗎?
“誒?耀輝?”在他想著這些懊喪的時候,一個聲音從左後側竄了出來。他扭頭一看,正是和自己合租的盧剛。
盧剛站在一處狹小的攤位正在拆手機。他剛送走一個客人,對麵鋪子借他的拆機工具,他從鋪子出來往外遞,正好看到李耀輝。
“來乾啥來了?”
“誒?原來你在這兒,”李耀輝站到他的店鋪前四下打量,“這是你的生意?”
“啥呀,我就是個打工的,老板沒來。”
“挺熱鬨的,沒想到電子城人這麼多。你這一天也夠忙的。”他的目光轉向腹部前麵的玻璃櫃,裡麵的手機齊齊整整擺了好幾排,正好也有一部nokia3310。
“我想買個手機,來電子城看看。”
盧剛放下手裡的機子,一拍大腿:“那你不早說,這不是找對地方了嗎?我是行家啊!你看吧,隨便選,選對了我給你挑個好的。”
“你這兒的,是新機還是二手的?”他小心翼翼的問。
“一樓是新機。我這兒二手的多,你想要新的我也能領你去,不過,花那冤枉錢乾啥啊?都一樣使。”盧剛說話功夫,從玻璃櫃裡掏出四五部不同的手機擺在台麵上。
“我剛才在樓下看了個nokia。”他指了指那部黑色的。
盧剛把那部機子掏了出來:“哦,這個,這個挺新的,沒到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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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輝把這部機子拿在手裡翻來覆去的看,跟一樓剛才看的那部樣機沒什麼大區彆。
“多少錢?”
“最低五百五。收的五百,掙你五十,要不沒法跟老板交待。”
“在哪收的?”
“你看你問這就沒意思了。都是正經渠道來的,你買了卡插進去使就行了,隻要不丟就是你的,沒人找你。”
盧剛這麼一說,李耀輝心裡就明白了。他心裡感到很彆扭,如果這是彆人偷的,那自己不相當於助長了犯罪了嗎?
想到這兒,他的手一鬆,把手機輕輕放到櫃台上,雙臂垂了下去。
盧剛看透了他的想法,他把其他手機收回去,小聲說:“咱們這種人,彆想那有的沒的,不是沒錢嗎?能用就得了唄,性價比這麼高,一下子省了半年的房租,這麼新,跟一千二的沒啥區彆,你摁摁,你看這鍵,來,我給你拆開你看看,電池,麵板,都嶄新嶄新的,咱倆住一屋,我能騙你?你買了彆人家,誰給你售後,你買了我的,不好使了敲我屋門就行了,上哪找這樣好事兒。”
盧剛的話一句一句都嘟囔到他的心裡。猶豫了兩分鐘,他認為五百五十塊錢買到一隻八成新的手機對自己而言隻賺不賠撿了大漏。其他擔心的那種道德層麵的事,並不是自己能左右的,還是不要擔憂了。
李耀輝點點頭,掏出五百五十塊錢,遞給盧剛:“那行,就這個吧。”
盧剛接過錢,把手機和充電器一起遞給他:“你拿回去用,有問題隨時找我。”
辦了卡號,充了話費,回到家後,李耀輝坐在床邊,拿著手機發呆。他擁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個大件,但他並沒有感到高興,他想起胡道義第一次花大幾百買了一雙耐克鞋那種高興,雖然他說買了也沒什麼大感覺,但他還是高興的請自己吃了頓雞腿兒,手機的價錢超過了耐克運動鞋,但胡道義是在專賣店買的,而自己買的是個不怎麼光榮的二手。這種感覺像一塊石頭,壓在他的心裡,久久無法散去。
他拿起手機,打開本子,輸入了那個女孩的號碼。可是,他卻遲遲沒有按下撥號鍵。“我真的配得上她嗎?”他放下手機,閉上眼睛,心裡充滿了迷茫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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