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說法,或許能騙過旁聽席上那些善良的姑娘們,但騙不過法律!”
“讓我們再次回到醫院的那四十分鐘!急診科的李建國醫生,普外科的劉主任,麻醉科的王主任,三位資深專家,反複、明確、用最直白的語言告訴她:‘不簽字,孩子會死!’”
“監控錄像記錄下了一切!她當時的表情,沒有半分猶豫,沒有半分掙紮,隻有冷漠和執拗!”
“刑法上,有一種故意,叫做‘放任型故意’,也叫‘間接故意’!”
“那就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周慧在被三名專業醫生反複告知死亡後果之後,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她拒絕簽字的行為,必然會導致林宇的死亡!但她還是這麼做了!”
“她對林宇的死亡結果,持的就是一種‘無所謂’的放任態度!她要的,就是這個結果的發生!因為隻有這個結果發生了,她才能拿到那三百萬的保險金!”
“所以,彆再用什麼‘糊塗’、‘愚蠢’、‘被蠱惑’來當借口了!一個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在巨大的利益麵前,為了確保自己的犯罪計劃萬無一失,而冷漠地看著自己的親生兒子流乾最後一滴血!”
“這就是板上釘釘的,故意殺人!”
林濤趴在桌上,雙肩劇烈地聳動,壓抑不住的哭聲,在安靜的法庭裡格外刺耳。
“綜上所述。”
張偉轉身,麵向審判席,做出了最後的陳述。
“被告人陳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長期物色獵物,將婚姻作為騙取巨額保險金和他人財產的工具,其行為模式清晰,犯罪意圖明顯,在本案中,更是扮演了主謀、教唆者的核心角色!”
“被告人周慧,受其蠱惑,並為一己私欲,親手策劃並實施了撞死親子、騙取保金的全部犯罪行為!”
“一人為首,一人為輔,共同構成了情節極其嚴重、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故意殺人罪與保險詐騙罪!”
“我懇請法庭,對兩名被告人,數罪並罰,依法予以最嚴厲的懲處!以告慰被害人林宇的在天之靈!以維護法律的尊嚴!以彰顯人間正義!”
“我的辯論意見,發表完畢。”
張偉坐下。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之前還喧囂鼎沸的彈幕,此刻也陷入了詭異的沉寂,過了許久,才爆發出山洪海嘯般的評論。
【我他媽……聽哭了……張律牛逼!!!】
【先行行為創設義務!放任型故意!我靠,今天免費上了一堂刑法課!太硬核了!】
【職業屠夫!這個定性太準了!陳浩這個畜生,必須死刑!】
【周慧也彆想跑!虎毒還不食子!這種女人,槍斃一百次都不解恨!】
審判長深吸一口氣,他拿起法槌,卻遲遲沒有落下。
他的視線在法庭內緩緩掃過,最後,落在了被告席前那兩個神態各異的辯護律師身上。
“法庭辯論結束。”
“現在,由被告辯護人,做最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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