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誰是刀?_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_笔趣阁阅读小说网 

第340章 誰是刀?(1 / 2)

王自健的思緒,不由得飄回了兩年前。

他曾接手過一個“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的案子。

一個剛滿二十歲的小夥子,因為母親常年頭疼,自己上網搜了個偏方,其中一味主藥,正是國家二級保護植物——野生天麻。

那孩子孝順,也實在,一個人跑進深山,吭哧吭哧挖了整整五十株野生天麻。

結果被同村人舉報,人贓並獲。

一審法庭上,證據確鑿,小夥子自己也供認不諱。

當時的辯護律師,是個剛執業沒兩年的愣頭青,一看這鐵案,當場就擺爛了,辯護意見說得稀碎。

王自健至今還記得自己當時的心情。

於法,他必須公訴。

於情,他於心不忍。

他在法庭詢問階段,多番引導,旁敲側擊,幾乎是把辯護思路喂到那個辯護律師嘴邊,可對方就是不開竅。

最後,他沒辦法,隻能親自引導那個小夥子,想讓他把責任推給某個虛構的“鄉下老郎中”,說偏方是郎中開的。

這樣一來,非法采摘的罪責主體明確,而提供偏方的土醫生,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構成犯罪,至少能為小夥子爭取到一個“受人蒙蔽”的情節,大幅減輕刑罰。

結果呢?

那個小夥子,老實得像頭牛,脖子一梗,非說偏方就是從網上找的,不能冤枉好人。

王自健當時差點沒氣得當庭拍桌子。

最終,他隻能在量刑建議的措辭上反複斟酌,強調其“主觀惡性小,人身危險性低,犯罪目的係為母治病,實屬情有可原,應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

饒是如此,一審還是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萬幸的是,在他的強烈建議下,合議庭最終給了一個三年零六個月的緩刑。

要知道,在刑事案件裡,能拿到緩刑,就意味著天大的勝利。

死刑變死緩,基本就撿回一條命。

而有期徒刑拿到緩刑,意味著隻要在緩刑考驗期內遵紀守法,按時報到,這個牢,就徹底不用坐了!

王自健的思緒被猛然拉回現實,他看著辯護席上張偉那張年輕而狂傲的臉,心中騰起一股無法抑製的怒火。

可能在外行人看來,這個案子的被告和兩年前的那個案子的被告在主觀性上何其相似!

但是在他眼裡區彆大了!

那個為了母親觸犯法律的年輕人,他的罪,源於無知,他的動機,是孝心,是人性中最質樸的善良。

我願意為那樣的“罪人”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尋求一絲寬宥。

可是這個案子的被告呢?

他算什麼東西?!

他不是為了什麼崇高的理由,他僅僅是出於自己學生時代那點可笑的恩怨!

他看到自己的仇人落難,非但沒有半分惻隱,反而幸災樂禍,在旁邊煽風點火,唯恐天下不亂!

他的行為,源於人性中最卑劣的惡意!

一個是無知之善,一個是清醒之惡!

雖然都是源於無知才觸犯了法律,但是兩者天差地彆!

那個挖藥草的年輕人,值得同情。

而這個案子的當事人,他配嗎?!

更何況,你張偉,一上來就擺出不死不休的架勢,要打無罪!

這是辯護嗎?

不,這是挑釁!

是對公訴機關的挑釁,是對一審判決的挑釁,更是對法律尊嚴的赤裸裸的挑釁!

王自健笑了。

那笑容裡,再無半分猶豫,隻剩下被激起的,屬於頂尖掠食者的凶狠。

行。

你想裝這個逼,是嗎?

那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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