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從時間上確實有點離譜?”
“對哦,早上發文,中午立案,這效率是不是太玄幻了點?”
“我不是黑也不是粉,但我也覺得有點假,一般流程沒這麼快。”
“如果真是P的,那就真的離譜了,屬於玩大了。”
“果然人設越完美崩得越快,這波操作太刻意了,明顯是危機公關還有立人設的套路,傻子才信。”
“……到底是什麼情況?我懵了!有沒有個懂法的人出來科普一下?”
不到二十分鐘,新的熱搜話題就被硬生生頂了上去:
第一條:#蕭景辰A國試鏡被潛規則#
第二條:#蕭景辰拒絕造謠#
第三條:#蕭景辰的清白由我保護#
第四條:#蕭景辰:告你就告你,還要挑日子嗎?#
四條熱搜全是蕭景辰的名字,就像四座輿論大山,安安靜靜地立在那兒,不可撼動。
有人忍不住截圖發到各個平台:
“繼續來了:第四集《法庭:申請參戰!》,前情回顧請見前三條熱搜,謝謝。”
“爽!這劇情進展,比看修仙男主被廢後突然亮出隱藏靈根還要炸裂!”
“正常人:生氣→發泄→算了,蕭景辰:生氣→告你→法院見→發立案通知。”
“從‘網絡罵戰’一路打到了‘司法’現場,這尺度我愛了。”
“非粉!但就衝蕭景辰這說到做到的性格,關注了!!”
話題上了熱搜榜首之後,許多法律博主和普法賬號也開始陸續現身:
【@法條讀給你聽:
簡單說一下,目前圖中這類《案件受理通知書》的意義——
代表原告的確有證據證明誹謗造謠確有其事。
接下來被告人即將收到法院傳送的被告答辯狀。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被告方拿不出證據切實證實自己所言確有其事的話。
那麼法律的重錘就會真的落下來。
法庭之上,證據才是唯一的語言!
而網絡也不是法外之地。】
【@一個很煩的律師:
很多人覺得“網上說兩句而已,最多刪文道歉”。
但現實是——
當當事人真的選擇訴諸法律,你在鍵盤上隨手敲下去的每一個字,都有可能要付出實際成本。
注意,這不是什麼“明星特權”。
是任何自然人都有的權利,隻是大多數人沒有選擇去走這條路。】
吃瓜群眾們一邊看科普,一邊情緒高漲:
“看懂了,就是——造謠一時爽,追責火葬場。”
“法律麵前,本來就該人人平等。你被造謠成這樣,有機會你不告?”
“你不告沒關係,他告就行了。總得有人先邁出第一步。”
“這一次,我決定嚴肅起來叫蕭景辰一聲——爺,牛逼。”
“從今天起,誰在我旁邊造謠,我都會友情提醒他一句‘建議你謹慎發言,本地法院歡迎你’。”
“想想看,被告席上坐的是一堆當初敲鍵盤的人……那畫麵,真是值得期待。”
——
中午一點整。
#蕭景辰:告你就告你,還要挑日子嗎?#話題熱度破億。
評論區裡,有人用很樸素的一句話做了總結:
【他用一紙訴狀,如驚堂木落下,在所有人耳邊回響。】
而被全網熱搜圍獵的蕭景辰,此刻正坐在烤肉店裡,悠閒地和好友爭搶著最後一片滋滋作響的五花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