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包裡,響起陣陣歡笑聲。
蒙族人的豪邁使得酒局的氛圍更加熱烈。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
從始至終諾敏都沒有主動開口談及結盟的事情。
趙守正耐著性子看了一眼時間,已經是晚上8點,暗自對著顧懷遠使了個眼神。
意思是該談正事了。
顧懷遠得到了暗示,微微點點頭,看向諾敏。
“諾敏小姐,這酒也喝的差不多了,咱們也彆繞彎子,直接談正事吧!”
此話一出,蒙古漢子們也都停止了勸酒,紛紛坐了回去。
諾敏放下酒杯,對著一旁的蒙克示意了一下,蒙克站起身走出蒙古包。
諾敏這才看著顧懷遠,開口說道。
“既然顧將軍發話了,那咱們就開門見山。
相信二位也知道咱們即將要麵對的事情。”
顧懷遠和趙守正都隻是默默的點點頭,沒有接話,等待諾敏的下文。
“相對其他幾個安全區來說,你,我兩個安全區的實力隻能算是幾個安全區裡中下水平。
想要在聯合基地裡占據一席之地,就必須團結起來,守望相助。”
趙守正笑著點點頭。
“不知道諾敏小姐,是想如何合作?”
諾敏把目光從顧懷遠身上,移到了趙守正身上。
她很清楚,談及利益的時候,必須要說服這個人。
“趙將軍對於錢伯恩所說的分區聯合會製度怎麼看?”
自從上京的融合計劃推行之後,也隻是給了一個大方向。
至於聯合基地的權利分割和管理製度,並沒有明確的指示。
很明顯就是把這個難題拋給各個聯合基地,自行商量。
因為上京也很清楚,這種事情必然會爭得頭破血流,自然不會過多插手。
而沈市安全區的錢伯恩,自持是東道主身份,直接提議了一個分區聯合會製度。
全名:聯合管理理事會,簡稱“理事會”或“聯合會”。
核心宗旨是:權力分立、區域自治、武力製衡、生存至上。
聯合會由四大權力支柱構成:立法監督機構(議會)、行政執行機構(主席團)、軍事力量(聯合護衛軍)、司法仲裁機構(最高仲裁庭)。
而這些機構相互獨立,又相互製約。
設立聯合會主席一名。
由全體議員從議員中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任一次。
有四項重要權利。
1、行政領導權,領導聯合會各級行政機關,負責日常政務、資源調配、基礎設施建設。
2、還有代表權,代表聯合會與其他外部勢力進行談判、結盟以及和其他基地的往來。
3、軍事統帥權:是聯合護衛軍的最高統帥,但在宣戰、大規模軍事調動上受到嚴格限製。
4.法案否決權:對議會通過的法案擁有延遲否決權。
可將其退回議會重審,若議會以三分之二多數再次通過,則法案自動生效。
當然,這個製度也有對主席權利的限製,那就是無權解散議會。
其簽署的重大行政命令需得到至少一名副主席的複署。
戰爭決策需得到“軍事委員會”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