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人生從出生就在羅馬。
而她的頭腦,讓她在羅馬裡又築起另一座羅馬。
這世上幾乎沒有她得不到的東西。
除了——
父愛。
從她記事起,父母就在爭吵。
父親心裡有個念念不忘的初戀。
母親則困在這場名存實亡的婚姻裡,日漸枯萎。
八歲那年,母親因病去世。
沒過多久,父親便將初戀娶進了門。
書儀並不同情母親。
每次看到母親因父親的冷漠而歇斯底裡,她隻覺得可笑。
在她看來,麵對男人,要麼徹底抓住他的心,讓他甘願付出一切。
要麼就徹底踢開,讓他連仰望的資格都沒有。
而母親呢?
她是那個被男人牢牢抓住心的女人。
書儀打心底裡看不起她。
因此在感情上,書儀從來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
高中時,她曾喜歡過一個溫柔乾淨的學神。
她會裝出無辜純情的模樣靠近他,看著他一步步淪陷,眼裡隻盛得下她一個人。
可就在學神紅著臉向她表白的那天,書儀忽然覺得索然無味。
一個連牽手都小心翼翼、表達心意都會臉紅的男孩,根本無法給她帶來絲毫滿足感。
後來上了大學。
她和京市大學的校草在一起。
對方是位真正的貴公子,禮貌矜持,待人接物令人如沐春風。
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會優先考慮她的感受,連書儀自己都挑不出錯——
他是個完美的男友。
可她還是提了分手。
因為太完美了。
後來又談過開朗黏人的小奶狗,也試過傲嬌毒舌的掌控型上位者。
他們每一個似乎都愛上了她。
好到無可挑剔,好到連書儀都找不出分手的理由。
可她寧願頂著“渣女”的罵名,也要轉身離開。
談過幾段之後,書儀終於明白自己究竟要什麼了。
她要一個瘋子。
因為隻有瘋子,才配和瘋子在一起。
她要的是在她轉身逃跑時,會狠狠掐住她的脖子吻上來的人——吻到窒息也不放手,還要在耳邊一遍遍說愛她。
她要的是在她假裝愛上彆人時,會當眾撕碎那束玫瑰、掐著她的下巴灌下紅酒的人——液體從嘴角溢出,他卻不擦,隻盯著她泛紅的眼眶說:“你演得越真,我越興奮。繼續。”
她要的不是牽手都小心翼翼的青澀。
不是鮮花禮物的浪漫驚喜。
不是尊重與成全。
而是哪怕看見她最病態偏執的一麵,也會跪下來求她彆走的人。
她要自己成為某個人的一切——他的世界除了她,不該有彆的存在。
隻有那種近乎毀滅的占有欲和控製欲,才能讓她真正感覺到……
活著。
她要的從來不是愛。
她要的是一場盛大的共焚,要有人甘心做她的囚徒,也要做她的獄卒——
痛也成癮,死也纏綿。
後來,她真的遇到了這樣一個人——
他們像兩團失控的火焰,瘋狂地糾纏、撕咬、相愛。
灼燒彼此,也照亮彼此。
可命運寫好的劇本裡,她不是女主角。
她是女配。
二十三歲那年,她的身體裡仿佛有什麼驟然蘇醒。
另一個“她”悄然滋生——一個抽離了她所有善良與怯懦的人格。
最初書儀還能壓製,可漸漸地,那個溫順懦弱的影子開始占據她的軀殼。
她被困在自己的身體裡,眼睜睜看著另一個人格代替她生活、微笑、被人……欺負。
然後,成為彆人故事裡完美的踏板。
女主,是她同父異母的姐姐——父親初戀生的女兒。
而她,是男主和男配的“白月光”。
畢竟,他們都和她談過。
後來,他們一個個愛上了女主,並開始否認過去——否認自己曾為“懦弱惡毒”的書儀動過心。
真可笑。
而她知道自己隻是女配這件事……是後來007告訴她的。
時書儀從回憶的深潭中驟然抽離。
她垂眸,看向仍跪在她麵前、雙眼猩紅的顧淮野。
燈光落進他眼底,翻湧著一種近乎偏執的灼燙。
怎麼那麼像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