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被他這副慢條斯理的樣子搞得有些煩躁,從鼻子裡哼了一聲:“是處罰單,怎麼了?趕緊掃碼去處理就完了,哪來那麼多廢話!”
“先彆急著掃碼!”
張偉的笑容瞬間收斂。
“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與《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權開具《違法停車處罰單》,並據此進行罰款處罰的法定主體,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也就是交警。”
他的聲音清晰而沉穩,像是在法庭上陳述事實。
“我想請問,城管部門,是基於哪條法律授權,來開具這張罰單的?”
城管的表情僵住了。
他顯然沒料到會有人問出這麼專業的問題。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麵前這個年輕人。
個子挺高,穿著一件質料不錯的休閒襯衫,乾乾淨淨,氣質斯文,一看就是那種坐辦公室、沒怎麼曬過太陽的“文化人”。
這種人,最麻煩。
城管的臉上立刻浮現出不耐煩,他把手裡的票夾往腋下一夾,語氣粗暴地揮了揮手。
“什麼處罰單,什麼通知單,我不知道!我隻知道你車停錯了地方,就得挨罰!趕緊掃碼去處理,彆在這兒耽誤我乾活!”
他根本不想跟張偉在名詞上糾纏,隻想儘快把這個麻煩打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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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重要。”
張偉的笑容不變。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你們城管部門最多隻能開具《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提醒通知單》。那份通知單,隻具備提醒和告知的義務,不具備罰款的權力。”
張偉看著對方明顯開始煩躁的臉色,緩緩道出了最核心的一句:
“簡單來說,你手裡的這張‘處罰單’,你根本無權開具。你的行為,是越權執法。”
城管的臉漲紅起來,他聽不懂那些複雜的法律條文,但他聽懂了最後一句話。
這是在說他做錯了!
他梗著脖子,把票夾往胸前一拍,聲音陡然拔高!
“我不管什麼法不法的!一直以來,規矩就是車道上的歸交警管,人行道上的就歸我們城管管!”
他像是為了給自己壯膽,又補充了一句:
“再說了,上頭給我們的票據就是這個!我不開這個票據,我開什麼票據!”
“‘一直以來都這樣’,不代表‘這樣就合法’。”
張偉的聲音陡然轉冷,一股無形的壓迫感籠罩過去。
“至於上頭給你們什麼票據,那是你們內部的管理問題。但你用這張錯誤的票據,對公民行使了法律並未授予你的處罰權,那麼違法的,就是你此刻的執法行為。”
張偉完全沒給他繼續咆哮的機會,而是話鋒一轉,抬手指向路口那塊藍色的公示牌。
“好,我們先不糾結你們有沒有處罰權的問題。”
“我們來談談,你開具這張‘處罰單’的依據。”
“你剛才說,這一排停車位是假的,對嗎?”
“對!”城管大聲說道。
“那麼,既然你們作為執法部門,明確知道這些停車位是停車場私自劃設的‘陷阱’,請問,你們是否在任何一個醒目的位置,對前來停車的公民儘到了告知義務?”
張偉的目光掃過整個停車場入口。
“這裡,有任何一張告示,提醒我們‘此排車位為假車位,停車將被處罰’嗎?”
“沒有吧。”張偉的語氣冰冷道。
“你們非但沒有儘到提醒和管理的義務,去聯係交通局清理這些虛假的停車位,反而放任這種‘陷阱’的存在,然後守在這裡,等著不知情的市民一個個掉進坑裡,再用一張你們無權開具的罰單,去進行一次違法的處罰。”
他的聲音不大,卻足以讓周圍幾個同樣被貼了罰單、正準備過來理論的車主聽得清清楚楚。
所有人都停下了腳步,震驚地看著這一幕。
張偉向前一步,直視著城管已經開始躲閃的眼睛,一字一頓地說道:
“我是否可以理解為……這是一種‘釣魚式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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