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從一堆文件中抬起頭,指了指對麵的椅子。
“說。”
張誌遠清了清嗓子,努力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平穩一些。
“第一個盜竊案。我認為辯護的核心,在於否定‘數額巨大’這個量刑情節。”
“被盜手機官方售價元,剛剛超過一萬元的立案標準。但我認為,一部已經使用過的手機,其實際價值絕不等於其官方售價。”
“我會申請對被盜手機進行價格鑒定,以案發時的二手市場公允價值作為認定標準。根據市場行情,這個價值很可能低於一萬元。”
“這樣一來,量刑起點就能從三到十年,降到三年以下。再結合被告人是初犯、當庭認罪、並且我們積極賠償並獲取被害人諒解,我非常有把握為他爭取到緩刑。”
張誌遠說完,緊張地看著張偉。
張偉不置可否,端起杯子喝了口水。
“常規打法,勉強及格。”
“但你這不是在辯護。”
張偉的指尖在桌麵上輕輕一點。
“你這是在乞討。”
乞討?
張誌遠的大腦嗡的一聲,臉上剛剛浮現的一絲喜色瞬間凝固。
張偉靠回椅背。
“你請求法官采信二手價,本質上是在說什麼?”
“你在說:法官大人,求求你,看在我當事人初犯,看在手機已經舊了,便宜一點,少判幾年吧。”
“你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法官的‘自由裁量’和‘酌情考量’上,把命運交到彆人手裡。這不是乞討是什麼?”
冰冷的話語像一根根針,紮進張誌遠的自尊心,讓他臉頰火辣辣地疼。
他想反駁,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因為張偉說的是事實。他的所有思路,確實都建立在“求法官開恩”的基礎上。
“一個真正的辯護人,從不乞求。”
“我們隻做一件事:摧毀公訴人的指控根基!”
“我問你,這個案子,公訴人指控的核心是什麼?”
“是……是盜竊財物,數額巨大……”張誌遠下意識地回答。
“錯!”
張偉斷然否定。
“是‘盜竊價值元財物’!”
“他的指控,由兩個部分構成:一,盜竊行為;二,價值元。你所有的努力,都在攻擊第二點,你想把這個數字變小。”
“格局太小!”
張偉站起身,踱到他麵前,居高臨下地看著他。
“為什麼不直接砍斷這兩個部分之間的連接?”
張誌遠徹底懵了,呆呆地仰頭看著他,完全無法理解這句話的意思。
張偉伸出一根手指,點在了張誌遠的眉心。
“記住,刑法,懲罰的是‘主觀之惡’,而不是‘客觀之果’。”
“現在,回答我一個問題。”
“你的當事人,在伸手拿走那部手機的時候,他的主觀意圖,是想偷‘一部手機’,還是想偷‘一部價值元整的最新款水果手機’?”
話音落下的瞬間,一道閃電在張誌遠腦中轟然炸開!
他整個人僵在原地,瞳孔劇烈收縮!
之前所有關於“價值認定”、“二手折舊”的思路,在這一刻,顯得那麼幼稚可笑!
“他……他隻是想偷一部手機……”張誌遠的聲音都在發顫。
“沒錯!”張偉的嘴角終於勾起。
“一個喝得醉醺醺的年輕人,在淩晨的街頭,看到一部手機。他唯一的念頭就是‘順走一部手機’。他根本不知道,也無法判斷這部手機的具體型號和價值。”