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後的青石縣,空氣裡帶著一股濕冷的涼意。天邊勉強擠出一絲淡金色的光,卻驅不散籠罩在低矮屋簷上的陰霾。
林越拄著一根撿來的粗木棍,一步步挪出了家門。傷口依舊在隱隱作痛,但比起昨天,已經能勉強支撐著行走。他用那二兩碎銀的一小部分,從街角的藥鋪買了點最便宜的金瘡藥,塗抹之後,至少不用擔心傷口進一步惡化。
身上穿的還是原主那套洗得發白的粗布捕快服,漿洗得有些發硬,領口和袖口都磨破了邊。他儘量挺直腰板,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狼狽,但路過的幾個街坊鄰居看他的眼神,依舊帶著幾分同情和惋惜。
“小越這孩子,真是遭罪了……”
“誰讓他去惹張縣尉呢?那可是吃人的主兒……”
“但願他這次能學乖點吧,不然這碗飯怕是吃不長了……”
議論聲不大,卻清晰地傳到林越耳朵裡。他麵無表情,隻是腳步更快了些。在前世,他見慣了人情冷暖,這點議論還不足以讓他動容。但他也清楚,這些議論背後,是這個世界最現實的生存法則——弱者,注定要被同情,也注定要被欺淩。
捕快隊的駐地在縣城衙署的東側,是一個不算大的院落,門口掛著一塊掉了漆的木牌,上麵寫著“捕快房”三個字。院牆是用黃泥夯成的,有些地方已經剝落,露出裡麵的碎石和稻草。
林越走到門口,就看到兩個穿著同樣服飾的輔快在門檻上坐著,一邊抽著旱煙,一邊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天。見林越來了,兩人都抬眼看了看他,眼神裡沒什麼溫度,甚至帶著幾分看好戲的意味。
這兩人林越有印象,都是煉皮初期,平日裡跟在劉三屁股後麵混,昨天劉三來“敲打”他的時候,這兩人就在院外望風。
“喲,這不是林大英雄嗎?傷好利索了?”其中一個瘦高個陰陽怪氣地說道,嘴角撇著,“我還以為你得躺到明年呢。”
另一個矮胖子嘿嘿笑了兩聲:“估計是怕丟了差事吧?也是,像他這樣沒背景沒實力的,丟了捕快這份活計,怕是得去喝西北風。”
林越沒搭理他們,徑直往院子裡走。對於這種跳梁小醜,最好的回應就是無視。你越是在意,他們跳得越歡。
瘦高個見林越不理他,臉上有些掛不住,伸手就想去攔:“哎,我說你……”
他的手剛伸到一半,就被林越冷冷地瞥了一眼。那眼神算不上凶狠,卻帶著一種說不出的銳利,像是手術刀一樣,仿佛能看穿人心。瘦高個莫名地打了個寒顫,伸到一半的手,竟不由自主地縮了回去。
林越沒再看他,徑直走進了院子。
捕快房的院子裡很是雜亂,幾個捕快正聚在角落裡,圍著一個石桌賭錢,喊聲罵聲不絕於耳。院子中間的空地上,扔著幾把鏽跡斑斑的長刀和幾副破損的手銬,還有一堆沒來得及清理的垃圾。
這就是他未來要待的地方?林越皺了皺眉。前世的刑警隊,雖然偶爾也會雜亂,但絕不像這般毫無章法,透著一股懶散和頹靡。
“喲,這不是林越嗎?還真來啦?”一個粗嗓門響起。
林越循聲望去,隻見一個身材微胖、留著絡腮胡的中年漢子從正房裡走出來,手裡把玩著一把短刀,正是捕快隊的隊長,趙猛。
趙猛看起來五十歲上下,頭發已經有些花白,臉上刻著風霜的痕跡。他的眼神有些渾濁,但偶爾閃過一絲精光,顯示出此人並非表麵看起來那麼簡單。他的氣息比劉三等人沉穩不少,確實是煉皮巔峰的修為。
林越停下腳步,拱了拱手,按照原主記憶裡的規矩,低聲道:“趙隊。”
趙猛上下打量了他幾眼,歎了口氣:“傷還沒好利索,就彆硬撐著了。張縣尉那邊……我已經替你說過情了,他沒再追究,你先回來歇著,乾點輕活就行。”
語氣裡沒有太多的熱情,卻也沒有惡意,反而帶著幾分不易察覺的關懷。
林越心裡微微一動。看來原主的記憶沒錯,這個趙隊長,確實還保留著一絲底線。
“謝趙隊。”林越語氣誠懇了些,“我年輕,恢複得快,隊裡要是有什麼我能做的,您儘管吩咐。”
他很清楚,現在說再多漂亮話都沒用,拿出實際行動才是最實在的。
趙猛點了點頭,似乎對他的態度還算滿意。他指了指正房旁邊的一間小屋:“那屋是存放卷宗的地方,最近積了不少案子沒人整理,你去那邊吧,把那些卷宗分門彆類理清楚,順便看看,有哪些是能結的,哪些是需要重新查的。”
這確實是個輕活,不用外出奔波,也不用跟人起衝突。顯然,趙猛是有意照顧他。
“是,趙隊。”林越應了一聲,朝著那間小屋走去。
小屋不大,光線有些昏暗,角落裡堆著幾捆高高的卷宗,上麵落了一層薄薄的灰塵。屋子中間放著一張破舊的木桌和一把椅子,桌子上也亂七八糟地堆著一些文件和筆墨。
林越找了塊布,把桌子擦乾淨,又打開窗戶透透氣。新鮮空氣湧進來,驅散了屋裡的黴味,也讓他精神稍微振作了些。
他走到那幾捆卷宗前,開始翻看。
這些卷宗大多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張家丟了隻雞,李家的菜地被人踩了,王家的兒子跟人打架把人打傷了……大多是些調解之後就沒了下文的案子,處理方式簡單粗暴,要麼是各打五十大板,要麼是讓過錯方賠點錢了事。
林越耐著性子,一份份地翻看、歸類。他看得很仔細,不僅看案情記錄,還看處理結果和當事人的供詞。他在快速了解這個世界的“司法體係”,了解這個世界的規則。
這個世界的破案手段,簡直可以用原始來形容。沒有現場勘查,沒有證據鏈,甚至連最基本的邏輯推理都很少見。大多數案子,要麼是靠人證,要麼是靠嫌疑人的口供(很多時候是屈打成招),要麼就是不了了之。
對於一個習慣了指紋、DNA、監控錄像、犯罪側寫的刑警隊長來說,這簡直是難以想象的。
“如果我把現代刑偵的一套方法用在這裡……”林越心裡閃過一個念頭,隨即又壓了下去。現在還不是時候,太紮眼的話,容易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他繼續翻看卷宗,時間一點點過去。窗外的陽光漸漸升高,又慢慢西斜,屋子裡的光線重新變得昏暗起來。
林越伸了個懶腰,揉了揉有些發酸的脖子。他已經整理了大半的卷宗,胳膊上的傷口因為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又開始隱隱作痛。
他拿起最後一捆卷宗,準備快點看完收工。
就在這時,一份卷宗的封麵吸引了他的注意。
卷宗的封皮是深藍色的,邊角已經磨損,上麵用毛筆寫著“城南王二柱溺亡案”,旁邊標注著“已結”,日期是半個月前。
“王二柱?”林越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想了想,才從原主的記憶裡找到對應的人。
王二柱是城南的一個泥瓦匠,四十多歲,光棍一條,性格有些孤僻,但手藝不錯,平日裡靠給人蓋房子糊口。半個月前,被發現死在了自己家的水缸裡,當時負責此案的捕快,是劉三的另一個跟班,叫孫六。
卷宗裡的記錄很簡單:“查,王二柱於家中水缸溺亡,現場無打鬥痕跡,鄰裡稱其近日酗酒,疑為醉酒後失足落水。結論:意外身亡。”
下麵還有孫六的簽名,以及趙猛的批語:“同意結案。”
整個卷宗加起來,也不過寥寥數語,連一張現場的草圖都沒有,更彆說什麼證物記錄了。
“就這?”林越皺起了眉頭。
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刑警,他對“溺亡”這種死法格外敏感。因為溺亡是最容易被偽裝成意外或自殺的他殺方式之一。
他仔細閱讀卷宗裡的每一個字,試圖從中找到更多信息。但記錄實在太簡略了,除了死者的基本信息和那個草率的結論,幾乎沒有任何有價值的內容。
“醉酒後失足落水……”林越喃喃自語,手指在卷宗上輕輕敲擊著。
疑點太多了。
第一,王二柱是泥瓦匠,常年乾體力活,水性應該不會太差。家裡的水缸再大,也畢竟是水缸,一個成年人,就算醉酒,真的會輕易溺死在水缸裡嗎?
第二,卷宗裡說“現場無打鬥痕跡”。但孫六這種敷衍了事的性子,他所謂的“無打鬥痕跡”,可信度有多高?他是否真的仔細勘查過現場?
第三,王二柱是個光棍,性格孤僻,誰會去關注他“近日酗酒”?是鄰居?卷宗裡沒有記錄具體是哪個鄰居說的,也沒有鄰居的簽字畫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